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常会在课堂上跟学生强调读书的重要性,尤其是自幼阅读的意义及给阅读者带来的长远影响。我常常会回想起自己的阅读经历,比较突出的阅读内容是随着年龄而发生变化的。
中国四大名著也是我在小学时期囫囵吞枣式的完成了初读的,后来的反复细读自不必说了,但初读时的惊奇感是成年人所体会不到的。初中时迷上了武侠与言情小说。那时是九十年代,正流行金庸、古龙、梁羽生的武侠,琼瑶、亦舒、岑凯伦的言情小说。等看得差不多了才发现已是高中。当然,高中时更喜欢读的是古诗词,是现代诗歌散文大家作品,如席慕容、余光中、三毛、张晓风、林清玄、张爱玲,等等。在有图书馆的大学里读的更不必说了,那更是一个庞杂适应贪婪的阶段……
一旦回忆的浪潮铺展开来,便会漫无边际。尤其是年少的读书时光,那些前尘往事,更是如在眼前。
一
我的阅读始于哥哥。
记得当年哥哥爱拿他从父亲那里“挣”来的零花钱买书看,看完看不完的总会到处藏,生怕爱看书的我和姐姐给他弄丢了。抽屉里是藏不住的,那就席子下面;后来发现我们偷拿太简单,他索性把那些书藏到房檐与房墙的夹缝里。他个子高,下次想看的时候踩着窗户就册 伸手拿到,我和姐姐却连高高的窗户都不敢爬。但是即使这样我们也有办法。当哥哥不在家的时候,我就到院子里找一父亲用来削树枝的带镰刀的长竹竿,扛着它雄赳赳气昂昂地进屋,在屋子里勉强把长竹竿转开,举起,踮起脚跟朝檐里又戳又钩的,看不见,但一旦感觉触到了东西,就很兴奋地往外扒拉,然后会“啪”地一声掉下一本书来。我就会兴奋地放下竹竿就跑去拿书。有时候不巧会在蹲下拾起书的那一刻挨一棍子,不是别人,正是因为自己忘了先把竹竿摆放好。
当时看的各种连环画、报刊、经典名著还有许多话本演义小说,在上世纪八十年代、九十时代的农村,可是我们的精神食粮啊!
看完再往上扔的时候就不那么准确了,往往反复几次才能成功。所以就经常看到这种情形:哥哥一手抓着窗棂,挪动着脚,伸长另一条胳膊一点一点地摸,摸到一本拿到手里一看不是要找的那本,就再挪动一下地方摸,一直到找到那本书,还在自言自语:“真是怪事,难道上面有老鼠吗?”
后来,哥哥发现了事实,却是再藏无可藏。哥哥买的书也越来越厚,无论看不看得懂我都照单全收。当时读书时的那种愉悦感是做任何其他事情都难以感受到的。
二
姐姐也是一爱书之人。所以,她后来的选择让我意外了一下。
八十年代后期的农村,人们对于上学的意识还不是特别强烈。哥哥小学毕业后就没再上学,帮家里干活,因为他是老大。此后他买的书也少了。我当时只耿耿于这一点,却没多想别的方面。姐姐小学毕业后也主动退学了,她说她喜欢干活,不喜欢上学,还是让弟弟妹妹上吧。爸妈也没多说什么便同意了。我感觉有些意外,因为我认为姐姐相较哥哥来说,学习上还是比较认真的。但哥哥姐姐的退学并没引起太多的人在意,因为周围邻居中相继有退学在家干活或外出打工的。我当时也没想太多,那个时代那种环境以及我那时的年龄也不至于让我想太多。现在想来却颇多辛酸。
但姐姐却一如既往地爱看书,而此后能往家带书看的就是我了。读中学的时候,我买的书增多了,因为住宿在校,我手头开始有了父母每个月给我的生活费,除了最基本的生活开销外我都花在了买书上。这样,姐姐每次都盼着我回家的周末,不只因为想我,更因为想我会带回什么书给她看。但我看完就锁箱子里,姐姐想看就得央求我开箱给她拿一本,她看完后我再锁起来。
后来想一想,我这种行为与当年哥哥把书藏屋檐下的行为又有何区别呢?去外地上大学之前,我把书箱的钥匙给我姐姐,也是因为直到那时,我才真正开始懂事。
三
我看书的历史,较早当属开始于幼儿园时期的阅读了。因为要看护小我四岁的弟弟,所以,我带着弟弟上幼儿园直到九岁,凭着刚学到的几个字,每次下课后总想去读懂老师桌上厚厚的故事书。
不过,我与弟弟最早看到的书还是连环画,即当时俗称的小人书。当时的小人书一本在一角钱左右或者更少。我们还没有上学的时候,父亲为了让我们有事可做,就让我们带上小篮子小扫帚到大街小巷扫羊屎蛋回家沤肥。那时偷羊的还不见有,家家户户的羊散养居多,所以街巷里到处能找到散落一片的羊屎蛋。为了让我们觉得干活有意义,父亲规定,扫来的羊屎蛋是有报酬的,一斤五分钱还是一角钱来着,我倒是忘了。但那时回到家如果见父亲不在家里,我和弟弟就把小篮子放在沤肥池旁不往里倒,什么时候父亲回来板板正正拿秤给我们称重给钱后,才倒入沤肥池。那时家家户户院子里都会刨出两三平米见方的土坑来当做沤肥池,攒满了就挖出来拉到田里洒上再翻地,比化肥要更有机一些。
我们觉得这样“挣钱”挺有成就感,因为我们可以攒钱买小人书看了。
一开始弟弟只是我的小跟班,后来觉得钱总是被我拿着,他没有使用权,便也提出独立作业的要求。弟弟也终于有了自己挣来的钱,他也很自豪终于有了属于他自己的书了。
四
后来虽然上了学,但在假期里,小孩子也还是常常帮大人做事的。但即使是做事,也少不了书的存在。
比如放暑假后父亲常交待给我一个活儿,在我家桃园里看守桃子。偷桃的倒没见着,我在那里看守倒是天天会少上一堆桃子。我会事先准备好凉席铺在桃树下,一桶清水放在旁边,摘上一堆熟好的桃子洗净放好,更少不了一本书在侧。趴在席子上翘着腿读书,随手还能拿起甜美的桃子吃,旁边树上还有牵牛花的蓝朵在陪伴着我,多美的世外桃源生活啊!
比如在夏天放羊到小树林里吃草,我总喜欢带着书去,有时也会带上一张小凉席铺在树荫下,把羊拴到草多的小树下,自已往凉席上一坐或一躺就看起书来,常会忘了羊的存在,直到它们把周围的草吃光了咩咩叫时才会想起给它们挪个地方。
再比如去田里给羊儿拔草,出去之前,我会先偷偷地藏一本书在篮子里,上面虚虚地盖上一件小褂。在田里常看书看到太入迷,忘了时间,等到发觉太晚了,才匆忙拔一些草放篮子里,当然,书还会藏在最下面的。
有一次在房后的小树林里见邻家大哥哥正躺在凉席上睡觉,头下枕着一本厚厚的书,我悄悄走近去看了看书脊,发现这本书我没看过。但是大哥哥正睡得香,我就招手让弟弟过来帮我,我负责抬他的头,弟弟负责把书快速抽出来。我悄悄把仍在睡觉的哥哥的头悄悄放到凉席上,抱起书就兴奋地跑开了,想着啥时候读完再还给他。后来听他说起才知道他那时已经是装睡了。当时那本书对我们来说吸引力太大了,只看题目就让我拔不动脚。那本书就是当时我看到过的书里最大最厚的大部头著作——《封神演义》。
之所以对这件事记得如此清楚,不光是因为每看完一个章节我都会给识字不多的弟弟讲一遍情节,更因为这本书把我迷住了。打开了我想象的翅膀,让我发现了另一个奇妙的世界。每天我都看得很入迷,每次从田里回来,虽然拔的草不多,但我在提着篮子的时候仍是很吃力的样子,因为,那本厚厚的可以当作枕头的《封神演义》对当时的我来说太沉了。所以在路上总会在遇见大人的时候得到他们一声声的夸奖:“这孩子真能干!”而我则表现得很谦虚,实际上是心虚。
我把书还回去的时候,邻家大哥笑着说:“这么厚的书这么快就看完了?”
现在,许多事向我涌来,不能一一记下,而那股带着青草味的书香,在我的周围徘徊,经久不去。
黄庭坚有“去国十年老尽少年心”之叹,算上大学时光,我是“去乡二十载老尽少年心”啊!但不改的,是那种兄弟姐妹共享书香的热情,是那个年代对书中世界的狂热追求,是对那份恒久存在的亲情的感恩之心。
恍惚中,我又回到了那一方热土,那片青草地,那片桃园;恍惚中,我又嗅到了那带着青草味的书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