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问题:美自由国际主义的发展和国际秩序变革与调整
当今世界所面临的“大变局”,具有丰富的内涵,涉及格局之变、制度之变、技术之变、观念之变等多个层面。其中最为深刻的变化,大概就是与中国等新兴大国的崛起有关的国际体系变迁以及相应的国际秩序变革。国际秩序的走向再次成为一个热点议题。然而,现有国际秩序或所谓“战后国际秩序”,其基本性质与主要特征是什么?它真的是一种“自由国际秩序”吗?为何需要变革?国际秩序变革的意义与方向是什么?
按照西方学术界的流行观点,“自由主义国际秩序”是英美等“自由主义国家”崛起的产物,发端于19世纪,成型于20世纪下半叶。英国在19世纪率先推动贸易开放、海上航行自由等自由主义国际制度。一战后美国总统威尔逊的“十四点”计划、二战期间罗斯福和丘吉尔的《大西洋宪章》都集中表达了自由主义的国际秩序观念。二战结束后,主要战胜国制定了《联合国宪章》,试图建立一个以大国合作为基础的国际秩序,并建立了以布雷顿森林体系为基础的国际经济秩序。但冷战的爆发导致了世界分裂,“自由国际秩序”实际上成为美国领导下的西方秩序。非西方世界主要参与的是联合国体制(中国甚至一度被排除在外)。在1970年代东西方缓和的背景下,这种西方秩序得以逐步向全球扩展,并在冷战结束之后与联合国体制一道构成了全球秩序的主要内容。
自由国际主义改造国际秩序的基本思路就是主张建立国际制度、限制军备、推动自由贸易、促进民主政治和保障人权。其改革方案主要包含三种途径:一是适用于跨国层面的商业自由主义(贸易和平论),主张推动跨国自由贸易,其核心假设是国家间在经济上的相互依赖可以减少使用武力的动机;其二是适用于国家层面的共和自由主义(民主和平论),主张在全球扩展民主,认为国内政治民主化有助于实现国际和平;其三是制度自由主义(制度和平论) ,认为国际制度与规范有助于缓解国际无政府体系所蕴含的冲突和安全困境。
这背后的哲学基础和理论信条却颇为庞杂:一是信奉理性主义和历史进步论,认为人类能够通过自己的理性不断改变世界,推动社会历史的进步,具有乐观主义精神;二是强调“规则”“制度”与“法治”,具有制度主义和法理主义倾向;三是主张“开放”与“合作”,反对孤立自处,因此具有“国际主义”特征;四是崇尚“自由”“民主”“人权”等“普世价值”,强调个人价值,反对国家中心主义,具有普遍主义和道德主义特征以及强烈的意识形态色彩;五是倡导“共同利益”与“集体安全”,具有多边主义特征。
在特朗普政府时期,影响与制约美国外交的各种政治力量都希望对国际秩序进行局部调整:美国国内的自由派政治精英不断对自由国际主义大战略进行反思;现实主义政治力量要求在对外战略中奉行战略审慎;以民粹主义为极端表现形式的民族主义希望对自由国际主义大战略做出颠覆性调整。拜登的外交政策主张,其核心是“美国将再次领导”,与特朗普政府的“退群”行为可谓针锋相对。这些“纠偏”措施包括重新加入一些国际组织或协议、重拾联盟外交传统,聚焦规则与秩序,搭建美外交“多边体系”。
但是,是否可认为拜登政府已经回归二战后的自由国际主义外交战略?或者说,拜登政府的行为是否可以套用美国的大战略理论?或者正如塔夫茨大学国际政治学教授丹尼尔·德雷兹纳则指出,在当下无极或者无序的世界体系中,“大战略”的线性思维对美国来说已经不合时宜。美已逐渐放弃对身份认同的追求,放弃大战略的幻想,而采取各种具有战术和策略调整的性质的对外政策,用菜单式方式来维持自身霸权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