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恋是一种病2

我有时候觉得自己就像是一叶扁舟,在尘世的海洋四处飘荡,却找不到自己的归途。

有时候,我变得很怕回家。这个本被我当作全世界最温暖地方的所在。爸爸妈妈开始每天苦口婆心地说关于恋爱、结婚和生活的各种事情,教我要学着适应与梦想不同的生活,学着对生活的现实低头。

不肯妥协的我总是与他们争锋相对,没有哪一次不是不欢而散。我有时候真的觉得很累了。我开始变得很敏感,变得爱哭。晚上常常睡不着,仿佛有种无形的压力让我喘不过气来。那种忧伤,从内心深处而来,无法言说。我也没有跟任何人打电话,包括跟我臭味相投的朋友们。

只是每当我想要妥协,想要慢慢接受他渐渐淡出我的生命时,他就会出现在我的梦境中,然后,又花很久的时间去遗忘。如此周而复始。

其实,我有时会笃定地相信,他已经不在我心里了。我在一种完全属于自己的环境中过着完全属于自己的生活。每天都充实而丰富,我真的从未想起过他。

可是我却不知道,我为何一次次将他梦见。

也只有在梦中,他的样子才会清晰地呈现在我面前,清晰得如同真实发生。可每当我醒来,他的样子便又会变得好模糊,就仿佛荡漾开来的水墨画,看不清轮廓。

这些年,我没有再见到过他,就仿佛我们是生活在两个不相同的时空,就仿佛他从来不曾来过我的生命。就算,我们明明同在一座城市。

你,你过得好吗?



原来,接受命运的摆布与自由追逐是同样艰难。

迷途。



转眼已又是春天。

我再也没有见过某人,也再没有梦见过他。他仿佛彻底消失于我的生活,就仿佛他从未来过。其实这样很好。遗忘他最好的办法就是不相见。

我想我是时候好好开始自己的生活了,然后恋爱,结婚,生子。

也许真正的生活,就该如此般平静而温柔,不在心里激起浪花或是大雨倾盆。

因为工作上的原因,我重新得以结识裴蕾,一个跟我和某人同班的女同学。她人不错,我们也很合得来,又因为是同学这层关系,便也慢慢成为了朋友。于是她过生日,便邀我一起去玩。一桌人,有些是以前的同学,有些是她另外的朋友。大家一起说说笑笑,都没有说吃饭的话。我看见桌上还空着一把椅子,便忍不住问了句,还有谁没有来吗?

嗯,还有一个朋友,路上耽误了,说马上就到。

我的心里突然莫名忐忑,是我认识的吗?

认识啊,也是咱班同学。××。你还记得吗?

我的脑袋里面就像装了个定时炸弹,一下子炸了。我木楞地“嗯”了一声,点了点头,便不再说话。脸上尽量维系出很淡定的表情。

就算已经有了他出现的思想准备,但还是不能表现得完美。比如他进来的时候,我甚至不知道该不该看他,该不该和大家一样寒暄几句。毕竟,我真的从未想过还会再见。当时的想法就是那样简单,反正无缘,又没有共同的朋友,怎会还有交集?况且,我已经讲出了我的故事,我也想不出我该以怎样的面目面对眼前的他。

当我们目光相遇,我还是冲他尽量温和而自然地笑了笑。只是我不知道是不是真的自然,搞不好还很难看。

那晚,大家老友相聚,很多同学与我更是多年未见,大家不免都与我多喝几杯。我本不爱喝酒,因为我是极易上脸的人,但经不住同学们的热情,觥筹交错中,我突然听见那熟悉的声音轻轻地说,你们不要再劝安旖喝了,她应该喝不了很多。

我的心被那声关怀轻轻一撞,我脑海自然地浮现起他刚刚端着酒杯用柔和的眼光看着我,对我说“祝福你”的样子,健谈的他只说了三个字,但他的眼睛里却似有千言万语。我安静地微笑,看着他却没有回答,只是将杯中酒一饮而尽,不知是不是对所有过去的原谅、接受和一笔勾销,总之一颗心一瞬间空空荡荡,四处漂浮,无处安放。像失重。像心肌梗死。

我不知道是人本来就容易迷途在爱情,自动为自己在只言片语中提取想要的信息,还是原本就是他总是给我错误的信号,干扰我做出正确的判断和选择。我又想起他当年说过的“错过”,想起他每次看到我的复杂眼神,被尘封在内心深处小妖又要冲出来躁动已经安静的灵魂。

我好恨我自己。没出息。


我开始变得好爱喝酒,可是个性克制的我怎么都喝不醉。我总是看到他们一个个醉得东倒西歪,然后剩我冷静地送大家回家。然后觉得更落寞。我就像一个冷静的观众,在灯火闪烁中,在喜悦人群中,将热闹与喧哗看穿,就仿佛一瞬间穿越了时空。我看着那对在高中时代就在一起的爱侣,在音乐中欢快地舞蹈,眼睛里有数不尽的温柔与情愫。那一刻,我觉得好感动,也好羡慕。曾几何时,我也有着那样纯真的想法,想要和自己少女时代的恋人一起长大,一起面对风霜,一起看天边的落霞,不在乎所谓的现实和繁华。我安静地看着那些熟悉的面孔,那些慢慢脱去稚气而成熟的面孔,我仿佛看见时光从我身旁飞快退后,感慨万千。我想起陈奕迅那首K歌之王,MV中,他在人潮中变成最孤独的化身。如我。

“安安你有心事。我记得你以前不爱喝酒。”

也许是我在自己的世界中太投入,才没有注意到齐冀什么时候坐到了旁边。我和齐冀毕竟是从小一起长大,尽管上中学的时候经历很多愉快和不愉快,但是随着长大最终还是回到了好朋友的位置。我所说的好朋友,是真正的好朋友,是可以一起喝酒、唱歌、聊心事且不暧昧的好朋友。毕竟那时候都太小了,出现的任何感情都是纯粹而简单,如白玉无瑕,而当我们真正长大再回头去看那一段,只会觉得那青涩而真挚的我们和那遥远而纯白的青春是多么值得珍惜的美好回忆。

“可我现在爱了呀!”

“说吧,怎么了?我开导开导你。”

于是我把我的故事讲给了齐冀。

“你说,我是不是做错了?”

“我只是很好奇,在这个光怪陆离的世界,聪明的你为什么还那么固执呢?”

“意思是我错了吗?”

“爱情无所谓对错,只是不值得。”

“你真好笑,如果人可以理性到仅凭值得不值得就可以左右自己的内心,那么生活真的容易多了。况且,你对小樱不是也那么执着吗?”

“我是男的,你能跟我比吗?我可以等到30岁,甚至40岁,你能吗?”

是呀,我能吗?

所以某人,我不知道为什么就这样想对你说了再见,其实也只是没有理由再坚持。如果可以,请给我一个理由好吗?



又是几个睡不着的夜晚,很晚才睡,又在半夜突然醒来,整个人都很清醒。所有人都问我到底是不是想起了什么。于是我仔细地想心里到底还纠结有怎样的迷雾,覆盖在内心的某个连我也看不见的地方。

迷失。有时候。

还是那个太认真的我。

只是在这一刻发现有些东西我已经长久地失去了。不知道还能否找回。也不知道要如何找回。就成为这样一个人。还一直以为只是心里会偶尔住来一个孤独老人。

真是浮夸。

时间,像风一样,有时候在眼前,有时候在身后。

站在人来人往的街头,看这城市拥挤的交通,有那么一瞬间,张皇失措。

当我转过头,才发现又是很多年以前的人和事了。

记得那个晚上跟我最好的姐妹辛筱语聊了很久的电话,说了很多很多话,有控制不住的情绪,暴露了所有的我,卸下了坚强和勇敢。

我只是想变得更洒脱更有担当。

好想去看个电影。

每次看到那些跌宕起伏的故事,陪着故事中的人物欢喜与忧伤,也很想知道自己还有多少经历。

也好想再去看场演唱会。Eason的演唱会。

至少《全世界失眠》陪伴我很多个夜晚。

我想起那年,当听到那句“当赤道留住雪花,眼泪融掉细沙,你肯珍惜我吗”,我突然在人群里哭得像个孩子。



寒来暑往,冬去春来,时间走起来真的快得让人追不上。初春的暖阳照得满世界一片明晃晃的明媚温柔,万物复苏,鸟语花香。

周末天气很好,春天的太阳暖烘烘的,我去轮滑俱乐部参加活动,也想到郊外去换换心情。我喜欢轮滑,是因为喜欢那种奔跑在风里的自由感觉,它不像跑步那么让人喘不过气,也不像坐车那样容易晕车。原本自行车比轮滑更有那种奔跑的感觉,而且也安全得多,可惜我不会骑,得有人愿意载我才可以。其实,也怪乔一行,当时念书的时候,我本来是想学的,可是乔一行说没必要学,以后想坐他载我就好。所以到现在我也不会,也没有合适的人再教我。不过,我却越来越喜欢轮滑的刺激,也很好。

我们一路蹿得飞快,一鼓作气便到了城外的小镇上。可好死不死我的轮滑鞋居然坏了一只,左脚的轮轴不知道何时掉了一颗螺丝,在这种起伏不定的小山地上跑,危险系数就不说了。可是现在离市区这么远,走回去是基本不可能的,于是我们一伙人就一筹莫展地傻坐着看能不能搭到回城的车。

突然一伙熟悉的人骑着自行车进入我的视线,我看到了他们,他们也看到了我。

有多少次,我们于春天重逢?

我脑袋嗡嗡作响,由着俱乐部伙伴们跟他们七嘴八舌。我不知道是天意还是巧合,许久不见再次重逢,总是那么毫无征兆。偏偏,一群人,就他的自行车有后座,居然有个后座。

在场众人,无人知晓我心事。只有他,与我心照不宣。但他却自然而然,全然不似我的窘迫。大家乐于助人地合理建议,让我坐某人的车回城,简直妥得不能再妥。

上来吧,我载你。

好,谢谢。

目光灼灼,不想大家看出任何端倪。对于普通朋友来说,这是再普通不过又顺其自然的事情,任何矫情反而会引人浮想联翩。

我坐在他的身后,手抓着车座边角,动也不敢动。

你要抓好我,不然掉下去了。他在前面温和对我说话,有种恍若隔世的错觉。

没事,你又不会把我甩下来。

他不再说话,安静地骑着车,我不会骑车,不知道是自行车两个轮子的平衡不易把控,还是山路免不了颠簸和起伏,我的头重重撞上他的背。

让你抓稳了。

就是,安安你要抓紧,小心点。裴蕾从旁经过好心提醒。

也许我这个拖油瓶在后面晃来晃去,导致他速度很慢,大家都超过了我们。

抓紧,我要去追他们了。

提速,如一阵风一般,穿行。

惯性,为了保持平衡稳住身形,我一瞬间不由自主握住了他的衣襟。

洒满夕阳的傍晚美得让人沉醉,空气里四处弥漫着来自大自然的属于春天的甜美花香,我们的影子就映在洒满阳光的路上,微风吹拂,我的头发和裙裾迎风飞扬,我轻轻扯着他的衣服,感受他愉快地骑着车,轻快地哼唱着《一路上有你》,那画面的温柔与美好,甚至让我怀疑它的真实。

有那么一秒,我希望这条回家的路永远都没有尽头。

我曾经以为,如果这一生我没有办法拥有我梦中纯白的爱情,那我便可以选择去成就别人的纯白。我知道我身边有那个愿意一辈子骑车载我去奔跑的人。可是就在某人载着我飞奔的这一刻,我突然明白,原来,他住在我心里一天,其他人就永远没法走进。

听说你到新北城工作了?

嗯。大晟银行。我心里“咯噔”一下,那不就是晟德集团的银行吗?

那边建好以后,都没好好去玩过。什么时候爸爸上班的时候跟来看看。

你爸爸也在新北城工作?

嗯。

他在哪个单位?

晟德集团。

谁啊?

集团里有几个姓安的?

高层里有个副总叫安腾海。

对,他是我爸爸。

一路上寻找纯白爱情的我,这一刻却突然好希望让他知道安腾海是我爸爸,尽管这想法那么幼稚,那么不理智。

晚上回家,我打电话给辛筱语,我跟她讲我又遇见了某人,跟她讲某人骑车载我飞跑的事,跟她讲我们所有在夕阳中的美好,辛筱语说,给他打电话吧,最后一次。

紧张了好久,最后只是发了一条信息:“今天谢谢你,我最爱坐自行车了。”很快便得到了回复:“不要客气,我最爱骑自行车了。”看到这样的回答,心里还小小高兴一下。爱情中智商一向为零的我回了一条:“生活真的不被掌握,我都以为不会再见了,我才这样惊慌。”一语一出,石沉大海。

我累了。真的累了。

我找辛筱语出来吃晚饭,然后又开始喝酒了。一向善于管我的辛筱语这次没有阻止我,我一边喝一边听到筱语在旁边“啪啦啪啦”地抱怨个不停,因为我的缘故,他对某人很不爽。有时候冷静地想,我也觉得某人好坏。我对他念念不忘,也不能说跟他半点关系都没有。他挑逗了我的心,却又不肯将它拿走。

但是这一次,我想是时候逼自己把他从我心里赶走了。只要他在一天,我的心就永远无法安静地跳动。我发信息跟他说:“再见了,也许我要跟愿意永远骑车载我的人在一起了。因为年轻没有那么多六七年,但是你拿走了我最好的时光。再见了。”说出再见的时候,内心仿佛有一只利爪残忍地将最重要的一部分掏空,留下血淋淋的外壳。很痛。就像我的心里已经长成了一棵参天大树,却要在它蓬勃茂盛的时候连根拔除,那种抽搐,撕扯,原来便是这种感觉。

我无数次觉得某人就像我心里的一个妖孽,时不时出现,时不时把我内心最深处的东西唤醒,然后在将我置之死地的那一瞬,又消失不见。剩下我独自慢慢愈合。在眼看痊愈之时,忽而再现,周而复始。也像是把我心上的伤口撕开,长好,再撕开,再长好,再撕开……有时候我自私地想知道,如何,才能自己藏起心里的爱人,去接受对的人的爱。

我知道,某人是不会喜欢我的。

所以无论心里有过怎样的梦想和期待,但却真的从未奢望过他能转身拥抱这份温柔。

为了这份不切实际的爱情,我错过了所有爱我的人。

是我没有办法再等了,青春年少真的没有几个七八年。是你,拿走了我最好的时光。

再见了某人,你将走出我的生活,但也会永远住在我心底。



爱情,就正如我很爱的那首《Red》,

“Losing him is blue like I’ve never know

Missing is like dark grey all alone

Forgetting him was black trying to know somebody you never met

But loving him was red.”

青春如梦,白云苍狗。

我能赠他的,只有身后这段永不回头的青春和这抹永不褪色的纯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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