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好“选育管用”组合拳 锻造高素质专业化生力军

       近日,中央办公厅印发新修订的《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管理规定》和《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管理规定》(以下简称两个《规定》),体现了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和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等要求,为完善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管理制度提供了根本遵循。人才,是强国之根本、兴邦之大计,必须立足时代之需、把握时代之要,不断优化干部“选育管用”工作,着力建设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

       坚持政治标准“选”。“在干部干好工作所需的各种能力中,政治能力是第一位的。”抓好党的建设和选人用人的重任,必须把政治标准放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C位”,只有将政治标准这个“1”立得牢,后面其它能力的“0”才有了魂。两个《规定》明确指出,要把政治标准和政治要求制度化、具体化,落实到两类公务员管理的各个环节,将政治素质作为考录测查的首要内容、作为职级晋升的首要条件,考准考实拟晋升职级人选的政治素质。坚持多元化精心选才,在一线磨炼中主动识别,在专题调研中科学选拔,在综合考评中集中推荐,做到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真正把政治过硬的干部发现出来、选拔上来,实现新时代选人用人方针原则的守正创新。

       着眼多措并举“育”。选苗是前提,育苗是关键,抓好干部培养培训是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的基础性、战略性工程。聚焦时代大局和中心工作要求,建立专题培训体系,按照“缺什么,补什么”“干什么,学什么”原则,有计划、有目标、分层次办好各类主题培训班次,加强干部的实践锻炼和专业训练,提高专业素质能力和服务群众本领。将培养成熟的优秀储备干部人才输送到重点岗位,持续在发明创造、增值拓展等项目上攻关破题,在急难险重环境中经风雨、见世面、长才干。两个《规定》提出将政治素质以及职业道德、廉洁自律等方面列入两类公务员培训内容,进一步夯实干部的理论素质和党性修养,强化锤炼干部队伍政治定力和政治担当,着力培育高素质、专业化、复合型人才。

       突出监督防范“管”。好干部是选出来的,更是管出来的,要坚持干部队伍党性锤炼、能力提升、作风养成“三位一体”同步推进,严管厚爱“育好苗”。两个《规定》强调,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对两类公务员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不断延伸“朋友圈”“生活圈”监督触角,突出管在日常,严在经常。同时,推动全链条从严管理,坚持强化权力监督和风险防范,比如,明确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同一职位工作满10年的应当转任,加强对两类公务员离职从业行为的管理监督,切实防范政商“旋转门”风险。始终坚持以全的要求、严的基调、治的理念对干部队伍开展常态化精细管理,持续构建全方位、多维度、立体式的干部监督管理体系。

       注重事业为上“用”。坚持“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原则,选拔政治过硬、经过实践考验、工作业绩突出、敢于担当负责的优秀干部到重要和关键岗位,做到导向化知人善用,让各类人才活力竞相迸发,聪明才智充分涌流。两个《规定》提出,结合职位特点和队伍实际,在提出共性管理要求的同时,对两类公务员实行分类招录、分类培训、分类考核等分类管理,如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管理强调“业内认可,分类评价”,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管理强调“群众公认,提高执法效能”。同时,明确县级以上机关可根据人才需要设置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特设职位,进一步提高队伍管理效能和科学化水平,推动高素质干部队伍专业化、专门化、精细化建设,真正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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