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围很多人在跟我推荐《一个人的朝圣》这本书,我刚开始不以为动。不就是一个年入古稀的老人在收到老朋友的一封信后突然毅然决然的下定决心徒步627英里,消耗87天从英国的最西南一路走到了最东北,横跨整个英格兰吗?徒步没什么大不了的,独自骑行存在语言障碍、货币兑换等情况下环游十几个国家的大有人在。
除了对身体有残缺的人来说,我确实觉得走路是世上最简单的事。从小父母就开始教导我们走路,自然而然就觉得这是人人都会的东西有什么可称赞的呢?
真正打开这本书我才真正意识到:世界上不存在所谓真正简单的事情。就像吃,吃也是一样。说话也是,还有爱。这些原本是本能的事情实际上做起来可以很难。
哈罗德是一个让人心生怜悯的人,他对待工作特别“专一”,一待就是四十年。既没有升过职在公司也没有朋友和敌人,他就是那种在旁边打个大大的喷嚏也没有人会回头看一眼。和儿子二十年没有见面,见着了儿子也只是茫然的看着父亲,仿佛他不在那儿,或者他只是街上物件的一部分,完全没有认出他的迹象。与妻子生活平静也日渐疏离,打电话也不知道说些什么只是一直重复着那几句,他想要听的她说不出,她想要的他没有做到。哈罗德的前半生是一个甘于平庸又平淡的人,而这一封信彻底改变了他的后半生,就像赋予了一种神奇的魔力一直让他坚定一个信念:只要他走,老友就会活下去!
我始终不太能相信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用强有力的声音讲了一个充满英式趣味又感人又细腻。
哈罗德是个可爱的老人,还好他的这份可爱在这次徒步旅行中被充分展露了出来。他刚开始本只是打算给老友寄一封回信,顺着一个个邮筒走着走着,他自己给自己的理由是:“反正天气好,没有别的事可做,大可以逛一逛,走到下一个邮筒再说。”不知不觉间越走越远。
这么冲动的行为让他下意识的惊住,这可不像他。大腿上的肌肉开始一抽一抽,他只是想把信寄出去。可他还是走过了邮局,连停都没有停下,他自己都忍不住在心里问自己“我是谁?”
当一念之间突然去做一件从来没有做过的事时,我们才会明白原来自己还可以有另一种可能。
哈罗德因为加油站女孩的话“你一定要有信念,你一定要相信那个人能好起来。如果有信念,你就一定能把事情做成。”他觉得自己从来没有见过这么简单的坚毅和坚定,更别说是在一个年轻人身上。听着她的话,好像这些都是显而易见似的。此后,哈罗德遇见谁的质疑就说那个加油站女孩就是这样拯救了她的阿姨,他觉得他也可以这样靠信念拯救他的老友奎妮。
一路向北走,手机也没有带更别说徒步行的装备。只是一双普普通通的帆布鞋,脚上开始布满了水泡。炙热的阳光一点儿也不留情面晒得皮肤黝黑悄悄脱了一层层皮。路过的车辆想停下来,却被他潇洒地挥挥手不得已扬程而去。
哈罗德不是一个喜欢透露自己的人,一路上他遇见很多各色各样的行人。当有人好奇问他要去哪儿时,他也丝毫没有一点儿避讳一一道来。有人惊讶地鼓励称赞,也有人毫不留情面的抛出一个个质疑的声音,更有人露出讽刺嘲笑不友好的面容。但他忍就面不改色,依然坚定她还疗养院等着他。只要他还在走,奎妮就会活下去!
脚已经用胶布贴得面目全非,身子还在向前一点点移动。有人说他一定是个疯子,就连他的妻子也怀疑他是不是老年痴呆精神上出现问题。我想哈罗德后半生的日子一定比前半生过得精彩而难忘,他一路上走过去看见了许多地方的风景。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他的这一路不仅仅是突破了自己,更重新活出了自己。
哈罗德让我们看见:即使是性格上的弱点也能带来振奋和救赎。
这一路上,他剥开自己伤痕累累的心敞开自己,让世界的风景走进来。让我觉得他的脆弱和敏感就是我自己现在的样子,从不敢做什么,以为平淡的日子就是安稳却从来都不敢去尝试。
忽然之间,走出去才发现这个世界多么奇妙。不要忽视了自己一瞬间的想法,或许会觉得很荒唐和滑稽很不可能实现,但试着跨一步出去很可能让我们重新认识自己。
这本书,真切地阐述了时间所有看起来简单的事情都有可能变得难上加难。而真正觉得特别难的事情在认真坚持做了之后才发现原来也并不是那么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