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旭与王倩是夫妻,刘旭是公司高层,年薪颇高,经常在外忙于应酬,因此在外面也结交了不少男女朋友。赵娴是刘旭公司的供货商,两人在工作交流当中,渐渐产生感情,一来二往,赵娴就成了刘旭的情人。刘旭平日通过银行转账、微信转账或者购买贵重礼物等方式赠予了不少钱财给赵娴,共计大约15万余元。今年3月份,王倩偶然发现了丈夫包养小三并赠送钱财的事实,便一纸诉状娴告上法庭,要求法院判决刘旭对赵娴的赠与无效,请求返还等值15万余元的钱款。
一审法院依法开庭审理了此案,判决刘旭对赵娴的赠与行为无效,并在判决生效之日十日内返还款项15万余元。
根据《民法典》婚姻编的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除夫妻双方约定实行分别财产制icon外,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共同享有所有权。夫妻任意一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作重要处分,应该与对方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任何一方无权非因夫妻共同生活需要单独处分夫妻共同财产。本案中刘旭名下银行存款系与原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形成,为双方的夫妻共同财产。刘旭与赵娴之间存在婚外情,有悖于公序良俗和法律的相关规定,刘旭未经其妻王倩的同意, 擅自处分其共同财产,赠与第三者,其赠与行为无效,故王倩要求确认刘旭对赵娴的赠与行为无效并要求赵娴归还15万余元的诉讼请求于法有据,应予支持。
婚内出轨并向第三者赠送钱财的行为严重违背公序良俗和社会道德,违反夫妻共同财产的相关规则,损害原配妻子的合法权益。法院依据相关法律和公序良俗原则保护原配妻子起诉第三者返还财物的正当权益。夫妻本是同林鸟,要共同维护家庭的和谐与幸福。希望大家遵守法律,遵从内心的道德,共同维护婚姻家庭的神圣和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