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历十五时张居正早在五年前去世,三年前又被万历清算,但在黄仁宇写的《万历十五年》一书中,每个章节或明或暗都有张居正的影子,虽然张居正结局惨淡,但仍不失为一名成功改革家,张居正的成功给我们留下四点启示。
一是善于争取多方力量的支持。推进改革必须得到多方面支持,对于年幼的万历皇帝,张居正既充当老师,又扮演家长的角色,不断向神宗灌输改革思想,因此得到了皇帝全力支持,牢牢掌握着改革大权。任首辅后,张居正取得了神宗生母李太后与司礼太临冯保的信任,成为他们在朝廷的代言人,张居正成为真正的掌权者从而有力地推动了改革的进行。
二是善于从整治吏治开始。变法需要好的吏治环境,张居正于万历元年 (1573年) 提出“考成法”。考成法的施行, 大大提高了官僚机构的行政效率, 张居正再去推行经济、军事诸方面的改革, 使新法一以贯之地推行了十年之久, 产生了积极的社会影响。
三是善于使用能人。在中央六部中,当时兵部尚书、户部尚书、刑部尚书三位主要掌权人都是张居正提拔上来的;在军事、边防方面,张居正倚重的就是戚继光、李成梁等人;在水利方面,张居正启用发明了“束水冲沙法”的潘季驯治理河道,使“数十年弃地,转为耕桑”。经过一系列的人事任命后,终于形成了一个以张居正为首的改革派,改革得以顺利推行。
四是要坚持试点先行。在具体的新政推行过程中,张居正非常注重现行实验,比如他以福建为试点,清丈田地,得到“闽人以为便”的反馈结果之后,再推广到其他地区。而且早在嘉靖朝,就有多次进行过试验,如陶谐、姚宗沐在江西,潘季驯在广东,庞尚鹏在浙江,海瑞在应天,王圻在山东曹县,都实行过一条鞭法。
经过张居正的一系列改革,成功地强化了明王朝的中央集权,使明朝“格藏充盈,国最完富”,改善了同少数民族的关系,甚至出现短暂的“中兴”景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