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完全陌生的眼光打量教室,就会发现它的一些奇特之处和矛盾所在。
这里期待学生和谐地共同学习,估计他们相互合作、相互帮助、共同分享,但又告诉他们眼睛要盯着自己的作业,为了成绩和荣誉而相互竞争。要想成为好学生,就必须学会如何在人群中独处。他们受到有关独立性和责任感的训诫,却被期待对教师的说教深信不疑,完全服从。
在课堂内,学生们读书,作业,讨论问题,一起听课,同时建立友谊,争辩是非,庆祝生日,进行游戏。教师不仅要授课,还要照看学生,解决争端等等。
课堂上事件瞬间发生,教师想要事先考虑到每个事件是不可能的。教师要作出快速反应,并及时决定事情该如何继续进行。此外,尽管进行了非常周密的计划,类似的课堂事件通常无法预料。
教室显然是公共场所,四壁之内,每个人的行为都能被其他人看到。但私下交往、考试作弊等“地下行动”也在进行,然而总逃不脱教师的眼睛,即使避开了教师的眼睛,也总有同学盯着他们,课堂是缺乏隐私的。
历经一个学期、一个学年、一个学段,班级形成了一段共同的历史。班级像家庭一样,记录了过去的事件——无论积极的还是消极的。班级记忆意味着今天发生的事件会影响明天发生的事件。
矛盾性、多维度、事件同时发生、即时性、难以预料性、公共性以及记忆性,这就是课堂的独特性和复杂性。
所以,课堂是一种社会环境。
德国心理学家、格式塔心理学派的领袖考夫卡把环境分为地理环境和行为环境,地理环境是指现实环境,行为环境是意想中的环境,又叫心理物理场。他举例说,一个人在一个暴风雪的夜晚骑马来到一家旅店,店主人问他从何方而来,当他知道刚才走过来的地方正是令人恐怖的康士坦湖时,立即惊恐而毙。这就是说旅客的不安心理和惊毙行为不是物理环境本身,而是由心理和物理环境构成的心理物理空间,是经验的、想象中的东西。
勒温在《拓扑心理学原理》中提出了动力场理论。他的动力场是由人和环境构成的生活空间,构成生活空间的要素有人和环境(准物理、准社会、准概念的事实),而这个环境只有在被人感知、与人的需要和意向相结合时,才起环境的作用,即生活空间才成立。生活空间具有动力作用,表现为吸引力和排斥力,这种动力作用驱使一个人克服排斥力,沿着吸引力方向,朝着心理目标前进。生活空间的动力作用是逐级展开的,行为者越过一个个带壁的领域,最后实现目标。
考夫卡的行为环境论和勒温的生活空间论,都把主体的心理因素注入到客观环境的作用过程中去,强调了主体的作用;行为环境和生活空间都是由心理和环境两种因素构成的主——客混合环境。从其强调主体作用的角度看,把社会生活环境描绘成富有活性的社会空间,揭示了人类行为的进取性,但他们都忽视或否定了客观环境对心理的决定作用。
环境是指与生活主体发生联系的外部世界。与生活主体无联系的外部世界,对于主体而言,无所谓环境。通常说的生态平衡,即是指生活体与其相应的生活环境之间的平衡。
由于社会生活主体是人,因此,人与外部世界的联系表现为关系。只有人才有关系。社会环境就是人与物之间、人与人之间的各种关系,以及由人、物、关系所形成的观念系统,其中包括价值系统、知识系统和理论系统等。
当社会环境成为行为的目标和活动对象时,就成为客体。客体意味着主体对社会环境的主动接近和利用,同主体的需要和为满足需要的活动分不开。客体是社会环境的一部分,它只有现在和过去,没有将来,客体的总和组成社会环境。社会环境包括过去、现在和将来,是不依赖于主体的客观存在。行为主体在另外的场合,又可以转化为客体,行为者自身也可以转化为行为客体,不仅可以转化为别人的客体,也可以转化为自己的客体,即自己把自己作为对象。
行为者在行动和活动之前对于环境(客体的总和)的知觉和认知,不是纯客观的,而是多少加进了主观成分,从主观上给予规定和把握。这种从主体上予以规定和把握的环境,叫情境。人们总是在对环境的主体把握的基础上,设定行为目标和目标求成手段(次级目标构成高级目标的手段)。把环境作为情境加以把握,叫情境规定。一个人对周围环境有反感或者很喜欢,就属于情境规定。在相同或相似的社会环境里,由于人们的情境规定不同,对于环境的态度、工作表现也就不同。
这就是观察课堂的社会心理学视角。(18.6.11《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