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年前,由于喜欢看日出,也喜欢禅院钟声,搬进了现在的家,即使每天要“攀登”8层高楼,也甘之如饴。其实从第2年开始就希望跟业主签一个长约,以免总是想着续约啥的麻烦事情,可是业主每一年都以忘记改合同版本为由,都只续约一年,可是却每次都记得改房租,每次都加100-200元。因为喜欢更因为嫌搬家麻烦,也就同意了。
就这样,我在这个家度过了18年“山竹”的大风,也遇上了现在的“新冠”。在2-3月份很多业主都主动减租,我和老公想想业主可能也不容易就没提出来减租的要求。可是没想到,前两天准备续租的时候,业主竟然提出本年度要再加租金100元。我们表现现在很难能否不加,没想到业主竟然说已经考虑了所以才加100元。合作3年,原来共度时艰这词只在我们这边,业主的眼里只有钱,真的好心淡。我们都是以自己家这样来爱惜着这房子咧。
这样的业主,我还应该续租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