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一在时光里成为了一个很遥远的词,尽管每年都有,但记忆里的六一却是永远停在了十二岁那年。
那时的日子,似乎连蝉鸣都更为卖力一些,疯跑在大街小巷的每个角落里,不知疲倦,不知炎热。
走进便利店,捏着五毛钱换一支冰棍,小心翼翼的剥开包装纸,舌尖触着那一抹冰凉,像电流穿过全身将自身的狂躁排之于外。
那时候,几乎一条街的孩子都是来自各个店面,白天,大人们忙着生意,也任着孩子满街瞎跑。
弹弹珠,跳房子,拍卡片,在那个电子设备不太普及的年代里,所有的娱乐都仅寄托于这些已经被现在的我们所遗忘的游戏。
男孩不顾父母的劝阻,趴在地上,瞄着对方的弹珠,像是一个极赋耐心的狙击手,下一刻子弹便会离手而去,向他的目标冲去。伴随一声欢呼,收下属于自己的战利品,膝盖的灰尘也浑然不在意。
相较于男孩而言,女孩的皮筋游戏则要好得多,至少衣衫还算得上干净。
通常男孩,女孩是各有玩法的,唯有一种游戏,却是成了男女追捧,一时成为炙手可热的存在。
找一块大木板,选一处级数最多的阶梯,来到最高阶,几个孩子一个小队,将木板一半悬在半空,然后再坐在木板上,微微向前倾斜,重心移到木板前方,顺着阶梯,木板就这般一冲而下,孩子们感受到速度带来的淋漓畅快后,又会欢呼着,抬着木板继续这种刺激的体验,当然这一切都得瞒着父母来。
到了晚上,孩子们都又累又热,一人出几毛钱或一块,攒足了五六块,便去街角出租碟片的店铺里租一部电影,当时最喜欢的莫过于哆啦A梦。
我母亲喜歌,尽管那时并不富裕,也去买了台电视,一个DVD机,每日里放着外边卖几块钱的盗版歌碟。
所以每次租完影片,整条街的孩子都愿意坐在我母亲的店里,安安静静的看哆啦A梦。
同时心中期盼着自己有一天也能够认识一个这样的伙伴。
时光短暂又如流水,有些事情在流水的冲刷间化作磐石,而有些事就变作了细砂粒,随着水波飘远。
当我们度过一个又一个六一的时候,不论是旋转木马,还是海盗船,都不是记忆里最深刻的事情。尽管当时确实很快乐,但并不足以铭记。反而当我们过完最后一个六一的那天,猛的一回头,发现童年已经完了,再往前一看,心中却莫名有了一丝愁绪和担忧。
回忆里的六一节,躺着DVD机,电视机,五毛钱的老冰棍,疯叫一个夏天的蝉鸣,以及自树叶叠重间,不经意投下的阳光,和挥洒在大街小巷的汗水。
现在依旧是六一,依旧有疯叫整个夏天的蝉鸣,以及阳光的斑驳,依旧有孩子疯跑穿梭于大街霓虹。可是疯跑的不是我们,再也没有了五毛钱的老冰棍,不会再有一大群孩子在炎热的夏天里等着DVD机启动。
有些没变,有些终究是变了,我们都是生物里的化学信号,单向传递进入了下一个阶段,就无法后退,除了往前走,别无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