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国家统一之基、民族团结之本、精神力量之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鲜明主线,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然要求。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各民族在漫长历史发展过程中形成的命运共同体意识,是基于共同的历史记忆、文化传统、价值观念和利益诉求而产生的情感认同和责任担当。它强调各民族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紧密相连、休戚与共,共同构成了中华民族大家庭。这一意识是中华民族团结奋斗、繁荣发展的精神纽带,是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的坚固防线。
(一)加强宣传教育
构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常态化机制,将其纳入干部教育、党员教育、国民教育和社会教育体系。通过学校教育、社区宣传、媒体报道等多种途径,广泛宣传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意义和深刻内涵,使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创新宣传方式,运用新媒体平台、文艺作品、文化活动等喜闻乐见的形式,增强宣传教育的吸引力和感染力,让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深入人心。
(二)促进交往交流交融
积极推动各民族广泛交往、全面交流、深度交融,构建互嵌式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鼓励各民族在经济合作、文化交流、教育共享等方面加强互动,增进彼此了解和友谊。支持民族地区开展跨区域交流合作,促进人才、资源、技术等要素在各民族间的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通过举办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民族文化节等,为各民族搭建交流平台,营造各民族共居共学、共建共享、共事共乐的社会氛围,让各民族在交往交流交融中不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三)推动文化传承与创新
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深入挖掘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蕴含的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等价值观念,增强各族群众对中华文化的认同感和自豪感。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结合时代特点和民族特色,打造具有中华文化底蕴、反映中华民族精神的文化产品和文化活动。支持各民族文化交流互鉴,鼓励文化工作者创作反映民族团结主题的文艺作品,用艺术的形式展现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和谐之美,让文化成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纽带。
(四)完善政策法规
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健全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体系,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提供制度保障和法律支撑。在制定和实施政策过程中,注重保障各民族的合法权益,促进民族平等和团结。加强对民族事务的依法治理,严厉打击破坏民族团结和制造民族分裂的行为,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同时,要根据时代发展和实践需要,不断调整和完善民族政策,确保其科学性、有效性和可持续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