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会计科目和借贷记账法
一、会计科目和账户
(一)会计科目
会计要素具体内容进行分类核算的项目;进行会计核算和提供会计信息的基本单元
1.按反映的经济内容分类:资产类科目、负债类科目、共同类科目、所有者权益类科目、成本类科目和损益类科目
2.按提供信息的详细程度及其统驭关系分类:总分类科目(总账科目或一级科目;提供总括信息的会计科目)和明细分类科目(明细科目;提供更为详细和具体会计信息的科目;并不是所有的总分类科目都有明细科目)
(二)账户
根据会计科目设置的,具有一定格式和结构,用于分类核算会计要素增减变动情况及其结果的载体
会计科目仅仅是对会计要素的具体内容进行分类核算的项目,它不能反映交易或事项的发生所引起的会计要素各项目的增减变动情况和结果
按核算的经济内容分类:资产类账户、负债类账户、共同类账户、所有者权益类账户、成本类账户和损益类账户
按提供信息的详细程度及其统驭关系分类:总分类账户和明细分类账户
账户左右两方的名称,用哪一方登记增加、哪一方登记减少,要取决于所采用的记账方法和各账户所记录的经济内容
账户的四个金额要素:期末余额=期初余额+本期增加发生额-本期减少发生额
二、借贷记账法
是以“借”和“贷”作为记账符号(没有任何意义)的一种复式记账法
复式记账法,对于每一笔经济业务都必须用相等的金额,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相互联系的账户中进行登记
复式记账法分为借贷记账法、增减记账法、收付记账法等
我国会计准则规定,企业、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会计核算采用借贷记账法记账
(一)借贷记账法的账户结构
至于“借”表示增加(或减少),还是“贷”表示增加(或减少),则取决于账户的性质与所记录经济内容的性质
1.资产类和成本类账户的结构(借方登记增加额,贷方登记减少额,期末余额一般在借方)
期末借方余额=期初借方余额+本期借方发生额-本期贷方发生额
2.负债类和所有者权益类账户的结构(借方登记减少额,贷方登记增加额,期末余额一般在贷方)
期末贷方余额=期初贷方余额+本期贷方发生额-本期借方发生额
3.损益类账户
①收入类账户(借方登记减少额,贷方登记增加额,本期收入净额在期末转入“本年利润”账户,结转后无余额)
②费用类账户(借方登记增加额,贷方登记减少额,本期费用净额在期末转入“本年利润”账户,结转后无余额)
(二)借贷记账法的记账规则
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
(三)借贷记账法下的账户对应关系与会计分录
账户对应关系,是指采用借贷记账法对每笔交易或事项进行记录时,相关账户之间形成的应借、应贷的相互关系(存在对应关系的账户称为对应账户)
会计分录的三要素:应借应贷方向、相互对应科目和金额
根据所涉及账户的多少,会计分录分为简单会计分录(一借一贷)和复合会计分录(两个以上对应账户组成的;一借多贷、多借一贷或多借多贷)
(四)借贷记账法下的试算平衡
1.试算平衡的分类
(1)发生额试算平衡(直接依据是借贷记账法的记账规则: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
全部账户本期借方发生额合计=全部账户本期贷方发生额合计
(2)余额试算平衡(直接依据是财务状况等式: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
全部账户借方期末(初)余额合计=全部账户贷方期末(初)余额合计
2.试算平衡表的编制
试算平衡只是通过借贷金额是否平衡来检查账户记录是否正确的一种方法。如果借贷双方发生额或余额相等,表明账户记录基本正确,但有些错误并不影响借贷双方的平衡,因此,试算不平衡,表示记账一定有错误,但试算平衡时,不能表明记账一定正确
不影响借贷双方平衡关系的错误通常有:
①漏记某项经济业务,使本期借贷双方的发生额等额减少,借贷仍然平衡
②重记某项经济业务,使本期借贷双方的发生额等额虚增,借贷仍然平衡
③某项经济业务记录的应借、应贷科目正确,但借贷双方金额同时多记或少记,且金额一致,借贷仍然平衡
④某项经济业务记错有关账户,借贷仍然平衡
⑤某项经济业务在账户记录中,颠倒了记账方向,借贷仍然平衡
⑥某借方或贷方发生额中,偶然发生多计和少计并相互抵消,借贷仍然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