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书看得太慢,两周只看了一半,所以这次读后感只针对上半本。
妈妈我不会让你看我的微博的——理解媒介的隐喻
第一章是作者对麦克卢汉“”媒介即信息”的补充阐释,他认为媒介的形式会以一种难以察觉的隐喻来影响内容,并反过来影响人的思想,塑造人的思想。
传者在选择不同的媒介时,他创作的这些内容一定会为了符合这些媒介,对创作的内容作出改变,适应这些媒介。
在用电脑写这篇文章的我可以随意运用水平思维、发散思维,在任何我想到的地方进行更改、添加、删除、修饰。但口语、用笔写不行,我得运用我的垂直思维,想好了再说。即便如此,要是将我的话记录下来,或是语音输入你会发现,我有很多逻辑上的不通顺。
“会话的形式对要表达的思想具有重大影响。”“每一种媒介都为思考、表达思想和抒发情感的方式提供了新定位,从而创造出独特的话语符号”。
印刷媒体代表了一种能够大批量复制传播的观点。电视则大大减少了人们思考的程序,图像直接的传播给观众。网络新媒体中短视频“短平快”的特点也倒逼创作者的作品碎片化发展。
即使是口语传播。不同的语言、语法也会影响说话者的思维。就像电影《降临》里,女主角在掌握了外星人的语言之后,学习了他们的非线性思维,最后拯救了世界。即使语言学家指责这是一种不科学的情节,当然了这是电影,但我们依然不可否认不同语言对说话者思维产生的重大影响,如日语不同于大部分语言的主谓宾,他们在说话时就有娓娓道来的感觉,英语尤其是美式英语,一个“温文尔雅”的人讲起来可能会给人“咄咄逼人”的感觉。
除此之外,媒介的形式还会排除一些特定的内容。
用作者的话来说就像烽火狼烟,他没有办法乘载一些复杂的哲学思想。那么这样的媒介形式就将这种内容排除在外。用最近的例子是:我们不会在抖音上放电影,而是看“电影解说”。
以上的一切,都证明了媒介具有强大的隐喻功能,超越了媒介本身,影响着它们所承载的内容。作为广告人怎样理解各种媒介的隐喻和怎样对待它们显得至关重要。
还有一点值得令人注意的是作者打了个比喻,“与其说这是经济学,不如说是一门表演学”这令我对广告学又重燃起了信心。
实践和文化偏见,真理和媒介即认识论。
在印刷文化的社会里,相比电视我们更加相信报纸。相比口语我们更加相信报纸 相比短视频我们更加相信电视 这就是我们认识的“文化偏见”。
可即使是书本,撰写者本人也会有谬误,更糟糕的事文字一旦写下,那就是永久的。但那些一定是真理吗?
“既然写在了书上,肯定不会假到哪去吧。”这种对印刷媒介的“偏见”促成了教条主义。
我更愿意把这种“文化偏见”称为“迷信”,对主导媒介的“迷信”。不同媒介主导的社会会产生不同的认识论。以前是不听老人言,后来是书中自有颜如玉,现在是有图有真相。
然而,这种“迷信”不是随着主导媒介的更替而更替的。作者认为电视文化产生的认识论更为低下,并且“污染”了公众话语的河流,河流依然是平静的,但只有几条鱼艰难的生活着。公众话语的严肃性、明确性和价值,都出现了危险的退步。
即使是现在我们依然认为书面比短视频、电视、网络更有权威性。
我们需要的首先是认识到自己的“偏见”,并且不迷信于某一个媒介。难道微博自媒体上的内容就比中老年公众号的内容真实吗?你在嘲笑爸爸妈妈朋友圈里转发的内容的时候,自己也在微博上转发了一条谣言呢。
但我不认同作者的一个观点是:真理也会带有文化偏见,因为真理也需要依附在媒介上——谚语、书本、短视频等
我认为,真理是可以独立在媒介之外的,真理就是真理,与实践不服的不能算作真理。(反对书本需要巨大的勇气,但我也在反抗这种对印刷的偏见,不是吗?)
马克思已经告诉了我们真理是如何得出的。我们可以通过实践来证明任何媒介上的“真理”是否是真理。
尽管如此,我依然也同意作者“决定用什么方式来揭示真理是有些武断的。”这促使我时常反思、怀疑别人给我的世界。
我不要为了媒介而疯狂,失去独立思考判断能力,失去独立人格,成为娱乐过程中的乌合之众一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