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人吃饭是为了活着,而我活着是为了吃饭。作为吃货,这是原则。否则我就不明白生而为人的意义。
每每读书,看到对食物的描写,会多次出现回放的镜头。当我读到《哈利波特》 “他从未见到那么多他爱吃的东西同时出现在桌子上:烤牛肉、烤鸡、猪肉、羊肉、香肠、烟和牛排还有煮西红柿、薯条……”,第一个想法是,霍格沃茨 还招学生吗,做个哑炮也行,只要给吃的。当然,“ I have a dream, that one day……”好吧,如果我能拥有家养小精灵克利切,立刻觉得人生是美好的,吃货是幸福的。
《红楼梦》看了几遍,随着时间的流逝很多情节都忘了,但是刘姥姥所吃的那盘‘茄子’,至今令我垂涎三尺,‘把才摘下来的茄子把皮去了,只要净肉,切成碎丁子,用鸡油炸了,再用鸡脯子肉并香菌、新笋、蘑菇、五香腐干、各色干果子,俱切成丁子,用鸡汤煨干,将香油一收,外加糟油一拌,盛在瓷罐子里封严,要吃时拿出来’,这段话在我脑子里落地生根,起码起个望梅止渴的作用。
吃多了吃鸭鱼肉,也得上点果品菜蔬,这个哪里的最好,当然是花果山,在《西游记》中是这样写实的,金丸珠弹,红绽黄肥;金丸珠弹腊樱桃,色真甘美;红绽黄肥熟梅子,味果香酸。鲜龙眼,肉甜皮薄;火荔枝,核小囊红……人间纵有珍羞味,怎比山猴乐更宁。话说,橘生于南则为橘,橘生于北则为枳,我真怀疑孙悟空发明了灰太狼先生的快速生长水,使得百花齐放,千果争鸣,唯一让我感到遗憾的是,唐僧四众在取经路上多少美味珍羞,却只道‘这不是贫僧的菜’,可悲可悲。假如再给悟能同志一次机会,他还会弃美食存志远吗,现实真得很残酷。
在季羡林老先生的《牛棚杂忆》中,季老说在那个艰苦的年代,油饼对他是奢侈品。纵然吃过N次油饼,什么酱香饼、葱油饼、鸡蛋饼,但看到这本书后,便飞奔到了油饼摊,吃得大快朵颐,志得意满,心潮澎湃,在心里情不自禁地跳了一段stlye,感叹人生多么幸福,歌唱我们亲爱的祖国,从此走向繁荣富强(当然是为了更好的吃,吃得更舒服)。
作为吃货,哪怕前一秒中‘欲渡黄河冰塞川,将登太行雪满山’,你只有把红烧肉、糖醋排骨、小笼蒸包等美食随便一盘放到他(她)面前,片刻风卷云残过后,一定会艳阳高照,‘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这就是吃货的境界。如果你看到一个吃货食欲不振,那只有一条解释,他面前的饭菜不好吃,所以味同爵蜡,故食不下咽。
食色性也,这是老祖宗的道理,但对于吃货来讲,这可能是歪理。正确的认知是:食大于性,食大于性,食大于性。重要的话讲三遍。这可不是我说的,是巴尔扎克先生讲的,他在《邦斯舅舅》中写道,任何一切都无法与胃的痛苦相比,因为人首先得活着!邦斯多么惋惜,有的乳油,简直是真正的诗歌!有的白色沙司,纯粹是杰作!有的块菰烩肉,那是心肝宝贝!尤其是只有在巴黎才见到的有名的莱茵鲤鱼,用的是怎要的佐料啊!有的日子里,邦斯想到包比诺伯爵的厨娘,不禁叫起‘啊,索菲!’,若哪位路人听到这一哀叹,准会以为这家伙想起了情妇,可实际上是想到了更稀罕的东西,想到了肥美的鲤鱼!不是我们古人也常说“仓廪实而知礼节,饱暖后再思淫欲”吗,吃的饱是基本需求,吃的好才是人生目标,我时刻都在成为一个资深的吃货而努力。
对于吃货,美食就是《荷马史诗》式的辉煌诗歌;
对于吃货,美食就是《史记》式的广博的经典;
对于吃货,美食就是《莎士比亚全集》式的不朽杰作;
对于吃货,美食就是《圣经》式的包治百病的我主基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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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吃货的眼中,人生只不过是一次次赴宴的尝试,有的珍馐美馔,妙不可言;有的粗茶淡饭,裹腹为要,一次次的努力拼搏,一次次的纵横捭阖,也只不过达成终极目标——资深的吃货,无论哪一天,告别人世的时候,会对自己说,我来过,我吃过,并且我吃得很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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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问我为什么上传欧巴的图片,哼,明明是秀色可餐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