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见他戴着黑布小帽,穿着黑布大马褂,深青布棉袍,蹒跚地走到铁道边,慢慢探身下去,尚不大难。可是他穿过铁道,要爬上那边月台,就不容易了。他用两手攀着上面,两脚再向上缩;他肥胖的身子向左微倾,显出努力的样子。这时我看见他的背影,我的泪很快地流下来了。”
每每读到朱自清这段细腻又饱含深情的《背影》,我都会泪眼婆娑,父亲的背影也会浮现在我的脑海。
我的父亲,已经到了古稀之年,曾经健硕的身躯现在已经瘦骨嶙峋。他的背驼的像一弯弓,丝毫没有年轻时候挺拔如松的气质。因为常年在田间劳作,他的皮肤被晒的像锅底的木炭一样黑。如刀的岁月在父亲的额头刻下了深深浅浅的皱纹,是他这辈子经历的风霜雨雪的见证。
父亲的一生磕磕绊绊。他刚出生两三个月的时候,奶奶发现他呼吸困难,小脸儿憋的发青。奶奶以为他活不成了,就抱着他往村外的野地走,一边走一边哭,她要把父亲扔了。可是,走到地里却发现父亲脸色突然正常了,呼吸也正常了。奶奶转悲为喜,赶紧抱着父亲回家了。父亲每谈起这件事,都觉得自己是捡了一条命。
据我所知,父亲是农民里面最懂木工的人,也是养殖户里最会种田的人。
农民这个职业,父亲是继承了爷爷的家业,这也是他最看重的职业。
父亲说,爷爷的父亲是个地主。他们家是一个传统的大家族,家长制。爷爷的兄弟几个都住一个四合大院里,家里有数不清的田契,成群结队的牲口,还有雇佣了很多做农活的伙计。
虽然爷爷是含着银汤勺出生,但土地改革之后,家里的田地和金银珠宝都归了集体,爷爷就从他家豪华的四合院搬进了草棚,也从地主成分变成了中农,任劳任怨一辈子种田,直到他闭上眼。顺其自然,父亲也继承了爷爷的遗志,继续种田做农民。
对农民来说,庄稼都是他们的命根子,爸爸也不例外。春播秋收,一年四季,有三季的时间都泡在田地里。播种、施肥、浇水、打药、拔草……田里总有再拼命干也干不完的活。爸爸不分寒暑,乐此不疲地忙碌在田间,拾掇着他的几亩田地,像照顾一个小孩子那么地用心对待他的庄稼。
父亲要是心情不好了,他到田里转一圈,看看他的庄稼或者干会儿农活,他马上就又生龙活虎了,脸上充满了喜悦。父亲说,他的田,能治心心病。
父亲最开心的事情莫过于收小麦和收玉米了。每当收割机把一车车的麦子和玉米拉回家的时候,父老乡亲都夸父亲的粮食收成最好,父亲就眉开眼笑了。他日渐弯曲的身体跑起来都变的挺拔了似的,脚步也好像变得轻快了许多,整个人都显得年轻了好几岁。
这些丰收的小麦和玉米,最后都变成了一沓一沓的人民币,再转到我们姊妹三个的银行账号上,成为我们上学的学费、书费和生活费。
父亲是个能工巧匠,他这方面天赋极高。
父亲三十岁那年生了我。妈妈说,生我之前,父亲自学成才,成了村里有名气的木匠,还带了四个徒弟,徒弟们做出的木工活儿个个精巧,而且他们还都很孝敬他。
父亲小学都没毕业,新华字典上的字都认不完,一百以内的加减法还需要妈妈帮忙算,我特别好奇,他怎么会学成了木匠?还带出了四个出师的徒弟?
我上小学的时候,确实经常想这个问题。有一次偷偷打开了父亲的秘密柜子,里面一叠一叠的素描稿,有龙凤呈祥,有牡丹花开,有年年有鱼,看的我都惊呆了,父亲居然会画画,画的惟妙惟肖,我压根都不知道。
后来,听母亲说,父亲的木匠师傅只教了他一个星期,基本上都是父亲自己在家没日没夜地琢磨,这才精通了木工。父亲在给别人做的家具上雕刻的东西,全部都是自己先画上去再雕刻。从那时起,我由衷的开始佩服父亲了。
我们家所有的家具都是出自爸爸之手,沙发、茶几、床、柜子……全木家具,一直用到今天,只是,上面的油漆不再鲜亮了。
父亲的木匠生涯并没有持续多少年,在我小学毕业的时候,他基本上就不做木工了。因为,那脾气起时,外面的商场卖的家具款式新颖,家家户户都在外面买了,不再定制了,父亲也没活可做了。他的那些做木匠的工具也被他收起来藏在家里的某个角落,他的手艺也渐渐地被人遗忘了。
迫于生计,父亲又开始搞养殖。
我上小学时,父亲最开始养牛。牛吃的草不多,秋天,家里的玉米收掉之后,把玉米杆儿用铡刀铡成大拇指的长度储存起来,可以给他的牛吃一个冬天。夏天再储存一些小麦秸秆就可以维持到收秋,养牛不用太大成本。
一年养一头牛,老牛生个小牛犊,小牛犊可以拿去卖钱。生过几个牛犊之后,老牛怀不上牛犊,父亲就把它卖了。
有一次,我看到要卖的那个老牛依依不舍地看着父亲,它眼睛里闪着泪光,父亲也不舍地看着老牛,抚摸着它的金黄色的身体。良久。不过,最后老牛还是被别人牵走了。父亲有他的无奈,牛也有牛的命运。
我上高中时,学费很贵,这时爸爸开始养猪了。他把院里的所有空间都搭上了猪棚,除了留一条过路的走道。每次回家,一进家门,迎面而来的都是臭哄哄的味道和刺耳的叫声。二三十头肥猪挤在这小小的窝棚里,嚎叫声此起彼伏,这边的在抢水喝,另一边又在抢饲料吃。父亲往往顾着这边顾不得那边,一边用棍子敲打着这些猪的头,一边给他们添水和饲料,还要防着那些耍小聪明的猪伺机逃跑。有时候,父亲会被这些猪气的暴跳如雷,生气地扔下棍子就走了。
养了半年的猪,最后也会被大货车拉走。那些猪们,好像知道自己被屠宰的宿命,一个个叫的更欢了,可是叫也没有用。生而为猪,无论如何也逃不过成为人类餐桌上的美食的命运。
我上大学时,养猪的农户越来越多,再加上猪瘟这类传染病比较多,养猪已经不赚钱,甚至会赔的一塌糊涂。而我们姊妹们的学费越来越多。父亲经常愁眉不展,而后,他又开始养羊了。
羊是一种温顺可爱的动物。我不知道为什么没有人把羊作为宠物养,我觉得羊比狗可爱多了。
父亲的老羊第一次小羊羔,那个小东西特别可爱。它刚离开母体,就两腿跪地然后站起来颤颤巍巍地走路,我觉得特别神奇。
我们人类,都是怀胎十月,出生之后三抬七爬再一岁左右开始学走路。而那些小羊羔,居然生下来就会走路。大自然的神奇,可敬可叹!
刚出生的小羊羔,浑身雪白的绒毛,卷曲着形成一个个的圆圈,可爱极了。有些老羊的奶不好,父亲还会给小羊喝纯牛奶,他会用婴儿奶瓶喂小羊喝。小羊张开嘴,吧唧吧唧地,贪娈地吸着奶瓶,和孩子吃奶时一模一样。此时,我的父亲就耐心地喂着它吃奶,直到它长大了能吃草为止。
我没有看到过父亲卖羊,也不知道羊的心情如何。不过,我知道,卖羊的钱,最后都到了我们姊妹三个的手里。
父亲用他并不宽阔的肩膀,竭尽全力地支撑着这个家庭,走过最艰难的日子,支持着我们姊妹三个读完了大学。我们三个成为村子里最早的一批女大学生。
一天,我突然想起问父亲,他所做过的工作,哪个才是他的最爱。父亲抬头望着我,半天也不吭声,转身走开了,留给我一个渐行渐远的背影。
这时,我突然明白了,在他心里,三个女儿才是他手心里最珍重的宝贝,他自己再苦再累,也不要女儿们再像他一样,一辈子饱尝没有文化的心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