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是发生的事情,注定是要发生的。
这句话特别能安慰人,简单说就是人生中没有偶然的事情。如果有偶然的事情,你就会想凭什么独独发生在我身上,而如果都是必然的事情,那是一定会发生在我身上的。这样一想,人就释然了。
就好比你在书店看到我这本书,而旁边有人看到你拿起这本书,你们聊了聊,然后一起去喝了咖啡,然后留下了彼此的联系方式,再然后结婚组合成了一个家庭,生了一个孩子……你们千万不要以为你是偶然拿起我这本书的,你是必然会拿起来的,因为你们本来就要在一起。
反正这事没有办法去验证说:“如果看不到这本书怎么办?”
这是宿命论吗?这事我们得从发表这个观点的大哲学家斯宾诺莎说起。
如果提起哲学家里道德最高尚的人,斯宾诺莎说第二,没人敢说第一。
“斯宾诺莎或许在才华上不是最牛的,但道德上无人可以超越他。”这是罗素对他的评价。
当我把斯宾诺莎讲给我的学生时,他们总把他记成劳斯莱斯,或者是凯迪拉克……这些西方哲学家的名字确实不好记,但我都没好意思说罗素的全名叫伯特兰·阿瑟·威廉·罗素。
斯宾诺莎的父辈都是葡萄牙人,那时候的葡萄牙归西班牙管,国王是腓力二世,这个皇帝是一个天主教徒,老婆是玛丽一世,也叫“血腥超级玛丽”,以迫害杀害犹太教徒闻名,所以斯宾诺莎家就是异端,必须被铲除。
不过好在斯宾诺莎的父辈们用尽了办法,最终逃到了荷兰,于是斯宾诺莎就在荷兰出生了。
当时的荷兰是欧洲最开放和最具有包容性的国家。按理说,斯宾诺莎可以过上快乐的生活,可是斯宾诺莎是个哲学家,而哲学家最显著的一个标志,就是喜欢怀疑与思辨。可以这么说,如果没有怀疑和思辨,就没有哲学,那就是宗教了。所以,宗教和哲学基本上是一对宿敌。
因为斯宾诺莎经常对宗教的很多事情提出疑问,诸如你说有地狱,那你给我看看,你说有天堂你给我看看,你说的我看不到,那你凭什么说有?谁去过?你站出来给我讲讲,我问你上帝长什么样子……这些问题让教会的长老们很心塞。
于是,一位很有名望的长老找斯宾诺莎谈心,说你放弃你的主张,如果你放弃,我给你一笔钱。斯宾诺莎断然拒绝,于是犹太教把他开除了,那一年斯宾诺莎24岁。我24岁的时候还忙着谈恋爱呢,人家都已经被教会开除了。
但凡用暴力解决问题,一般就说明你无能到极点了,因为暴力是没有办法的做法,但当你使用暴力的时候,就说明你根本没法也没有能力讲理了。
教会开除斯宾诺莎的时候,顺道“祝福”他:让他白天受人诅咒,夜里受人诅咒,躺下受人诅咒,起来受人诅咒,出去受人诅咒,回来受人诅咒……诅咒,诅咒,全是诅咒。可见,教会已经气急败坏,诅咒人已经全然不顾形象了。
于是没有人搭理斯宾诺莎,连后来另一个大哲学家莱布尼茨拜访完斯宾诺莎都不敢承认。屋漏偏逢连夜雨,斯宾诺莎的父亲也不愿意收留他,觉得他无药可救,结果很快,他父亲去世了。
斯宾诺莎的父亲去世后,他姐姐要独占财产,斯宾诺莎坚决予以反击,为此打起了官司,结果斯宾诺莎赢了,但他马上把赢得的财产又送给了姐姐。意思是,是我的,必须是我的,但我送给你,这是我的决定,而你不可以侵占属于我的东西。
斯宾诺莎就是这么一个人。
同时,他是一个非常清贫的人,普鲁士的贵族想给他很丰厚的待遇,邀请他讲学,前提是不能讲触犯宗教信条的观点,但斯宾诺莎断然拒绝。
路易十四说只要斯宾诺莎在书的封面写上献给路易十四,就可以获得一笔丰厚的钱,斯宾诺莎说我只会把我的著作奉献给真理。有个富商想直接送给斯宾诺莎一笔钱,他就劝那个富商送给另一个人。
穷困的斯宾诺莎晚年搬到了荷兰的海牙,靠打磨镜片为生,因吸入大量粉尘患上了肺结核,在饥寒交迫中死去,那一年他45岁。
斯宾诺莎就是这么一个人,为人非常温和,却刚毅十足。为人穷困,却不受嗟来之食。一生光明磊落,人格毫无瑕疵。不怎么发脾气,却从不放弃自己的见解。
那么,斯宾诺莎又提出了哪些见解呢?
他认为,整个世界是一个“实体”,人、事、物都是这个“实体”的一部分,所以不会有消亡这种事情,哪怕你死去也会转化为其他形式的存在,整个“实体”不会发生变化。因此,不用惧怕死亡,不用伤心亲人逝去,因为他们依然是“实体”的一部分。
任何发生的事情,都是必然发生的,都是安排好的,所以没有必要大喜大悲。凡是离开你的必然就不属于你,已经发生了的就不必去纠结,好的坏的照单全收,只有接受下来,才能轻装上路。
如果用更全局的观点来看世界,每个人都不过是一个小小的粒子,所以你觉得自己过不去的事情,也不过是昙花一现。这样想来,特别让人能放下。
只享受为保持健康所必需的生活乐趣,只求取为生活和健康所需的金钱,把更多的精力用在探索和求知上,只有这样才能过好每个时点。
所以,今天你读到这篇文章,不是偶然才读到的,是必然会读到的。这么一想,还真是觉得神奇无比哈!
365极限挑战日更营 Day 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