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完这部电影,想到一个段子。在小餐馆吃饭时,旁边三个中年妇女和服务员吵了起来,原来是她们点了皮蛋瘦肉粥,有一碗没有肉,服务员说煮化了。没想到其中一个妇女还在纠缠,竟然越说越伤心,哭了起来。这下连同伴都手足无措了,劝她:“小赵啊,一碗粥而已,咱不至于啊。”然后小赵哽咽着说:“我哭的不是这一碗粥,是我都三十几岁了,还会因为一碗粥而变成这样子,这不是我想要的生活啊!”最后作者说只是想吃个饭,为什么要让我听见这么振聋发聩的话。
这个段子仿佛就是为描述这部影片而生的 ,最初看见这么多大腕的时候,以为是肥皂片,看完之后才感觉被猝不及防的捅了几刀子,被敲落满口牙却只能抿紧双唇不让血流出来的感觉,真是难受。麻蛋,我只是想看个电影,为什么要这么一针见血!也就明白了为什么要这么多老戏骨来演小人物,因为傻白甜是真的演不出平凡人物的。
姨妈一生只勇敢了两回,一回是和不爱的丈夫离婚从鞍山回到上海,找寻自己的前程。一回是遇见潘知常,开始了一段黄昏恋,然而两次都失败了。那个年代的大学生是天之骄子,所以姨妈看不起周围的邻居,觉得他们是瘪三,也是可以理解的,谁还没个骄傲呢?所以她喜欢戏曲,喜欢有品位的英式英语,清高文雅是根植于心底的。然而现实总能狠狠给她一耳光,所以她舍不得给冰箱插电,舍不得开空调,带着受伤的外甥去菜市场以博得同情,又处处是小市民的精明。
波澜不惊的生活在同样风雅的潘知常出现后打破了平静,同样的落魄和文艺,有共同的爱好的京剧,两个超龄文青立刻成了知己。在破旧的小饭馆里,一个衣衫褴褛的大叔出口成章,另一个肚子鼓出来的发福大妈崇拜的听着。场景切换到外面杂乱吵闹的弄堂,导演的险恶用心就出来了。潘知常第一次问姨妈借钱的时候,我是把他定义为骗子的,然而随着他的再次出现及浮夸的表现,对之前的判断倒是疑惑了。
姨妈带潘回去吃饭,担心被邻居发现爬12层楼梯,实在累得受不了了,两个人坐在楼梯用手掏摔破的西瓜吃,一边心疼“扔了可都是钱啊”。姨妈家的碗,姨妈做的菜,都让潘知常觉得有妈妈的味道,并嚎啕大哭起来。一夜春宵之后,两个人穿上潘知常珍藏的戏服,眉眼俱笑,顾盼生辉的拍照,但是当他们去游泳,姨妈穿上自己织的连体泳衣时,潘知常的脸上充满了尴尬和惊讶,仅有的浪漫又被一棍子打回现实。冲突在邻居的猫飞飞死后彻底爆发,两个人买了墓地被骗,当姨妈问出:“你们是不是一伙的?”的时候,才建立不久的情爱再也没有挽回的可能。潘知常在姨妈床前守了一夜,天亮后伤心的滚了,留下风尘仆仆的背影。第二次勇敢因为不信任而失败,导演麻利的捅了一刀子。
爱情本来就是风险投资,时长未知,对象未知,结局未知,投入与产出不成正比,还常常千里之堤毁于蚁穴,所以比较容易发生在年轻人身上,那是一个人一生中抗风险最高的年龄段。 而最后潘知常的表现倒让我觉得他更像一个不懂经营只有小聪明的文青,可爱天真,而不是骗子。然而,姨妈过了勇敢的年龄,再也没有抗风险的能力。当不信任出现的时候,是不是骗子还重要吗?结果都一样——姨妈损失了自己的棺材本,也失去了一生中仅有的一段爱情。
姨妈的女儿出现了,一个满口大碴子味的粗鄙女人,因为缺失母爱而叛逆,再因为吸引力法则(虽然这是个伪科学)找到一个渣男,被生活压的透不过气来。 一段爱情和摔伤耗尽了姨妈吊在胸口不甘心的气息,她终于变成了头顶花白的死灰般的老女人了。回到了东北老家,在摊位上就着咸菜嚼冷馒头,听着旁边传来的京剧,前尘往事,恍然一梦。姨妈的第一次勇敢,也终于失败。导演再捅一刀。
窗口一弯巨大的冷月,每个人都在仰望,却那么难到达。
杀了姨妈的是环境和生活吗?我觉得未必。姨妈最初也是有一腔热血的人,那是怎么样一点点冷却的,值得沉思。
敢爱和懂爱是一种能力,并不是每个人都拥有。
满分好评。
2016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