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见过那个少年,你也会跟我一样喜欢他。
他笑起来温暖和煦,白色的衬衫永远乖乖的扣到最后一颗,直筒长裤堆在脚踝处,只有打球时不耐烦的燥热能让他卷起裤腿,看见他纤细而骨质感极强的脚脖子。他抬起头时,总是盯着你看的;他说话时,总是微微向你倾过来;他看着你时,总是眼里带笑的。
好像十七八岁永远是少年最好看的、最干净的、最明媚的年纪。
他也并不完美,可这些也让人喜欢他。
他也会像个孩子似的有烦躁、赌气的时候,也在球场上受过伤、发过火,他也大声说过脏话,然后挠着脑袋觉得在女生面前不好意思,他也弄皱过自己的衣衫,然后丢在椅上,任凭它半勾着椅背,摇摇欲坠。
他在大雨天撑着伞慢慢的走,书包上挂着的蜘蛛侠摇摇晃晃,一步步走出我的视线。
那天是六月七号,我记得很清楚。
是一个我们宣布告别高中,告别沉闷、单调的学习生活,开始准备步入色彩不一的社会的日子。
那天下着雨,少年的背影在校服的衬托下显得有些单薄,他向校门外走去,一只手拿着手机在打电话,一只手握着雨伞,我盯着他的背影,看了好久。
如果我再见到那个少年,我一定还会像当初一样喜欢他。
为了让他也试吃一颗我新发现的好吃的糖,把同样的糖给认识的人每个都送一样;为了跟他说得上话,偷偷听他和朋友的对话,然后在深夜瞪着眼睛,边写卷子、边听他说过的那首歌;为了让他走得比现在远,督促他不要再天天去打篮球,让他放一放,让他忍一忍。
为了让他不要烦恼,一直沉默地望着他的背影。
像那天六月七日,大雨,宣布别离。
如果你再见到他,你一定也会像我一样,爱他的曾经,并祝他幸福安康。
他在大雨天里撑着一把伞向我奔来,十几年的岁月在磨平少年青春锐意的棱角,他依然像当年那样笑。他的眼里还有少年时代的星光。
他跟以前的朋友还是那样,轻而易举地说到一起,却再也不是少年时代的话题——“事业”“家庭”“儿女”成为了这个年纪的主题,他穿着学生时代很少能穿起的正装,岁月对他很好,除了稍黑了、瘦了,看上去更加的老练与成熟了,他没有消去自己眼中的光芒。
可我听过去,满目的疮痍与疤伤。
亲人去世、无人支持、就业艰辛、名利争斗的败者。他没有爱人、家人,没有名、没有利。
可他眼里有光,太亮了,即使满是逆境,即使他现在站在的是起点,他也在发光。
“还写歌吗?”
“写,不止写,还签了约。”
你看,这个少年啊,十几年后,走遍风雨,仍是少年。
最后合照时,我站在他身后,看着他头顶上的发旋,他的头发少年时柔软,现在看去却显得有些过于坚硬。可他抬头看我时,突然笑了一下。
我冲他也笑了一下,然后牵着女儿的手,离开了会场。
你看,我的少年时代,从没有死——可我的现在,才是我该走的路。
所以我只希望他的未来能像少年时我最爱的那种糖一样,甜蜜温柔,像他,像他眼里的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