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知道,同一个使用价值既作为产品来自一个劳动过程,又作为生产资料进入另一个劳动过程。一种产品之所以变为固定资本,只是由于它在生产过程中作为劳动资料执行职能。而产品本身则离开过程时,决不是固定资本。例如,一台机器,作为机器制造业者的产品或商品,属于他的商品资本。它只是在它的买者手里,即在生产上使用它的资本家手里,才成为固定资本。
在其他一切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劳动资料固定性的程度随着劳动资料的耐久性的增加而增加。固定在劳动资料上的资本价值和这个价值量中劳动资料在反复进行的劳动过程中转给产品的部分之间的差额,就是由这种耐久性决定的。这种价值转移进行得越慢——而价值是在同一个劳动过程的每次反复中由劳动资料转移出去的——,固定化的资本就越大,生产过程中使用的资本和生产过程中消费的资本之间的差额就越大。这个差额一旦消失,劳动资料的寿命就完结了,它的价值也就和它的使用价值一同丧失。它不再是价值的承担者了。因为劳动资料和不变资本的其他任何物质承担者一样,只是按照它在丧失使用价值时丧失使用价值的程度,把它的价值转给产品,所以很清楚,它的使用价值丧失得越慢,它在生产过程中越耐用,不变资本价值固定在劳动资料上的期间就越长。
有的生产资料,例如辅助材料、原料、半成品等等,不是本来意义上的劳动资料,但从价值转移来看,因而从它的价值的流通方式来看,是和劳动资料一样的,因此,它们也是固定资本的物质承担者即存在形式。上面说过的土壤改良就是这样。这种改良把化学成分加到土壤中去,它的作用会延续若干个生产期间或若干年。在这里,价值中仍有一部分继续以它的独立形式或固定资本的形式存在于产品之外,价值的另一部分则转给产品,因而和产品一起流通。在这个场合,不仅固定资本价值的一部分加入产品,而且这个价值部分借以存在的使用价值,即实体,也加入产品。
撇开把固定资本和流动资本的范畴混同于不变资本和可变资本的范畴这一根本错误不说,经济学家们迄今为止在概念规定上所以陷入混乱,首先是由于上述原因:
他们把劳动资料在物质上具有的某些属性,看成固定资本的直接属性,例如像房屋具有的物体不动性。但是我们也很容易证明,其他一些本身也是固定资本的劳动资料具有相反的属性,例如像船舶具有的物体可动性。
或者,他们把那种由价值流通引起的经济的形式规定性,和物质的属性混同起来,好像那些就本身说根本不是资本,只是在一定社会关系内才成为资本的东西,就它们本身说天生就可以是具有一定形式的资本——固定资本或流动资本。
固定资本的独特的流通,引起独特的周转。固定资本因损耗而在实物形式上丧失的那部分价值,作为产品一部分价值来流通。产品通过流通由商品转化为货币;从而劳动资料中被产品带入流通的那部分价值也变为货币,而且随着这种劳动资料在多大程度上不再是生产过程中的价值承担者,它的价值也就在多大程度上上从流通过程中作为货币一滴一滴地落下来。因此,这种劳动资料的价值这时获得双重存在。其中一部分仍然束缚在它的属于生产过程的使用形式或实物形式上,另一部分则作为货币,脱离这个形式。在劳动资料执行职能的过程中,它的以实物形式存在的那部分价值不断减少,而它的转化为货币形式的那部分形式则不断增加,一直到它的寿命完结,它的全部价值和它的尸体脱离,转化为货币为止。在这里,生产资本的这个要素在周转上的特征显露出来了。它的价值转化为货币,是和作为它的价值承担者的商品蛹化为货币同时进行的。但是,它由货币形式转化为使用形式,是和商品再转化为商品的其他生产要素相分离的,确切地说,是由它本身的再生产期间决定的,即由这样一段时间决定的,在这段时间内,劳动资料已经损耗掉,必须用同一种新的物品替换。假定一台价值10000镑的机器执行职能的期间是10年,原来预付在这台机器中的价值的周转时间也就是10年。在这10年内,它不需要更新,而以它的实物形式继续发生作用。在这个期间,它的价值一部分一部分地,作为用它不断生产出的商品的一部分价值而流通,这样逐渐转化为货币,最后直到10年结束时,全部转化为货币,并由货币再转化为一台机器,也就是完成它的周转。在这个再生产时间到来之前,它的价值先以货币准备金的形式逐渐积累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