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看加缪的《我身上有个不可战胜的夏天》。
初看,没看懂。继续看,还是看不懂。但我能感觉到,他的文字很美,那种美和逻辑无关,和意境有关。
于是,我每天午休的最后十分钟,都会读上几页。这十分钟,是我从工作里偷来的,只属于我和书。
可读着读着,那个做什么都要追问“意义”的我,又开始焦虑了:我读不懂,那还能获得知识吗?还能提升认知吗?读这本书,对我到底有没有用?
我又一次陷入纠结和内耗。
后来,在和deepseek聊过之后,我忽然意识到:也许,读这本书本身就是意义。
这十分钟,不是用来“学到什么”的,而是用来“成为我自己”的。它让我暂时从 KPI、客户、复杂的人际关系里抽离出来,去触摸一些更安静、更辽阔的东西。
我不需要读懂加缪,我只需要在这十分钟里,和文字待在一起,和自己待在一起。
这个当下,这件事本身,就是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