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深深吸了口气,“我会回来参加爸爸的葬礼的。”挂了电话后,我躺在沙发上,陷入回忆。
我出生在旧金山的唐人街,那里的街道不像美国其他街区那样整齐划一,那多的是不同颜色不同高低的房子错落有致地拼凑在一起,还有弄堂窄巷穿插其间。我印象最深的是那一面面色彩斑斓的霓虹招牌,上面写的新华饭店、广东银行、龙凤楼是我第一批学会的中国话。我想念那里的日日夜夜,虽然那里充满肮脏、歧视、鱼龙混杂,但在我的记忆里,那里是我的故乡。我想念人潮拥挤中彼此讲的中国话,四目相对时看到的都是中国人墨黑的瞳仁,即使他们眼神中满是疲倦与沧桑,但翌日一早他们又能起早贪黑为了改变命运而不懈奋斗。这就是中国人的美德,勤劳勇敢,艰苦奋斗。
我的爸爸妈妈都是“卖猪仔”来到美国的,不同的是爸爸是自愿的,他以为美国这里遍地金银,于是他签了卖身契,漂洋过海从广州来到旧金山。这里的确是遍地金银,但都是白人的财产,爸爸来到旧金山的第一份工作就是替白人挖出他们的财富。他成了一个矿工,日也挖,夜也挖,他低着的身子从来没有抬起过,这就是他一直驼背的缘故。后来金子淘完了,工矿关闭了,三藩市从金山市变成了旧金山市,爸爸就失业了。接着他来到唐人街,在一家叫新华饭店的餐馆里当洗碗工,日也洗,夜也洗,他低着的身子仍旧低着,从来没有抬起过。但我的爸爸很勤劳精明,他偷师学到了一些厨艺,于是他成了厨房打杂。他给厨师们打下手,洗葱切菜,调味端盘,十分卖力。不久他升了副厨,再不久他成了大厨。
至于我的妈妈,她是被拐来旧金山的。她告诉我那时候她还很小,她不知道自己几岁就来了美国。她唯一记得是送她来美国的那艘船塞满了,人挤着人挤着人挤着人,有人坐在别人的头上,有人压在别人的腰上,就这样过了三个星期,等到这艘船在旧金山靠岸时,只剩下一半的人走出船舱。妈妈说她那时候转头去看,船舱里被人压着腰三个星期的那个人,至死都保持着躬身的姿势。妈妈来了旧金山后被扔去了唐人街的妓寨,但她还太小不能接客,所以她就帮那些小姐姑娘们端茶倒水。妈妈说她小时候长的机灵惹人怜爱,一个红牌阿姑特别喜欢她,花了钱买了她当女儿养。这才使得我妈妈没有沦落风尘。妈妈对她的妈妈,那位红牌阿姑,也十分感恩。
爸爸和妈妈结婚是媒人介绍的包办婚姻,我听到也觉得愚昧落后,但事实上这在当时是很常见的。因为美国人不喜欢蠢笨愚昧、只会出卖体力赚钱的中国人在他们的国家繁衍生息,于是出台了一些列法律法规严禁中国移民。早期的来美华人大都是青壮年的男人,《排华法案》的出台使得后来想跟随丈夫移民去美国的中国女人越来越困难,这种终于达到美国佬的目的:越来越少的中国女人,越来越少的中国婚嫁,越来越少的华人宝宝出生。再加上美国人不能与中国人通婚的法律一出台,在美的中国男人想娶到老婆就更加难了。另一方面,那些出生在美国的华人女子(虽是美国国籍但仍是次等公民)还有被拐去妓寨名声不好的小姐姑娘们,她们也少有出嫁的门路。于是媒人就成了这两头迁桥搭线的中间人了,双方各取所需,成婚生子,延续香火。
我父母的包办婚姻起码算得上是四平八稳,他们婚后生了两个孩子,我和弟弟。我还生活在唐人街的时候,和妈妈、弟弟的感情都很好,和爸爸却不,他认为女儿是赔钱货,但这只是原因之一,更多的原因,我不想想起,我还未能接受。
诚如妈妈所言,在弟弟没出生前,我也过了一段掌上明珠的日子。我在唐人街读幼儿园,准备升小学时,妈妈向爸爸提议送我去唐人街外面的街区小学上学,她希望我得到更好的教育,能够有个高起点。那时爸爸刚好升了主厨涨了工资,他竟然也欣然接受了。
我读二年级的时候,弟弟出生了,从此我在家里的地位被打到谷底。但我还是爱这个弟弟的,谁能不爱他,只要我握着他的手看到他冲我笑,我就发自心底感到高兴。
越长大,我和爸爸的矛盾越深化。他觉得我是在美国出生长大,我的身上没有一丝一毫中国女人的温柔、善良和孝顺,我也觉得他顽固不化。他讨厌我牙牙学语时讲出的ABC,即使他知道在这个金山城市,不能讲出一口流利的英语就低人一等。他也讨厌妈妈帮我买的吊带连衣裙,他说袒胸露乳让人恶心,但是,我那时候还是个十一二岁的女生,我的胸部还是一片平坦。他甚至讨厌我长身体,因为他为自己常年劳动而形成的驼背感到自卑,他不能忍受我的身高足以与他平时,他更加厌恶我穿高跟鞋,这样我就能俯视他。我的身材高挑纤长,我把这归功于妈妈的基因。妈妈也是一个高个的女人,但他为了维护她丈夫身为一家之主的尊严,她在爸爸面前总是低头弯腰,让她那位在外头受尽苦难的丈夫回到家能得到应有的尊重。
自我步入青春期,我们父女俩的斗争更加是没一日休止过。他整日数落我穿着露出大截肩膀和大腿的短衫短裤。我辩解说:“我的同学们都是这样穿的!”他就更加恼怒:“你就是个假洋鬼子!”我们最根本的争斗还是金钱问题,他无数次想让我辍学打工,如此就能为弟弟攒下更多的教育基金,而且还能帮补家用和照顾弟弟,他认为这是一石三鸟,实在不能有比这个更好的出路了。那时候我倔强地想着,绝对不能让爸爸得逞。我学习十分刻苦,这使得我即使在一众白人中也是突出优异的尖子生。我凭借每年获得的奖学金成功堵住了爸爸的嘴。这才让我有机会完成学业,离开唐人街,离开旧金山,去到另一个城市,争取另一种生活。
机舱里的灯光突然亮起打断了我的沉思,飞机准备降落在旧金山机场。
爸爸的葬礼安排在一星期之后,与妈妈结束通话后我发了封邮件给上司,将情况悉数告知她,她十分理解并批准了我的假期。然后是订机票、订酒店、收拾行李,第二天一早我就拉着行李箱赶往机场,回到阔别已久的故乡。
妈妈说要来接我。我说不用,我自己能回唐人街。她在电话那头沉默了一下,说:“你先回新华饭店来,我再带你回家。”
原来他们搬家了,我不知道自我离开后他们的生活是更上一层楼抑或是等而下之,总之都与我无关。但她提起来新华饭店,一霎那勾起了我的回忆。
新华饭店也就是我爸爸妈妈打工的地方。它是坐落在唐人街上的一家中餐馆,典型的中国风装修风格,大门口两边各自安放两只石狮子达到生财之意。饭店总共两层,一楼大堂,二楼雅座。
我十六岁初中毕业后,妈妈坚持要我上高中,我也一样,我想摆脱唐人街的生活,我不想终身困在这个肮脏的社区里,我不想后半生依靠替洋人们端盘子洗衣服来养活自己,尽管我的父母就是用他们炒菜洗碗辛苦赚来的钱,供我吃、供我穿、供我读书,但发自内心的,我嫌弃他们,我也嫌弃自己低等公民的身份。
但爸爸才是一家之主,他看着我们娘俩,轻蔑地问:“那谁来照顾语杰?”语杰是家里的九代单传,是我爸爸最疼爱的宝贝,也是我最疼爱的弟弟。
爸爸和老派的中国人一样,也和唐人街住的其他中国人一样,他们认为女儿是赔钱货,供她们吃穿就够了,怎么可能让她们出去上学?况且老祖宗说过,女子无才便是德,女人天生就应该三从四德,长大之后找个好归宿然后相夫教子。要不是我出生在美国,爸爸肯定要我像奶奶一样裹小脚。我只从照片里见过奶奶那双和馒头一样大小的小脚,事实上我从来没见过她,因为我从没回过中国。中国在我的记忆里只是一个遥远的、陌生的名词,但爸爸妈妈都很怀念中国,他们说那里国土辽阔、珍宝无数,这就是他们无怨无悔地在旧金山从事高强度的下层劳动工作的原因,他们妄想著有一天能够攒够钱回中国老家去盖大房子,光宗耀祖。
我和妈妈都不做声了,一个柔弱的声音从我们身后传来,“我都八岁了,我能自己照顾自己。让姐姐上学吧。”这声音虽然柔弱,但是十分沉着坚定,这是我那惹人怜爱的早熟聪慧的弟弟的声音。
我感激地看了弟弟一眼,“我上学前会去送弟弟上学,放学了也会去接他,”我鼓起勇气对爸爸说,“我还会去饭店帮忙。老李叫过我去当迎宾小姐,说每个星期能给我十美元。”老李是新华饭店的老板,爸爸是他手下的厨师,妈妈则是他的洗碗工。他对我们一家都很好,过年过节总会给爸爸妈妈放半天假,还会给我和弟弟包红包。我能想到最好的工作就是去他那里当迎宾小姐了。
妈妈也接着说:“语林的成绩好,她老师说她以后是做大事的人,老公你就当借了钱给我们女儿,她以后赚了大钱自然会还回来的。”
爸爸沉吟片刻,终于说出特赦的话语:“但是,工钱得上交给我当家用。”
于是每天放学后,我所需要做的就是来到新华饭店,从下午六点到晚上十一点,站在门口的大红色灯笼下,微笑,微笑,微笑,躬身用中国话喜气洋洋地说:“先生,女士,欢迎光临。”然后领他们坐到空位上。我不知道那些老外能否听得懂中国话,但老李要求我一定要讲中国话,他说这样才能让老外感觉“宾至如归”。宾至如归?他们根本不是中国人,他们甚至十分排华。但我们的餐馆也不止外国人光顾,大多数的客人还是中国人,这时老李又要求我用英文来说迎宾的话,他说这样显得洋气一点。这就是我的职务,站在新华饭店亮着霓虹灯泡的招牌下,笑容僵化、腿脚发麻、自由切换中英双语来迎接中外宾客。这份差事能为我赚来少少家用,好够我上交给爸爸,换得我能去高中上学的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