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概是我肆无忌惮的目光在这四下无人的酒店大厅显得太过意图昭昭。
面前这位妆容浓艳的女人漫不经心地吸完手中的一支烟,然后扭着她细长的腰肢从沙发上站起身,“有兴趣。”
我指了指电梯的方向,对她挑眉。
她上扬起嘴角,不慌不忙地伸出一根手指。
这是个绝对聪明的女人。
她确实没有漫天要价,因为她的一切都散发着致命的诱惑。香艳的红唇,柔软的头发,紧致的身体,还有她不同于其他人的职业技巧,我不能否认这是我最畅快淋漓的一次。
再见她是在一个月后,我一直在等她的电话。
我到的时候她坐在吧台,穿着令人遐想的露背包臀裙,独自喝着酒,周围有几个斟酌着上前搭讪的男人。我过去坐在她旁边,她没看我,只是把酒杯推到我面前。
“你多给了九万。”
我抬起酒杯喝了一口,等她继续。
“你是要钱,还是要我。”
她像极了这酒杯中的Brandy,烈。
我带她去了我在城郊的别墅,按之前她的价格,我们可以共度九个晚上。
除了做爱我们很少再有其他交流,她用疏远和礼貌告诉我,我们就只是暂时的性伴侣关系,仅此而已。所以除了她的身体,我对她一无所知。
不管我工作到多晚都会驱车赶回别墅,毕竟浪费优良资源是件非常可耻的事情。她每晚都会等我,倚靠在床头,手里捧着书。我自然知道她绝不是把我当作晚归的情人对待,她只是想要完成她的工作,然后或许安心的入睡。
“明天陪我参加一个活动,你的工作就算完成,我保证你的人身安全。”
她没有多想,“好。”
这是个商业社交活动,我不确定她是否能应付,事实上,完全出乎我的意料。她可以端着高脚酒杯和外国男人说着流利的英语,也可以在名媛千金面前谈论名牌珠宝,不卑不亢,风韵优雅。
她叫凌铛,我在她与别人的交流中得知。这晚她的名字很适合她,凌铛,惹人注目的铃铛。
这晚之后我们依然只是在晚上做爱,白天各不相干。我本没有打探她私生活的心思,但是看到她原本光洁嫩滑的肌肤上布满了鲜艳丑陋的伤痕,我才真的想要知道她的故事,这个或许不叫凌铛的女人。
她下车后走了很长一段路,途中进了一家小店铺,然后拐进一条颓废逼仄的巷子,在一扇铁锈斑驳的门前停下,掏出钥匙,开门。
“臭婊子,你他妈还知道回来!”
她还来不及走进就被人推倒在地,一阵拳打脚踢,伴随着无休止的恶毒谩骂。
一身黑色皮衣皮裤高跟皮靴的她明明像是一名女特警,却被一个蓬头垢面的疯女人暴力相向,没有躲避,没有还手。她直挺挺地躺在那儿,睁着眼一动不动,以一副倔强执拗的姿态接受命运的诅咒。
女人似乎司空见惯了她的这副模样,朝她腹部狠狠踢了一脚,“别他妈在这装死,滚。”
等女人进屋她挣扎着起身,将散落一地的方便食物装进袋子,打结,放在门边。然后整理头发,擦掉嘴角的血,补妆,带上墨镜。
她看到我的时候有一瞬的呆怔,我看不到她的眼睛,不过我猜她的眼里什么都没有。
这个晚上我们没有做爱,我只是把她揽在怀里,动作很轻。过了很久她才回应我,把她的手放在我的腰间,然后我感觉到我的胸前有温热的水流滑过。
这是第九个晚上。
她离开了,带走了我留给她的有八十万余额的银行卡。最后一个晚上自然不是一场交易,我想她能懂。
我知道她不会再来找我了,她需要那笔钱远走高飞,带着她吸毒的失心疯姐姐,或者丢下她那个同父异母的姐姐,所以此时,她应该在远走高飞的路上。
我说了,她是个绝对聪明的女人。
我开始想念她的身体,想念我们每一个旖旎的夜晚。
只是我从未期待过还可以再见到她。两个星期后,她真的出现在了我眼前,像是一场梦,我希望这是一场梦。
这是我第一次看见她素面朝天的样子,之前不管何时,她都是带着精致的妆容,我一直不知道原来她有着苍白的脸沧桑的眼,是一种噬心的美。
我几乎得了一种即时遗忘的病,忘了她手上的手铐和身上的囚服,忘了她因为错失杀人而正等待判刑,我几乎产生幻觉,心里笃定我很早以前见过她,很久以前的以前。
“那张银行卡我放在了你家阳台的三色堇下面。”
“如果我妈没有杀死我姐的妈妈,如果我没有杀死我姐……”
“董晋,你知道吗,我叫凌锦。”
走出监狱的一刹那阳光刺得我眼睛生疼,我使劲儿的眨了眨眼,然后就看见了她青涩可爱的模样。
“你是董晋吧,呐,给你的。”一个扎着高马尾的女生突然拦住我的去路,递给我一张粉红色的信封,她盯着我看了好一会儿,突然别过头去,不自然地吐出一句,“你盯着我看什么呀,又不是我写的。”
“你叫什么名字?”我知道她,她是隔壁班的女霸王。
她匆匆瞥了我一眼,然后满脸高傲地转身往回走,走了两步又回过头来,“你记住我叫凌锦。”
第二天我拿着写好的情书去找她,她没来上课,第三天,第四天,第五天依然没来,后来听人说她妈妈成了杀人犯,她已经辍学了。
我差点忘了,十七岁那年,我喜欢过一个女孩子,一个叫凌锦的女孩子。
我突然明白她所做的一切,她知道我,她一直都知道。
原来,她只是一个愚蠢至极的女人。
我再次写了一封情书给她,我说,凌锦我们在一起吧,很早以前我们就该在一起。不管多少年,我都等你,我要娶你。
她会同意的,我能猜到。
情书来不及送达。
她在狱中自杀了,什么也没留。
我说了,她是一个愚蠢至极的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