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这是一个充满悲伤却又温暖的故事,作者佩恰克。
主人公叫铎姆。
他在里斯本有份体面的职业,可是,骨子里的爱冒险精神,让他变卖一切财产,换成钱,最后登上远渡重洋的游轮。
一路上的世界各地的奇异风情让他觉得不虚此行。
可是,游轮却经历海难和风暴触礁了。
他成了幸存者留在一个荒岛上。
荒岛上的野人们救了他,还有一个美丽的野人少女精心照顾他。
他并不因为远离人类文明而伤心,相反,他觉得这种际遇真是快慰一生。
虽然他看不起野人,不屑于学习野人语言和生活方式,也不愿融入野人圈子。不过,他还是和野人少女生活在一起。
他在荒岛上一住三十年。
他逐渐放弃了自己的文明,放弃了自己的语言。
他其实已经和野人无异。
2.
直到有一天,岛上来了一群人。
见到同胞,他很激动,很想将自己奇异经历告诉他们,可是,他却悲哀地发现,自己的嗓子除了发出野人的鸣叫,再也说不出一句人话。
同胞的枪对着他,情急之下,他终于发声:先生们,可怜可怜我吧。
同胞见到他,也很激动,认为这是他们冒险人生中最好的证明。
他们拿出水果面包等代表人类文明的食物招待他,并表示愿意带他离开荒岛。
他们约好天黑后集合上船,然后各自散去寻找纪念品。
铎姆认为有必要回去跟野人女人辞行。
3.
当他回去时,看到女人一如往将最好的水果留给他,自己却吃下有斑点水果,然后,坐在一旁等着他。
他认为有必要履行一下责任,像往常一样出现在她面前,满足一下她一天辛苦劳作的期盼。
他走近她,跟她说他要回去了,回到自己的文明世界。
可是,她还是一如往常一样听不懂,只是亲昵地依偎着她。
她已经不年轻了,皱纹凸显,皮肤松驰。
他有些于心不忍。
4.
天黑了,身边传来同胞的呼叫他的声音,他却没有应声,只是紧紧抱住女人。
感觉同胞的喊声远去,他流下泪水。
至此之后直到他死去,他再也没有离开荒岛,再也没有说过一句话。
这个故事给我的震撼是巨大的。
先不说铎姆与那野人少女如何。
单单他亲手抛弃我们强大的人类文明这一点,就足够我惊悚好久的。
而且,他远离人类文明三十年,甚至是一辈子。
真是不可思议。
5.
我无法想像,如果哪天我不再做上人类专属发明的衣食住行,甚至不写字不读书甚至不思考,更狠的是不再说话,那将会是怎样残忍到诛心的结果,想想就后怕。
可是,在细想之后又觉得,其实变成野人又有什么可悲哀可后怕可惊悚的?
我这里没用“退化成野人”字眼,其实是想说,人类总是一厢情愿,甚至自以为是地觉得,当野人是种退化。
看看,人类自恃的这种俯视天下苍生的优越感,到底是凭什么得来的自信?
人类总是自以为是地揣度野人,可是,你不是鱼,不是野人,焉知人家会不快乐?
其实,铎姆一到荒岛,应该也是快乐的。
终于不必夹起尾巴做人类,不必讨好,不必奉承,不必尔虞我诈,不必阳奉阴违,不必为米折腰!
多好!
去他娘的人类,去他娘的人类文明!
6.
铎姆一边瞧不起野人文明,不愿融入他们,可一边却又享受着野人少女用她野人般的生活方式,照顾他。
那种野人式的服务与照顾,经年累月三十年,他终于懈怠了自己,也不再坚持自己曾经赖以生存的人类文明。
他三十年没说人话,他三十年与野人少女同居一处,他三十年啃食野果。
他终于将自己演变成非人类!
如果,岛上没有出现自己同胞,我想,铎姆应该不会认为自己成为野人有何不妥。
其实也应该说,同胞出现,让他看清了自己的心。
7.
他想随同胞回去继续自己的文明,可当他要去向野人女人告别时,却又看到她将最好的水果留给他,自己却吃下斑斑点点的水果,他犹豫了。
他知道,野人女人这种“贤惠”的行为和人类一样,她一下子做了三十年。
只有他知道,野人女人为他采集果食充满着艰辛。
她三十年如一日,为他爬上树枝,如果碰上收成不好,可能还要和同类争抢甚至大打出手。
如果年轻时身体灵活一切都不是问题,可是,现在的她,逐渐衰老了!
一想到回去后,野人女人可能还会日复一日地将好水果留给自己,然后坐在一旁等他回来,可是他却再也不出现,那种摧心的折磨,他的心不舍得了。
是的,他的心为这样的她柔软了。
因此,当身边传来同胞呼唤他回去的声音时,他果断抱住野人女人。
他选择了留下来。
8.
同胞的声音终于消失了,他却流下泪水。
我想他那时是在心底悄然同过去同人类同文明作别。
他不再吐出有关人类的音符,不再说话。
他将余生留在荒岛,留在野人少女身边,或许出于爱,出于人类的责任,我不敢妄议对错。
但是读文至此,我也跟着泪落两行,跟着铎姆一起祭奠死去的昨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