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首送人远嫁的诗,诗中的“寡人”是古代国君的自称,当是卫国的君主,“于归”的“仲氏”则是其二妹。本诗的性质是一首送别诗,对此古代学者无异议;至于送者与被送者是什么人,则有很多不同的说法。毛序说这是春秋初年卫庄姜送归妾的诗,郑笺认为这归妾就是陈女戴妫。列女传母仪篇说这是卫定姜之子死后,定姜送其子妇归国的诗。清代魏源调和这两种说法,以为这是卫庄姜于卫桓公死后送桓公之妇大归于薛的诗。(见诗古微诗序集议)崔述读风偶识说:“余按此篇之文,但有惜别之意,绝无感时悲遇之情,而诗称“之子于归”者,皆按女子之嫁者言之,未闻有称大归为“于归”者,恐系卫女嫁于南国,而其兄送之之诗,绝不类庄姜、戴妫事也。”他依据这诗的内容,分析其作者,语顺精确。又,闻一多据第四章“仲氏任只”句,以为“诗为任姓国君送妹出适于卫之作”。按今存文献所载任姓国都在卫之南,与第三章“远送于南”句相抵牾,姑录以备考。
王世禛言燕燕之诗,“为万古送别之祖”(分甘余话)。这首诗为后人称道,即在诗中描写了一个感人的送别情境。朱熹言作者“譬如画工一般,直是写得他精神出”(朱子语类)。诗中对燕子飞翔时毛羽、形态、声音的描绘,生动形象,富于画意,但在诗中,只是起渲染情境的作用。真正传神写照的,全在前三章所叠咏的“瞻望弗及”一语,此诗的影响,主要也表现在这种情境不断的再现之中,如李白诗“孤帆远影碧空尽,唯见长江天际流”(黄鹤楼送孟浩然之广陵)、苏轼诗“登高回首坡陇隔,惟见乌帽出复没”(辛丑与子由别,赋诗寄之)、韩缜词“但登极、楼高尽日,目断王孙”(凤萧吟)、张先词“一帆秋色共云遥,眼力不知人远,上江桥”(虞美人)。均远绍此诗之意,在此诗的意境上做了进一步开拓,诗中情感显得更加真切,形象也更加鲜明。
(《诗经注析》)
《毛诗序》说:“《燕燕》,卫庄姜送归妾也。”这个说法,为多数解诗者所采信。庄姜为齐国人,嫁卫庄公,称庄姜。庄姜美而无子,卫庄公又娶陈国厉妫(ɡuī)、戴妫姊妹。戴妫生子名完,庄公让庄姜收为己子,并立为太子。庄公卒,太子完继位,即卫桓公。后卫桓公被庄公宠妾所生子州吁杀死,其生母戴妫受牵连,被遣送回陈国。庄姜曾养育其子,并与她关系友善,临行去送她,作了这首诗。诗中以层层递进的形式写行者渐去渐远,送者悲情愈来愈深的情景,在伤别中,还透露出忧国之情。最后一章赞扬戴妫的美德,更说明依依之情的可珍可贵。一说此诗写卫定公的夫人定姜的事。定姜的儿子去世,儿媳没有子女,服丧三年后,定姜把她送回娘家。临别挥泪垂涕,写了这首诗。王士禛认为此诗“为万古送别之祖”,对后世的送别诗产生深远影响。
《诗经》题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