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成长过程中,老师们总是强调化学反应需要特定的条件才能发生。
步入成年后,父母教导我们选择伴侣也需符合某些条件,如身高、教育背景、家庭环境和职业等因素。
即便结婚,维持日常生活同样有其条件,父母们常以自身经历为例,希望孩子们能避免自己曾经的艰辛。
尤其对于有女儿的家庭来说,若将女儿视作泼出去的水,她们受到欺负的可能性便大大增加。
哲学家黑格尔曾言:“婚姻本质上是伦理关系,它不仅限于两个人之间的联系,而是涉及到两个家庭的结合。”
确实,婚姻是两大家庭间的互动,加之女儿新家庭的自我管理。
身为女儿,不应被短暂的婚后幸福蒙蔽双眼,要记住:无论婆家如何善待你,也必须坚持以下三个条件。
女儿,即使婆家再好,也必须坚持这三个条件
01
首先,关于经济独立:避免成为全职家庭主妇,工作能提供最可靠的自由。
民国时期有一位名叫孟小冬的女性,自幼学习京剧,并在十二岁开始登台表演。
她二十一岁时遇见了京剧大师梅兰芳,两人互生情愫。尽管梅兰芳已有两个妻子,孟小冬只能成为妾室。在家中地位低下尚可忍受,但梅兰芳认为女性婚后不应再公开露面,应放弃事业,安心持家。
孟小冬在家中受尽正室的刁难,在外界则难以继续她的舞台生涯。1933年,忍无可忍的她在《大公报》上连续三天发表文章,宣布解除婚约。
随后向梅兰芳表明决心:“今后要么不再唱戏,若再唱也不会逊色于你;将来要么不嫁人,若再嫁也不会比你差。”失去婚姻羁绊的孟小冬全身心投入京剧艺术,拜余叔岩为师,最终成为京剧余派杰出传人之一,被誉为“冬皇”。
许多女性一旦结婚便梦想成为全职太太,婚前便着眼于“有钱有势”的婆家。
然而,她们未能意识到婆家的财富并非个人的财富,丈夫的高收入也不等同于妻子的高收入。长期向婆家伸手要钱,终将面临“羞辱”。
女性亲自参与工作,才能与时俱进,免遭社会淘汰。工作收入或许不高,却能自由支配,无需看人脸色。
女性不应以照顾孩子、处理家务为借口忽视工作。只要合理分配时间,完全可以兼顾家庭与事业。寻找一份收入稍低、时间相对宽松的工作总是可行的。
女儿,即使婆家再好,也必须坚持这三个条件
02
其次,关于孝道维系:不管嫁得多远,都不要忘记自己的娘家人。
让我们再次回到梅兰芳的例子。福芝芳作为他的妻子,在入门时就提出了“养老问题”。
由于福芝芳的父亲早逝,她与母亲相依为命多年。因此,在结婚时,她没有抛弃母亲,而是将之一同带入梅兰芳家中。
在当今社会,有多少女性渴望早日摆脱娘家的束缚,远走高飞。
一些家庭可能只有一两个女儿,她们或远嫁他乡,或与娘家断绝关系,那么谁来承担父母的养老责任呢?
即使娘家经济无忧,父母有退休金,缺乏女儿的关怀仍是一种遗憾。至少当父母行动不便时,他们需要有人照料。
我的一位同学从湖南嫁到四川,婚后以往返路费昂贵、耗时为由,五年未回娘家。大约九年后,她离婚了,陷入了走投无路的境地。当她带着孩子回到娘家时,哥哥和嫂子腾出房间安顿了她。她顿时失声痛哭。
是的,爱情无法替代亲情。虽然爱情每日可见,甜蜜无比,而亲情虽淡如水,久不联系,但在人生低谷时,亲情的力量便会涌现。
血脉相连的情感贯穿一生,不像婚姻那样可以轻易割舍。远嫁不是忘记娘家的理由,平时多打电话问候;节日里尽量抽空回家看看。时间总是能挤出来的。
如果婆家阻挠媳妇回娘家,这表明这个家庭不通情理、自私自利,需谨慎对待。
女儿,即使婆家再好,也必须坚持这三个条件
03
第三,日常生活的界限:尽量避免与公公婆婆同住,结婚后尽快实现独立生活。
几代同堂看似美满,但实际操作起来问题重重。每一代人的观念不同,生活习惯各异,难免会产生摩擦而非相互迁就。
特别是那些爱唠叨、性格强势的婆婆,可能会让儿媳的生活变得鸡犬不宁。
分家是必须的举措,哪怕婆家仅有两间房,也应做到一人一间。如果婆婆愿意帮忙照看孩子,应在一开始就明确期限,比如照顾至孩子上学后即回到自己的生活中,避免过度依赖。
英国小说家萨克雷曾说:“在当前社会环境下,完全不带功利色彩是不可能的。”
女儿要想妥善经营自己的小家庭,就必须与公婆保持适当的距离。经过一段时间的调整后,婆婆家和自己家将成为特殊的亲戚关系。
在分家时应明确财产分配、日常生活安排及公婆养老计划等问题,开诚布公地讨论以避免未来的纠纷。
女儿,即使婆家再好,也必须坚持这三个条件
04
当然,“条件”既是对婆家的要求,也是对自己的期许。女性并非任何人的附属品,而是一个独立个体。
或许你有幸遇到明理且富裕的婆家,未来日子无需自己操心。但你仍需考虑长远,思考如何将今日的幸福延续至明天,必须有所规划。
所有看似顺风顺水的婚姻和家庭背后,都是满足了各种附加条件的,而不是建立在虚无缥缈之上。
作为父母,及时提醒女儿,帮助她们少走弯路;作为女儿,未来道路漫长,不要被盛大婚礼冲昏头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