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前在小县城生活,小时候也不会到处去玩,偶尔有写农忙活动的课会去到乡下写景,记事以来基本上也没有在农村待着。
极少数的印象,是在老家赖床,被子又厚又重,在被窝不敢挪动一下,挪一下就是冷。家人陆陆续续进来叫我起床,我都不肯,而且家中的大狗毎每次都会趁机进屋子里来,于是它身上的跳蚤也趁机落户了。全身起疹子一个多礼拜才好全,那之后也就没有在农村待过了,尤其是冬天。
这次待的村落比老家要好些,挨着县城十公里,路很平整,电单车可以往返。路的两边种着树,后而是绿油油的毛茸茸质感的稻田,还会有荷塘,听说是让人体验“农家乐”的。
住所是普通的独栋,大大的院子,往前是自家的池塘,再往前是公共的大池塘,可以摸田螺,可以摘莲子。莲子过季了,一个个都干了垂着头在那儿,莲子落掉,空余一个黑色的莲蓬,像一个工艺品,象征着秋天的衰落。
自来水很冰凉,这几日下雨,户外的温度不高,水在这样的环境中多了些不近人情的冷。院子里的鸡在傍晚天一黑就回去了,听说晚上它们看不见。小狗会在饭桌前走来走去,它叫“来福”。家中的宠物狗是听得懂“出去”的指令,吃饭的时候不能靠近餐桌,很明显,来福没有这样的限。
蔬菜是自己种的,米也是,有时候鱼也是,肉也可能是。村民们付出劳动,然后理所当然地享受着自然的报酬。空气非常的清新,如果下点雨,那么就会有些青色的味道。
我一直幻想着在乡村过上自给自足的“隐居”生活,其实大体上是实现了的。从前我认为,住在乡下的人才是上天的宠儿,上天把最扑素的和最自然的馈赠都给了他们。我占着新时代所创造的便利,然后去享受这天地间的淳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