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宁宇霄
一、社会认同的影响
《影响力》一书中提及,我们很容易受“社会认同”这一处世法则的影响。这一法则是指,我们每个人时时刻刻,都在依据大多数人的行为来调整自己的行为。
这很容易解释,在远古时代,如果一个人与别人不同,很容易被杀死,或死于猛兽袭击、或死于天灾人祸。只有表现得与他人相同,才能最大化地保证自己的生存概率。
这是写入基因的智慧。
领导开完批斗会,很少有人立即站起身。往往是大家互相观望,然后逐渐起身离开。如果发现没人走动,那么大家也都静坐不动,直到有人起身。
淘宝买东西时,一堆商品挑花了眼,我们往往选择销量最高的那个,毕竟买的人这么多。
期末考试时,我们不确定要不要作弊时,就会先打探这次选择作弊的人多不多。多的话那自己作弊也“合情合理”。
跟着大多数人走,似乎准没错儿。可就算错了又怎么样呢?我们的文化历来有“法不责众”这一说。
二、群体的优越感和可笑的逻辑
当人们在自身这一容器中没有存在感时,会偏向于融入某一团体,运用团体力量的假象,来为自己的无能做掩护。手机发烧友是近年来最常见的此类团体——先为手机这一廉价而大众的产品创造认同感,再从中汲取优越感,通过团体的力量来掩饰自己的无助。
从某种角度而言,这与南郭先生具有相同的处境。
例子不止于此。
我本科的学校,在土建行业赫赫有名,然而综合实力很差。于是在学校这一层面的认同上,很多同学都会陷入某种无助的困境。于是,通过在社交网络上转载发布各种关于学校发展的信息,来证明她的辉煌;通过学校的辉煌,来证明自身的优秀——至少不普通。
这是很可怕的一件事,可怕之处在于,我们一手将对自身的控制权,拱手相让。
说可悲也好可笑也罢,情况就在于此:一群普通人聚集在一起,妄图建立一个强大集体的幻想,来使自己不普通。
三、两面性
当然,普通人构成优秀的集体,这种事屡见不鲜,而且在各个文化中都是被提倡的价值观。毕竟人类依旧是群居动物,需要合作的力量来对抗世界。
可这种合作,大多数情况下带来的并不是个体的努力,相反,是懒惰与虚幻。
四、“不自知”即是恶
在互联网时代,任何一个观点都有可能在极短的时间内发酵升温。当推动力达到某个层级时,网民们的热情就会被调动起来,话题和观点就成为全民狂欢。对撒切尔夫人的悼念、对张国荣的怀念或是对六小龄童上春晚的热捧无不如此(当然这其中还有更多深层次的原因,有机会细谈)。
而促使这一过程的,就是我们每一个人。
不过,绝大多数人都会认为这是自己的选择,是主动地进入。然而事实上并非如此,他们都是被某一“高尚而宏大”的诉求所裹挟的。没错,是裹挟。
面对强力,人们很容易放弃对自身的控制,而将自己交付于强大的组织。对权威的服从即是如此——我们明知道上级的要求是错误的,然而我们仍会实施,哪怕这一行为会造成严重后果。
阿道夫·艾希曼因自己主导制定了屠杀犹太人方案,在耶路撒冷受审。他本人不仅并不希望辩护,更“过分”的是,他好奇自己错在哪儿:制定屠杀方案?那只是他的工作罢了。人为什么要因为履职而接受审判。
如同纳粹唤醒了人们心中的恶而使他们不自知,社交网络上无数次的民意狂欢,就是背后的主导者唤醒了人们心中的另一种恶而不自知。后半句是错的,因为“恶”即是“不自知”本身。
五、错在哪里
我曾在《警惕、警惕、警惕》一文中写道:
警惕。
警惕宏大叙事。
宏大叙事容易让人忽略自身,而将自身外化,与某种强大的机器连接起来。从而陷入虚无的快感。
例如对国家的狂热,对军队的服从,对组织的信仰。并不是说这样不好,相反,某种层次上讲,这样极好。
然而,在个人未精神独立以前,这就是对自己的吞噬。任由自己被吞噬,是对自己最大的背叛。
诚如这最后一句话,我们错在,不应该在自己尚未有独立之精神时,急于融入某一集体发光发热,沦为炮灰。
这是对自己的背叛。
在完成对自身的建设之前,你就是你自己,也只是你自己。
除却自己,你什么也不是。
你唯一要做的,就是将你这块材料铸造成器。
——易卜生
1/3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