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丞琳的《暧昧》中唱到:
暧昧让人受尽委屈
找不到相爱的证据
何时该前进何时该放弃
连拥抱都没有勇气
只能陪你到这里
毕竟有些事不可以
超过了友情还不到爱情
阿默和他,算是暧昧,超越了友情未到爱情吗?
阿默不知道。
他是一个很会聊天的人,任何事情都能侃侃而谈,只要他愿意,相处永远不会冷场。
和他认识了一年多,起初是三人行,现在是五人行,还处在同一个屋檐下,没有一见钟情也日久生情了,因为,会讨女孩子欢心如他。
一米八的他在人群中一直都是瞩目,身材七十,长相七十,为人六十,这是阿默自己的打分,已经折掉很多分数,在别人眼里,九十分也不为过。
阿默只有一米五几,不是太胖也不是太瘦,称不上娇小却也算不上壮,中等。
以至于每次和他交流都必须仰着头;
每次出门都必须追赶他的步伐;
每次开玩笑,总是被调侃身材;
但,
好像每一次聊天,两个人都是平视的位置;
每次出门,在阿默准备加快脚步的时候,总觉得本来的步伐也能跟上他;
每一次被调侃,总能出气的打某人。
朋友说,他对阿默总是特别的。
喜欢调戏阿默,吃着饭,总会突然伸个手过来摸一把阿默的脸,带着痞性,在阿默的咒骂声中哈哈大笑。
日常刷着手机,也能偶尔伸手,美其名是阿默的脸肉肉的,摸起来特别舒服,最终总是在阿默恨铁不成钢的捶打中结束。
日常晾衣服,也只有他会帮阿默,身高的优势,一伸手就可以把衣服挂到高处,然后,阿默负责晾,他负责挂。
日常做饭,他会搭下手帮阿默洗菜,阿默喜欢出神,总是神出鬼没的站在阿默后面吓到连锅铲都掉。
日常办事,主要负责是阿默,相伴的一直是他,所以他的车座上,常常有阿默的身影。
阿默喜欢吃芒果千层,只要不开心,某人总是负责逗笑阿默,不能说马上,不久之后总会有一个小蛋糕,是他买的,也只有他会买给她,舍友五个,其中有两个是闺蜜,却从来没有为阿默买过。
他对阿默是特别的。
可是,关系,是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