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而上学、辩证法涵义摘抄

《重读<实践论><认识论>》中摘抄的“形而上学”、“辩证法”涵义。

客观世界是个什么样子?人们应当采取什么样的观点、方法去认识、把握客观世界?对于这些问题的不同回答,将哲学划分为辩证法与形而上学两种宇宙观。

“形而上学”这个词语有两种含义。一是指研究超感觉、超经验的对象,探求世界本原、规律等问题的学问。中国传统哲学把具体的、有形的、可以通过感官感知的东西称为“器”;而把超出感官的感知能力、不能靠感官加以把握、需要通过心官来思考、体察的东西称之为“道”,这就是“形而上者谓之道,形而下者谓之器。”探讨“形而上学”问题的哲学,就是“形而上学”,或者称之为“玄学”。
二是指与辩证法相对立的一种宇宙观。这种宇宙观用孤立的、静止的和片面的观点去看世界,把世界上的一切事物、一切事物的形态和种类,都看成是永远彼此孤立和永远不变化的。如果说有变化,也只是数量的增减和场所的变更。而这种增减和变更的原因,不在事物的内部而在事物的外部,即由于外力的推力。他们简单地从事物外部去寻找发展的原因,因而不能解释事物的质的多样性,不能解释一种质变为他种质的现象。

“辩证法”一词源自古希腊文,其本义是在辩论中揭露并克服对方论点中的矛盾以求得真理的方法。而广义的辩证法不仅指论辩方法和思维方法,更是指对于宇宙、社会、人生的运动、变化、发展的根源、本质、规律的认识和揭示,是人们认识、把握、改造世界的一种思维方式和思想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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