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个人对你说:“我一共活了一万四千岁,我是一个穴居人,我是说真的,我并没有开玩笑。”
请问,你作何反应?
肯定会大吃一惊,然后摇摇头,说这不可能。一个人怎么可能不会生老病死呢?14000多岁的人,怎么可能存在呢?
我以前也曾经想过永生的问题,也向往过精灵般的生活,永生的存在着。但一直永生,也不是个很好的主意。所以我打消了这个念头。不过最近看了一个非常有脑洞的片子《这个男人来自地球》。却让我又继续思考起这个问题。
35岁的哈佛历史教授,约翰,工作十年之后突然辞职,和他相处了十年的同事们纷纷不解,他们要求临时在他家里聚会,敦促他来解释一番。
约翰在人都来齐之后,开口讲述了他的一个秘密。他自称他是一个穴居人,一个克鲁玛努人,来自上石器时代。自从他长到35岁之后,就一直保持这样的模样。直到今天。
他的朋友们都听傻了,丹还以为他在构思一部科幻小说,约翰想了一会儿,他说:“你就这么想吧。”但是他们的朋友们都是教授,都是思维高超的学术人士。非要让他把话讲清楚。约翰沉思了一会儿,听着他的朋友们争论了一会人类学的问题。
然后他笑了笑,开口说:“我本有机会跟哥伦布一起航海,但是我不怎么喜欢冒险。”他还说他曾与贝多芬聆听音乐,同梵高作过画。
于是他的朋友们又听傻了。一个美术专业的教授伊迪丝表示这根本无法让人置信,甚至是在侮辱那些艺术家们。
约翰点了点头,又开始陈述起他的故事,他从古老的上石器时代,一直经历了各种变故,无论是冰川的演化,还是大陆的分离,他都一一活了下来,毕且随着当时的人类的文化,一一学习,而且有着随着时间积累起来的大量的智慧。
朋友们再次听傻了。阿特不停地给出假设,想来证明他是错的,但是竟然无法证明。哈利也无法证明约翰说的不对。
这时候,威尔•弗洛伊德博士来了,他的到来更加加剧了这场神奇的讨论。约翰说他生病却也从来不会在身体上留下什么痕迹,这就惹起了哈利的好奇,但是约翰有点后怕,他说他可不愿意被拉去做什么实验。
最后大伙聊着聊着,一场欢送会就变了气氛。大家都为了证明自己的观点而争吵着。约翰赶紧抛出一个新观点:“你们必须要知道,我只是一个活了很久的人,但不是一个天才,我就算活了很长时间,我头脑里的知识也无法超越我所处的时代。”
无论一个人活了多久,他都无法超越他所处的时代。
的确如此,环境是决定一个人的关键,约翰只是来自以前,他并不是来自未来。
时间只是我们对自己前后变化的主观观念,时间只是一个观念,时间从来不能被计量,钟表所计量的只是他自己,和另一个钟表的对比。
威尔有点气愤了,他对约翰说:“如果把你放在院子里,会不会好一点?”约翰说:“哦,我经常会这么做的。仰望星空,惊叹。”“那些原始人怎么看待星星?”“一个很大的谜团,天上有很多的神。”
这是我们的信仰的来源,从1万多年前的星空上,那些闪耀的星星给了祖先们无比的想象的可能,他们认为,那就是些神灵,高于他们的生物,那些不可触及的东西。祖先们去相信他们,希望能通过对他们祈祷,而获得一些好处,渐渐的,变成一种信念,继而变成一种信仰。
“你没有觉得这对别人是不公平的?”威尔发问,“你说过,你的族人认为你偷去了他们的生命,你才可以活下去,活的那么久。”“太过分了,威尔”丹说到“有没有一种可能,你的确就是这样子的。有一种和人类不一样的生物,长的很像人类,但是以吸取别人的魂魄为生,就像吸血鬼一样,你偷取别人的生命,用来延续自己的生命,尽管你可能一无所知,那个人一定是一无所知的,对不对?你并不知道?”约翰并没有说话。“你不会死,但我们却必有一死,这太不公平了,别人可能不会说,但他们毕竟心里是羡慕的,对不对?甚至是——恨?”“这我倒没有想过。”“你会百无聊赖,也许感到孤寂,因为你的心无法留存住心爱的事物。你的生命中肯定有人,你是珍惜的吧,你所珍爱的,你看着他们死去?这就是你做的事情?你是否过着不正当的日子?……既然如此,我要不要住你的脑袋上来一枪,看他会不会自愈?哈?”
“太过分了,威尔。”丹挡住他。“哦,我还要修改我的论文,并不是很快乐的事情,但要比呆在这里好得多。”威尔跑了出去。哈利说:“玛丽昨天死了,威尔的妻子,因为癌症。”
约翰追了出去:“对不起,我不知道玛丽的事情。”威尔把枪给他,走了出去。约翰接过来一看,是一把空枪。
永生可能是世界上最不公平的事情。
“那么,威尔你有没有遇见过跟你一样的人?”“这个嘛,的确有一个,不过我认为他来自另一个时间,另一个地方。”约翰说。“我们畅谈了两天,然后便各走各的路。”“那你还曾经遇见过他吗?”“200年后,我觉得我在布鲁塞尔的一个火车站看见了他,不过,很快就消失在茫茫人海。”“那真可惜。”伊迪丝说。
“那你没有遇见过宗教中所提到过的人呢?”伊迪丝问,她一直信仰着基督。“哦不,我们还是不要提这个话题为好。”“不,一定要说。”大家都被引起了兴趣。
“好吧,大家发现在水上漂浮,杖化成了蛇,海水被劈成两半,信徒们走向了自由。但事实却如此简单。”约翰沉默了一会:“不到100个字的《新约》。”“这太侮辱上帝了,太侮辱了!”伊迪丝站了起来。“这不是侮辱,历史上有那么多版本的《新约》。就说下去,约翰。”
“某人见了佛祖,喜欢如是我闻的一切,他一番冥思苦想,大概500年吧,之后回归故里,回到了地中海,摇身一变成了伊特鲁里亚人,既而潜入罗马帝国,他不喜欢当时的罗马,如同一架巨大的杀戮机器,他起身前往近东,心里想着‘何不以现代形式传播佛祖的教义呢?’所以他做出了尝试。 跟罗马持不同政见?罗马赢了,其余的都是历史了,差不多是历史,只是掺杂了很多神话。”
“我就知道,他是耶稣。”伊迪丝说。“哦不不不,那只是人们为我的故事加上的奖牌。”“那复活是怎么回事?”“我从印度和西藏学来了停止痛苦方法。等我醒过来时,我的信徒还以为我复活了。再加上我也没有被钉在十字架上,我只是被绑了起来。鲜血和钉子,让宗教艺术更为迷人。”
“天国在它应在的地方,我只是我。这是我教授的东西,可是神父和牧师到处散播关于天堂和地狱的谣言,来拯救我们从来没有迷失过的灵魂。”约翰说,“宗教传到现在,变的太多。”
“到现在你有目标了吗?”丹问,“算了,我还是不问了。”“夜幕已经降临,我还要开很长时间的车。”约翰搬东西出去。
“你们觉得约翰是不是一个神经病?”“很多精神上有问题的人都会给自己创造出一个背景,不是出身贵族,就是皇家,并且会贯穿他的一生。”“我们可以抱着倾听的态度去听,但我没必要去接受。”“听起来你倒像是相信他一样。”
约翰回来了,大家又讨论了一会儿宗教。“应该给出一种说法,约翰,你得承认这是一个骗局。”威尔严肃地说。约翰沉默了良久,约翰说:“好吧,故事到此结束。大家都回家。”
很多人都哭了,不敢相信,刚才的一切都是个故事。他们都认为约翰欺骗了他们的感情。
在影片的最后,人们都走了。丹拿走了一个史前小贝壳,细佣的琢磨着。而约翰对最后走的威尔说:“你的妈妈是诺拉。”威尔瞪大了眼睛:“这怎么可能?……你还记得我第一次养的狗吗?”“呜飞。”约翰轻轻的说。威尔哭了起来:“对,呜飞。”“你小时候很喜欢拽我的胡子。”“可是60年前你离我们而去了。”威尔说。到最后,这件事对威尔的影响太大。心脏病突发去世了。
约翰活了14000岁吗?这是一个秘密。
死去其实没那么可怕,永生也不是一件妙事,但有意义的永生也不赖。永生也已经不是一个问题,关键是我们如何看待永生。是一件不公平的事情吗?是一个匪夷所思的笑话吗?还是只是一个精神的永恒?
从上石器时代活到现在,约翰已经经历了无数的人,各种各样的人,朋友们也是一波又换了一波。无论他们是无条件的的支持也好,各种理论的怀疑也好,究竟是一个朋友的陪伴。
人性总是有弱点,1万年前是,1万年后同样。世间的道德总是被扭曲,1万年前是,1万年后同样。那么永恒究竟为何物?世间唯一不变的,是看似一直在流逝的时间。
留心看着身边的所有人,说不定哪个,也是个活了一万四千岁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