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全晌从小就认识,据说他大一那会儿就有办公众号的想法,后来大概是染上了些东搞西搞的恶习,什么也没办成,人倒是毕业了。
众所周知,九十年代的人都有一种努力当韭菜的拼劲儿。全晌出生在千禧前一年,寓意奋斗长长久久,放弃也长长久久,不知花了多久,才明白人生就是起起伏伏伏伏的现实,大三那年突然告诉我他要伸直躺平。
我对他颇为担心,看了看他写的东西,又算了算他的年纪,吓得我以为他要卧轨自杀。我每每好言相劝:“你还有大好年华,青春也还紧致值得被摧残,若日后回首往事,连一件后悔的也找不出来,不就完了?”
当然,对于这个只会在我面前风光的人来说,梦想实现与否根本没有差别,谁又能说说怎么才能实现躺平呢?
我们打小就同病相怜,这在四年级时,老师因为我没戴红领巾整整骂了我五分钟,而他非要不识趣地站起来说“学习委员也没有戴”时,就能看出端倪。
那会儿他老想当大哥,认为学校就是学习怎么偷懒不用学习的地方。我还能细数他的壮举,比如上课不认真听讲,却非要坐第一排,作业特地最后一天写,不肯剪头发,出门不搭校车等等。
又或是跟我一起关照关照小弟们,给别人无偿带饭,帮别人打水;再或是在书本上涂鸦,拿作业本当沙包,去老师办公桌偷看别人的周记,借口逃课去书店等等等。
我知道这些,是因为他老缠着我,想让我知道;至于大家知不知道,老师知不知道,我就不知道了。
不管怎么说,他确实有一种在正确的时间,做错误的事情,在错误的时间,做错误的事情的能力。他大概是那种少有的,从小就有自己一套人生哲学的人,顽固得像《挪威的森林》里的“敢死队”。
六年级后,大家还没长出“我这辈子白活了”的观念,却长出了偷看身高和胸部一起发育起来的女生的胆子。我们小学和隔壁的初中共用一个操场,因此总能看到一些长得像老师的初中生和长得像初中生的老师。跑道围着草坪铺设,大家便坐在草坪的裁判台上,看高年级的女生练习起跑。
与日俱增的,还有对日日临近的考试日的恐惧。全晌成绩完全没有落下,简直是奇迹,故而我总要拉他一把,带他去体育课学坏。不管怎么说,感谢大伙儿的嘈杂,更要感谢阳光濡湿了女生们的T恤,我们一次也没有被发现。一对长得人畜无害的小屁孩,被发现又能怎么样呢?
他却郑重其事地告诉我,不知道为什么,每次做坏事的时候,他都希望被人发现,就好像猫粮就应该被猫吃,鱼就应该放归大海一样。我愕然,讨论了一阵,两人竟少有的达成共识,都对这一想法完全不理解。
对于不认识他的人来说,他是个外表严肃得有些阴沉的人;对于认识他的人来说,他是个开朗得有些严肃的人;而对于我来说,他是个会纠结为什么长大后就不会再给乞丐钱的人。嗯,是个好人。
好人全晌有段时间相信“好人有好报”,以至于后来成了好人全伤,从此,便再也不相信什么努力学习,报效社会的鬼话。他告诉我,反抗的第一步,就是要先改掉说话“嗯嗯哦哦”的习惯。不得不说,嗯,有点想法。
初中那会儿,流里流气的标志是跑到学校附近的奶茶店喝奶茶。他软磨硬泡,总算让家里的两位老板相信,自己不适合在学校吃饭,可既然学校不合适,外面又怎么可能合适?只会用屁股思考的他,还是没能要到不吃饭喝奶茶的钱。老板们倒对他有了看法,辗转反侧,终于敲定要在周末对他严刑逼供。
“你是不是交了什么不好的朋友?”
每当全晌心虚的时候,他就只会支支吾吾地搪塞,而事实证明,只要一个人心虚的次数足够多,大家就发现不了他的搪塞。作为一个惯犯,全晌做梦也没想到这次撒谎的严重性。见在他这里得不到回答,父母先是去找了老师,后来又偷偷找到我,接着到学校附近的奶茶店蹲点,搞得我们一周都人心惶惶。
“来,爸今天接你回家。你们两个喝奶茶不?”
不知道该哭还是该笑,该说是幸运还是不幸,“塞翁失马焉知非福”还是“有志者事竟成”,我也因为他的撒谎而喝上了奶茶,可无论是我还是叔叔还是全晌,每个人都对现状有不同的理解。
那天我们难得彼此一句话也没说,我知道,他也在和我想同样的事:人与人之间,有那么多的秘密,谎言和欺骗,有人却愿意冒着这样的风险去对另一个人付出,如果不是那个人疯了,那大概是这个世界疯了。
全晌还是发生了改变,把对奶茶的执念转移到了文艺作品上,像一袋垃圾终于找到了自己应该待的位置,臭味相投得一沓糊涂。
据说,在文艺的世界,只有一条永恒的真理:有理想的文青,眼里永远只有他自己。没理想的文青则恰恰相反,永远只活在别人眼里。
至于他那样的文艺中二病,估计考卷里的人生还没活明白,暂且不在此讨论范围。
文青全晌喜欢在床头码书,对准边边角角,一本向外一本向内,码放得整整齐齐。他说自己很享受一本接着一本啃完的快感,仿佛码书是某种就餐仪式,而不仅仅只有半夜倒塌当闹钟的功能。
他跟我说他想写小说,不知道为什么写,但总得找点事干,对,绝对不是因为觉得生活的环境如此典型,自己如此特别,经历如此丰富,所以非干这个不可。我劝他别想太多,现在这个时代,已经没人爱听“纯洁心灵,逐梦写作圈”的故事了,做这事儿除了给人落下把柄和拉低作文成绩,基本没啥用处。
“非也,非也,非梦想耳,乃是一种生活方式。”
自从过上文青的生活,全晌开始变得深沉,开始学会把“人生”挂在嘴边,完全继承了他以前跟我抱怨过的,叔叔阿姨的说教风格。经过一个暑假的勤学苦练,他终于脱胎换骨,变成一个行为矫情,用词华丽的qq空间写作能手。
在当时,一个没有自我保护能力的初中生,最文青的行为便是对抗世界,最能体现对抗世界的行为,便是留长发当杀马特。
于是,全晌又增添了抬起眼和皱额头两大爱好,以享受见证发丝逐日成长的快感。这么一来,文青的忧郁和深沉也有了,玩世不恭放荡不羁也因为人们疑惑他是否在翻白眼而勉强套上,加之患上操场跑步逆行的恶疾,自尊心日益膨胀。
但文青应该是脆弱的,他应该半夜上天台。还好,我的友人还没勇敢到这种程度,只敢在周记批判社会,以印证老师们“这人十分幼稚”的判断。我倒是认同他的某些说法,比如婚姻是一场生意,工作是为了摆脱无聊之类的。
还有一种说法:这世上有两种文青,要么对什么都充满激情,要么什么都无所谓。
全晌显然属于第二种,可他偏偏只对第一种感兴趣,理想与现实必定产生鸿沟,受伤的却是我,原因是他天天缠着我讲那些没人听的道理。他总是心血来潮,东一搭西一搭,某天讲着讲着,突然真的忧伤起来,从此一蹶不振,好像一个我根本不认识的人。
他叫我帮他给某个女的送礼物,我很诧异,问他里面有什么。
“一瓶风油精,一条炫迈口香糖。”
“真是浪费了这个包装……”
他解释说,那女的老说自己头痛,还说她不敢吃黑色的炫迈。他对此颇有自信,理由是“如果是她,她会懂的”。我则怀疑全晌是在恶作剧报复,怕仇家上门,才叫我去当替死鬼。
故事当然没有什么后续。这次壮举以“他才知道的事让我也知道了”,还有一句“据说里面是风油精和炫迈”的疑问,以及“他妈的还真是”的回答告终。事件结束后,我和全晌被分到不同的班级,我也没了弄清楚事情原委的兴致,渐渐的,我们联系也少了。
如果他还在我耳边喋喋不休,文青全晌的故事怎么也讲不完,可奇怪的是,一旦和他分开,故事便像长了脚似的,纷纷离他而去,我再没有从别人口中听说他的事,仿佛什么也没发生。
大学时我们依旧同校,依旧同病相怜,依旧喜欢跑到操场聊天,全晌依旧是那个文青,故事的主人公却变成了我。某天晚上,我大彻大悟,正确地,一阵见血地,确信无疑地指出我们的问题。我们都如此迫切地想要成为别人,以至于忘了怎么成为自己。我们如此相像,甚至都没想过要成为彼此,不得不说是悲哀的,不可理喻的,难以理解的。
“你是说,我们应该成为彼此?”
“成为我不好吗?”
“恶不恶心,谁要成为你。”
“想也是。”
外出生活后,才明白“谈生活”究竟有多奢侈。有段时间人们总跟他打趣,叫他“大诗人”、“小天才”什么的。他也心照不宣地做起贼来,再没跟人提过当文青的事。
其实我很清楚,这个只会在我面前充满激情的人,这个只会在我面前风光的人,从来就没有当过大哥,一次也没有。等到他终于习惯了接受惩罚,大家也就学会了怎么为自己谋取权益,所以小时候跟长大后,真的没有多大区别,大哥们不过换了副行头,他还停留在过去的阶段。
我说我写了篇文章送给他,本来想讨他开心,没曾想他竟少见的对我发起火来。他说我写的完全不真实,很多事根本没发生过。他跟我所写的这个人,完全扯不上一点联系,并劝我以后少干这种事,除了伤害彼此的感情,别无他用。
我说我在讲述一个复杂的、充满矛盾的人,虽然很多事情是张冠李戴,但这恰恰说明我理解他,重视他。
“你根本就不了解我,我也不需要别人理解。”他还是背对着我走远了。
我有点难过,不管愿不愿意承认,他都是我最在乎的人;如果我连他都不了解,那么这世上,还有什么是值得信任的吗?
第二天,他还是找到我,什么也不做,就只是沉默地看着。
我们生平第一次这么看着对方,看了又看,看到眼睛都快瞎了,还看不出彼此内心所隐藏的东西。他忽然笑起来,仿佛我给他写了篇笑话,要他做出回应似的,一种莫名的感觉逐渐浮现心头,仿佛我们又回到从前,仿佛什么也没有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