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早晨,我朦胧的双眼看着肚子上慵懒的皮下脂肪,一个没忍住,直接一巴掌唤醒了它们,它们还洋洋得意,颤颤巍巍的向我做起了鬼脸。
我见过它们原本凹凸有致的面目,它曾使我灵动迅捷,无人能挡。
而这一切均得益与一个最不起眼的篮球场,得益于一项让所有男孩都为之痴迷的运动——篮球。
想一想我打球的那个年代,不,是所有90后都打球的年代,科比真的是巅峰
勒布朗也是名副其实的“小”皇帝,
麦迪仍然飘逸潇洒,
他的表兄卡特,还能给观众带来别出心裁的扣篮表演。
更不用再说那个身高只有183,绰号“答案”的阿伦•艾佛森了。
江湖中,西科东艾,北卡南麦的传说还能继续上演。
更有中国巨人——大姚
那个时候,还喜欢看NBA的篮球比赛,更喜欢在球场上大显身手,痛痛快快的打一场。
上小学时,有个同学,是科比的死忠,他打球打的很好。到了夏天,他竟然在胳膊上,就是和科比相同的地方,在那里用小刀划了一个翻版的科比纹身。
从来没有想过偶像的力量能如此强大!可以使一个小孩兴奋狂热,通过篮球来激励自己,奋勇向前。
周六周天,是我与小伙伴奔赴“赛场”的日子。
那些年,村里还没有安装篮球架,为了打球,我们只好走着或骑着车子去邻村打球,街头篮球名副其实。
基本到了下午,球场就满了,球场好像有无形的屏障,把我们都汇聚在一起,人挤人,脚踩脚。
有时两伙队伍,为了打球,只好分开打半场。实在不行了,我们就合起来,一起打全场。
一个小小的野球场,里面高手大有人在。
各个年龄段的选手都有,有三四十甘做投手的大叔。
有二十出头的小伙子,体格强壮,技艺娴熟,是不错的进攻突破点。
也有十七八九岁的毛头小子,初生牛犊不怕虎,能投能打。
再就是我们这些十五六岁的,只能传传球,或者伺机而动,投个幸运球。用eason的《浮夸》讲:那年十八,母校舞会,站着如喽啰。
上初中后,村里终于有了篮球场,在我们眼里,那个球场,就是我们的天下。春秋寒暑,球场像一个无声的教练,训练我们打球,记录着我们的成长轨迹。
那是我们村的第一个球场,在那里面,我摔肿过手,磕破过脚趾甲,碰着过头,翻滚过身体。
到了冬天过寒假,孩子们都有空了,一到下午,球场瞬间沸腾,喧闹的环境驱走了冬季的寒意。晴天的时候,打球能打出春天的感觉;阴天的时候,每个人也都变成了一个小火炉。
球场不光是增强体质的良药,还能磨练小孩的意志,使我们不惧严寒,毫不退缩。
夏天过暑假,打球的最好时间是早晨和下午四点以后,其余时间烈日当空,不如在家扇着电扇吃西瓜。
早晨我们是起不来的,因为正在为昨晚的熬夜狂欢补觉。大家只好相约下午一决雌雄。
我们是被大地和空气缠绵后的余热包围着,打完了一场又一场的篮球。大家光着膀子,只穿一个运动裤衩,在你我的肉体之间穿梭。汗流浃背后,每个人都像泥鳅一样,带着滑腻的汗水运动,更让每一次进攻猝不及防。
当时,我们每个人都有一身各自喜爱球队的队服。我们还不要那种翻版的队服,要就要各种标号齐全的,有质感的队服。
可以说,那时候是非常快乐的,那是没有电脑,也没有智能手机的年代。当时总觉得长大后才会有自由,现在想一想,还是那个时候自由,写完作业后就快活了,不用担忧毕业后的工作问题,还有如此多的假期。
而现在呢,虽然没了学业的困扰,却又有了生活所给予的压力。
上高中后,每天的课业与日俱增,我们就像愚公一样,要用三年的时间,才可以移走这座大山。
虽然有很大的压力,但打球是不能放下的,这是我们排遣压力,寻找快乐最好的娱乐方式。
在高中,会遇到许多新的同学,会有更多的朋友和我一起打球。原来的发小有的已经步入社会,再想和他们酣战球场,也就只能等放假的时候了。
高三那年,是我打球最疯狂的时候,面对着每天的考试还有像砖块一样的辅导书和试卷,我这辈子也没有想到过,那个圆圆的皮球竟能给我带来如此多的快乐和强烈的满足感。
那时候,喜欢一个带有古典气质的姑娘,我故意在她路过时把带球和投篮的动作幅度加大,我知道我投篮的姿势很漂亮,以此来吸引她的注意力。
可那段感情看不到未来,为了把感情的疼痛发泄出来我只有去打球;在每次考试后也打球,这是为了寻一场痛快,也是和压力“决斗”后的放松。
到了现在,一有不如意的时候,脑海中回忆的景象仍是那年春夏两季的球场,和球场旁逐渐枝繁叶茂的白杨。
在班里,我的同桌和我的前排,都喜欢打篮球。
前排是一个瘦瘦高高,帅气的小伙子。他打球喜欢进攻,运球非常流畅,如果他能再强壮一些,篮板也是他的天下。
而我的同桌,他打球很老练,经验丰富,是个全能型的进攻选手。
我吗,就只好在他们的余威下投投篮喽。
我高三的每一场球,基本上都是和他们一起打下来的。我在15年的4月份扭伤过脚,导致左脚踝韧带拉伤。一个月都没能像普通人一样走路,这两位好友,对我非常的关心,也很照顾我。
在那段“瘸腿岁月”里,我不能再打球了,只好看着他们在球场上纵横驰骋,我的心,也随他们投篮后的抛物线落入篮筐,再冲向地面。篮球,也在等着我的康复,等着我的归来。
这次受伤对我左脚的影响很大,有时候稍微剧烈活动,在上篮落地的时候,这只脚还会轻微扭伤。
到了上大学时,班里也不怎么玩球了,并且我对篮球也提不起兴趣了,总感觉换了一帮人,连打球时的默契感也随着人的不一样的呼吸而消散与空气之中。
球,就不打了,就放下了。
后来,加内特,邓肯,科比相继退役,昔日球场上叱咤风云的那些少年也渐渐老去,对篮球的热情,变得更淡了。我也不想就这么丢掉这个爱好,也许是懒了,也可能是时间不够充足了,现在的我,只能到空旷的球场上逛逛。
今年过年回家,发现我投篮还挺有感觉的,不自觉开心的笑了。
过年了,我又见到了曾经的发小,我们都长大了,篮球场又变新了,看着眼前正在打球的孩子,这不就是当年的我们吗?
后继有人了!
昨晚听着 《理想三旬》,想到了这些往事。还没到三旬呢,所以一定要努力啊,向前走,不能丧,如果悲伤和失望,就想一想故乡的篮球场,那个梦开始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