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认为,人类的种种苦难(如烦恼、争斗等)主要来源于自身的贪痴嗔,即所谓——贪欲、愚痴和怒这“三毒”。
其实,贪欲是对名声、财物等自己所爱好的东西没有满足的一种精神作用;愚痴是指愚昧无知、不明事理的一种精神作用;怒是对不合自己意思的憎恨,从而使自己身心不得安宁的一种精神作用。
这些精神作用的扩张,使得人类相互间争夺不已、仇恨不已,以至永远不知道解脱苦难的真正道路在哪里。
随着创业环境不断优化,合伙创业已经成为社会常态,而股权设计的设计应该是艺术与科学的交汇点,可以顺乎人性的贪嗔痴。
但是不少怀揣创业梦想的人士设立公司后就急于“打天下”,股权设计过于简单粗糙,或者索性不作约定,在生财之路上留下巨大的拦路石。
股权架构是企业的基础,一个好的股权设计相当于为企业铸就了一个好的灵魂,它将直接影响到日后的公司经营管理。
而且,公司在不断发展,股权也会随之调整,并非一成不变。股权设计不等于股权分配,或者不仅是股权分配。股权激励并不等于用股份或股权去激励货不仅用股权去激励。股权激励,重在激励。股权用来牵引,激励是一种路径,股权是一种希望,让所有愿意成为公司股东的人走在成为公司股东的路上。
创业者不能指望着股权设计可以带来一劳永逸的效果。
进入互联网时代,合伙人之间的股权应该怎样去分配呢?
很多创业者根深蒂固的观念植根于按多少钱分多少股权。这样的股权分配逻辑并没有什么不妥。但是,21世纪最贵的是什么?是人才!
而按照上述的分配方法,我们发现这种股权分配对钱的定价是100%,对人的定价是0。
这样的股权分配模式,可能会有以下的情况出现:
举个例子来说,如果创立公司时出资40%的合伙人,在中途退出离职,那么他所占的40%的股份如何处置?他又不愿意退股,理由是他花钱买的股份,没有理由也没有规定在离职后必须要将股份退出来。但是其他合伙人既找不到理由回收股份,又觉得不回收不公平不合理。这就符合了现在八零九零后所讲“你讲的都对,但是我不接受呀”这样的话语结构。
结果是怎样?
只能是合伙人之间开撕。
那么公平合理的股权分配是怎样的呢?
谁创造价值,谁分配利益。
即:谁创造主要价值,谁分配主要利益;谁创造次要价值,谁分配次要利益;谁没有创造价值,谁不分配利益。
在互联网的知识经济时代,价值的主要创造者是人力,很多公司已经不是资金、资源驱动型,而是轻资产的人力资源型,价值分配者是创始人。
因此既要对钱定价(是对股东历史贡献的认可),也要对人定价(对股东未来贡献的认可);对人力贡献超过物理贡献的企业,人力资源占股应该超过物力占股;对人力资本要有激励也要有约束机制。
所以解决股权分配的争端,可以参考4种常见的股权成熟和兑现机制:
分4年,每年成熟1/4;第一年成熟10%,第二年20%,第三年30%,第四年40%, 逐年递增。360按照类似的模式。
全职满2年成熟50%,第3年75%,4年100%。小米按照类似的模式。
国外常见的:5年成熟,干满1年成熟1/5,剩下的每月1/48。
创业团队中间离职,面临股票回购,需要确认回购价格。对没有成熟的股票,建议以用原始价格回购。对已经成熟的股票,一种方式:不回购;一种回购。
回购价格参考:
按照购买价格的溢价;
按照已经成熟股权按照公司净资产的溢价;
按照公司近期一轮融资估值的折扣价。
折扣价有一定合理性,如果完全参照估值回购,很可能发生:如果一个重要的合伙人离职公司的融资可能还不够回购,导致公司现金流压力很大。
编辑微信:gzcrxy,欢迎朋友们留言交流。
请持续关注清大创融公众号课程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