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通知,为进一步推进高水平大学建设,提升国际合作交流水平,现在全校硕士研究生和博一研究生中选拔公派留学人员。项目详细通知如下:
1、请拟申报人员详细阅读附件材料,了解项目选派办法,并于2017年4月5日前完成申报工作,并于2017年4月5日下午16:00之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报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审核。
2、申请条件:
(1)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攻读博士学位或硕博连读(仅针对应届本科毕业生)入学通知书(或国外导师出具的正式邀请信)、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证明。
(2)语言要求:专业语种应与留学目的国使用语种一致,或参加雅思(学术类)、托福、德、法、意、西、日、韩语水平考试,成绩达到以下标准:雅思6.5分,托福(IBT)95分,德、法、意、西语达到欧洲统一语言参考框架(CECRL)的B2级,日语达到二级(N2),韩语达到TOPIK4级。
3、资助政策:
国家留学基金为留学人员提供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包括伙食费、住宿费、注册费、交通费、电话费、书籍资料费、医疗保险费、交际费、一次性安置费、签证延长费、零用费和学术活动补助费等),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对赴国外一流院校、一流专业从事国家急需学科领域、人文及应用社会科学领域学习的攻读博士学位人员,国家留学基金可提供学费资助。具体按照《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学费资助办法(试行)》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