《再别康桥》“招手”与“作别”

轻轻的我走了,正如我轻轻的来;我轻轻的招手,作别西天的云彩。

以前读《再别康桥》时,背了个滚瓜烂熟,对文章的理解,也仅仅停留在语文老师的讲解之中。今又读时,突然发现,有一处不解之处:“我轻轻的招手,作别西天的云彩。”一句中,“招手”和“作别”应该是不搭的。招之即来,挥之即去。既是“作别”,不应该用“挥手”吗?

愚人也曾问了度娘,可得到的答案不尽如意,友友们对此有何见解,望不吝赐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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