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季的风绵延万丈,如烧开的波浪将你包裹在里面,一出门,便能享受通体湿透的滋味。
但奇怪的是我很喜欢夏天,尤其不喜欢冬天,这大概跟我小时候手脚长冻疮有关系。
长冻疮的人都知道,这个东西让人难受极了,简直就是丧心病狂的给人折磨,又疼又痒,恨不得这手脚不是自己的。
我喜欢夏天的原因很简单,我很晒黑点。为什么想晒黑?因为我突然觉得男人不用太白,黑点更显男性的魅力,更成熟。
好在这个天气响应了我的号召,短短一个星期就让我黑的冒光,从一个白嫩的小男孩,晒成了一个漆黑的大叔,我的年龄瞬间成熟了两岁,我的目的达到了。
苏牙说我有病,好好的人为什么拼命要晒黑。我摸着脸上晒出的死皮,感受着一顿火辣辣的痛感,虽然心里也后悔,但我还是倔着回应他我乐意。
嘴上虽然这么说,第二天太阳出现的时候,我都是躲着它走,再也不敢说喜欢夏天了,因为我实在没想到,时隔多年的我,再也晒不起家乡的阳光了。
这就如你一向以为喜欢的东西,等你真正拥有的时候,你发现你似乎并没有那么喜欢它了。
所有的得到,都好像是在证明当初的狂热是一种冲动。
我觉得我就是一个很冲动的人,有些事情我总是要考虑很久才能做决定,可有些事情就是能很快的让我做决定。
比如离开一个城市,我从冬暖夏凉的北方离开,回到水深火热,夏天如同火炉的南方,这个决定就是一个冲动的想法。
不过好在我并没有后悔,当我在这个熟悉的地方安定下来后,心里的踏实感越来越强了,这一刻我才意识到,回到养育我的那片土地真的很舒服。
从前,我只是一个荒野小顽童,漂泊在不熟悉的城市,流浪在不乐于结交的人群里,如今我找到了熟悉的气味,这就是一个好的开始。
前段时间晚上我想出去走走,纠结穿什么衣服出门好,苏牙微信问我洗澡没,我说洗了。
苏牙说,那你再带套衣服,我们去看看夜景,然后请你泡澡。
我携着一条内裤一件短袖找他去看风景,刚出门就被晚上的热风洗礼了,走了没一会身上就湿透了。
俩人实在受不了,决定提前去泡澡。好家伙,澡堂更让人疯狂的冒汗,差点让人严重脱水,我只能一边泡,一边不停的喝水。
我俩安坐在池子里,苏牙问我爽吗?我抹了一把脸上的汗,吐着舌头跟他说,爽是爽,不过为什么不泡凉水池?
苏牙说,我怕感冒。
我立刻抛弃了他,从热水池钻进了凉水池,那个透心凉的感觉,恨不得狠狠揍苏牙一顿,害我损失了那么多水份。
那天泡完澡回家后,我又重新洗了一遍,差点洗脱了皮。
所以说,有时候你真的不知道自己向往的地方会给你什么样的生活,你也不知道在你还没经历那样生活的时候,你的幻想是不是能够如你所愿。
当你重新鼓起勇气,回到曾经生活过的地方时,你发现似乎有些差别,让你失望了。
但好在那阵风还向你吹着希望和过去,它在从你遗失的记忆里,将那些你曾熟悉的温柔吹向你,让你除了感受不安与燥热,还有熟悉与期待。
这座城市很美,这里的人很善良,我依然是翩翩少年。
我依然喜欢夏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