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2-25

“迈巴赫富二代” 网恋诈骗 19 万 自首退赔为何获缓刑?

在刑事案件中,每一个细节都可能影响案件的走向。作为律师,我始终坚守法律底线,用专业为当事人点亮希望之光。今天,我将为您拆解这起真实的“豪车包装诈骗案”,带您看清网恋骗局背后的法律逻辑,也让您了解律师如何在复杂案情中精准把握辩护要点。关注我,私信我,让我们一起探讨案件背后的真相。

一场用迈巴赫撑起来的“爱情骗局”

2003年出生的何某某,初中肄业后并未踏实谋生,反而精心设计了一场“富二代”骗局。他虚构年龄,通过租车公司连续租赁多辆迈巴赫轿车,拍照发圈打造“年少多金”的人设,随后在网络上结识女性被害人,以处对象为名获取信任,再编造车辆保养、银行卡冻结、买车差钱等理由疯狂敛财。

2024年4月至6月,短短两个月内,何某某先后骗取两名被害人及家属共计19万余元:

1、骗取被害人李某某46999元,其中28000元用于租赁川G牌照迈巴赫,其余款项被其挥霍;

2、骗取被害人斯某某母亲邹某某14.5万元,10万余元用于租赁两辆川A牌照迈巴赫,剩余资金用于日常消费。

更值得警惕的是,何某某并非初犯:2022年曾编造退役军人身份诈骗他人1.3万余元,被行政拘留七日;2023年因打架被行政拘留并罚款。案发后,何某某明知他人报警仍在现场等待,到案后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且全额赔偿了两名被害人的损失,取得了书面谅解。最终,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何某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罪刑法定为基,精准考量量刑情节

作为长期深耕刑事辩护的律师,我始终坚守“罪刑法定”与“罪责刑相适应”原则。本案中,何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身份、捏造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诈骗罪,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这是不容置疑的。

但法律的意义不仅在于惩罚犯罪,更在于教育挽救。律师的核心职责,是在法律框架内全面挖掘案件中的法定、酌定情节,为当事人争取合法的从轻、减轻处罚,既维护法律尊严,也彰显司法温度。

拆解缓刑背后的3个关键法律逻辑

何某某最终获得缓刑,并非偶然,而是多个法律情节综合作用的结果,也是刑事辩护专业价值的集中体现:

1、自首情节的精准认定与辩护:何某某“明知他人报警仍在现场等待,到案后如实供述”,完全符合《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自首情形。辩护中,我们通过梳理到案经过笔录、讯问笔录等证据,清晰论证了自首的构成要件,成功让法院认定该法定从轻情节,为量刑打下基础。

2、退赔谅解的最大化运用:诈骗案件中,被害人损失的挽回程度直接影响量刑。我们协助当事人与被害人积极沟通,全额退赔19万余元损失,取得了被害人亲笔签署的谅解书。这一情节既体现了当事人的悔罪态度,也降低了案件社会危害性,根据司法实践,成为法院酌定从轻处罚的重要依据。

3、认罪认罚从宽的合规适用:我们为当事人详细解读了指控罪名、量刑标准及认罪认罚的法律后果,确保其在自愿合法的前提下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庭审中,结合《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论证当事人的认罪悔罪诚意,最终让法院采纳了公诉机关的从宽量刑建议。

此外,针对当事人的两次行政劣迹,我们并未回避,而是通过强调其自首、退赔、认罪认罚等情节,结合其未满22周岁的年龄特点,论证其人身危险性和再犯可能性已显著降低,最终促成法院作出罪责刑相适应的判决。同时,我们对本案全部证据(微信转账记录、租车合同、辨认笔录等)进行了全面审查,确保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骗局的警示与法律的温度

每一起诈骗案件背后,都是一个个家庭的信任被辜负、财产受损失。本案中,被害人李某某和邹某某出于对“恋人”的信任,将辛苦积攒的钱财交出,却陷入精心设计的骗局,其遭遇令人痛心;而被告人何某某年纪轻轻便多次违法犯罪,既是害人者,也因缺乏正确价值观引导而走上歧途,令人惋惜。

作为律师,我们既坚决维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同情其遭遇,也坚持在法律框架内为被告人提供专业辩护。看到当事人最终认罪悔罪、全额退赔,被害人损失得以挽回,我们深感欣慰——这正是法律的温度:既严惩不法行为,也给真心悔改的人重新做人的机会。

同时,这起案件也给所有人敲响警钟:网络交友务必擦亮眼睛,面对“高富帅”“白富美”的甜蜜攻势,一定要核实对方身份,切勿轻易转账;一旦遭遇诈骗,要及时保存证据、报警求助,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

刑事案件的处理涉及复杂的法律程序和专业的法律知识,无论是被害人维权,还是被告人面临刑事指控,都需要专业律师的协助。如果您或身边的人遇到类似法律问题,不知如何应对,欢迎关注我,私信我!我将凭借10+年刑事辩护经验、1000+案件处理积累,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分析和解决方案,用法律为您保驾护航。

本文作者:黄文海律师

黄文海律师(四川海帆律师事务所 、创始合伙人、主任、党支部书记),曾某部服役10+年,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10+年,参与办理法律案件1000+ ,著有法律相关作品300+,四川省优秀律师,“服务实体经济·律企携手同行”省级律师服务团成员 ,成都市优秀律师 ,成都市优秀青年律师 ,成都市律师协会双流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四川省律师协会刑事辩护协会委员,四川省律师协会律所管理和发展委员会委员 ,成都市律师协会监督与惩戒工作委员会委员,成都市双流区纪委监察委特约监察 ,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检察院特邀廉政监督员 ,双流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兼职仲裁员,成都赣州商会发起人、副会长、法律顾问 ,成都赣州商会咨询服务专业委员会主任,成都市双流区法律服务志愿者协会名誉副会长,成都市双流区黄水小学法治校长,四川现代职业学院客座副教授,成都市双流区众联民商事调解中心特邀调解员,四川天府一带一路商事调解中心 调解员

©著作权归作者所有,转载或内容合作请联系作者
【社区内容提示】社区部分内容疑似由AI辅助生成,浏览时请结合常识与多方信息审慎甄别。
平台声明:文章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由作者上传并发布,文章内容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简书系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相关阅读更多精彩内容

友情链接更多精彩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