妮莎是我第27任女朋友,三年前我们已分手。昨天接到政治任务,要让妮莎怀上孕,且只给我三天时间。老爸拍拍我的头,一切尽在不言中。
见面时短暂的尴尬,消失在妮莎的回眸一笑中——她依然记得我啊!这让我很意外,虽然住在同一小区,也似咫尺天涯。第一次见面时的情形,历历在目。那时她刚刚搬过来,和正在晚锻炼的我不期而遇。她笑我跑步的样子难看,我让她示范个优雅的跑姿,居然比我更滑稽,我们同时舔嘴而笑,算是确立了恋爱关系。
相比于其他女孩儿的聒噪,我更喜欢妮莎的恬静。她所理解的爱情,不是朝朝暮暮的彼此消耗,而是与日俱增的相互成就。她常告诫我,男人的生命,是用来折腾的,甘于平庸,会辜负造化。越是有各自独处的空间,我越是向往和她耳鬓厮磨,相处的时间跑得太快,让我时常郁闷。
妮莎主动选择离开,是因为温迪的出现。温迪是一位走路带风的女孩儿,行事风风火火,拒绝佛系,即使知道我和妮莎的恋爱关系,她也毫不避嫌地和我亲昵。我时常被动地拥着温迪,无奈地伸手捕捉妮莎愤然转身的背影。
温迪和我分手的时候告诉我,妮莎的离去,也许是醋意,也许是成全。而温迪的离去是因为不确定,她害怕不确定,所有不确定如同数不清的小蜜蜂,纷扰在她周围,蛰得她奇痒难忍。
对于三年后的这场遇见,我和妮莎来不及预演。感情已然冷却的彼此,却要进行肌肤之亲,更像是一场惩罚。惩罚要持续三天,我被勒令住在准岳母家。
处在排卵期,妮莎身上散发出好闻的味道,让我迷醉。空气中弥漫的费洛蒙,正在吞噬着妮莎和我的理智。也许,我俩都需要暂时放下世俗的标准,着手解决眼前的问题。
我不是处男,但的确是第一次为生命而战,纵使进行心理按摩,也难以收放自如。妮莎克服了羞涩和扭捏,一再鼓励我。异性的神秘魅力开始显现,渐渐激发了我的情欲,直到兵临城下,我们开始了新一轮的尝试。
岂知更大的打击扑面而来,妮莎身材比我高大。尺寸限制了我的发挥,这次受伤的主体是自尊心。雄性的自尊心,是水晶玻璃打造的权杖,不管平时伪装得有多坚强,一摔都会碎。妮莎是一位能工巧匠,她用温柔胶水细心地组装我散落一地的碎片,一片、两片、三片……直至耐心耗尽,徒留一声叹息。
无度的放纵,榨干了我的精血。在这个不合时宜的时刻,我居然开始反思起自己过往的生活作风。出去混总是要还的,这句话在我身上应验了,只是代价确实有些大。如果一切可以重来,我情愿和一个她,守一座城,住一套房,睡一张床,从一而终,相守到老。
当下的状况,已经容不得我多想。这一轮,要为尊严而战。在此起彼伏的嘲笑声中,我总算勉强完成了交配任务,虽然并不圆满。
在回家的路上,我低头不语。作为一只雄性泰迪,第一次感受到了难以言说的哀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