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在故意与无意之间闯了一次红灯。感慨颇多,因为平日里自己很厌恶拿交通规则不当回事的人,甚至在潜意识里,将闯红灯与素质差之间完全划上了等号。
自己从前一直是开摩托车的,差不多有二十七、八年了吧。不是吹的,遵守交规那是杠杠的,从没被处罚过。当然,也从不违规,即便是无外力监督之处,我也是自觉有加。我觉得,自己这辈子绝对无缘闯红灯这类低级错误。
前些日子,因摩托车的使用年限快到了,我决计不再买新摩托了。心想,都这个年纪了,还是安耽点吧。于是,我斥"巨资"买了辆助力自行车(是正儿八经的必需靠踩踏才可动弹的助力车),这除了可以锻练身体之外,更可享受骑行的乐趣。
由于长期开摩托车,一下子从机动车道"转业"到非机动车道,似乎有些懵圈。前几日,在一人行道见高柱上挂着两盏上下并在一起的自行车指示灯,一盏是指示左行的,一盏是指示直行的,等待中,见绿灯亮了,即发力驶出,待走出几米,猛然发觉看错了,那亮的竟是左向的绿灯呀。天哪!咋闯红灯了呢!便停下,心想,这指示灯做得也太袖珍了吧,下面那个左转的箭头不细看还真容易搞错。这让我吃惊不小。看来,非机动车道也不是那么好混的!
昨日,我从东往西骑行至昌洲大道北边一路口处,又犯了个"不可饶恕"的低级错误。这是一个"T"字形的路口,我骑行的这条非机动车道是东西直道,右边是马路牙子,没有旁道交叉,车辆也不会横向插进来。从前,我开摩托车的时候,也从没见到有非机动车在这个地方停下等侯。所以,我一直认为这是个没有限制的路段。而且,心里也曾嘀咕过,这路口既可直行,干嘛要设个信号灯呢?岂不多此一举!
我的车速并不快,快到路口时,见红灯亮着,我心想,这毫无意义的红灯装着干嘛呢!又一想,肯定是拆掉太麻烦,放着也就放着了。于是,我就贴着路牙子往前骑去。
"哎!停车,停车。"迎面过来几位交警。我不解地问:是叫我吗?
是呀!你闯红灯了!
什么!什么!闯红灯?我觉得闯红灯这三个字是对自己莫大的贬抑和侮辱。
我说,这是丁字路口,怎么也用起红绿灯了?咋回事情?
一位交警的回答让我骤然间哑口无言,他说,从路口南侧有公交车要拐进来停靠的。
啊?!我彻底傻眼了。在一般的概念中,公交车都是在机动车道上停靠的,现怎么会跑到非机动车道上来停靠呢?
罚二十。
嗯!怪自己,认罚呗。
这交警的态度倒是没得说,程序也对头。办完手续,竟跟我聊起了我的自行车。多少价格?什么牌子一一因为我的自行车长得有点与众不同,蛮漂亮。我敷衍了几句,说:我一直以为这个路口是不设限的。
一位辅警在旁插话道,很多人也这么认为。
哈哈!我说认载,认载。这倒是心里话。认载,是指两方面,一是自己不管主观上如何,客观上就是违规了,没啥话好说。二是责怪自己太相信常识与经验。或许,从前那儿不停靠公交车,通行可不设限,可是现在……
骑在路上,我仍在自怨自艾中:这个过错犯得也太低级、太好笑了点,素来厌恶闯红灯的人,偏偏今天来了个闯红灯,真是撞鬼!
哎!回头又细细一想,也不对啊!体量庞大的公交车怎么能选择本已十分狭窄的非机动车道作停靠站用呢?这不但侵犯了骑自行车者的路权,而且也必然造成非机动车道一时性的拥堵,并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
待我办完事再回到刚才那个路口,便停车细细观察了一下。没错,这显然是初始的城市道路设计不当所造成的后果。若在机动车道上设停靠站,那么,临时性的拥堵必然会移至主干道上,这样,或更为不堪。于是,两害相衡取其轻,将公交站设在了非机动车道上。毕竟,开轿车者肯定要比骑自行车者尊贵。而尊与贱,也成为了衡量两害的尺码。 当然,说了上面一大堆废话,我毫无为自己开脱之意。虽向来极度厌恶闯红灯,但这也不是自辩的理由,当然,公交车的不合理(不敢肯定是否非法占道,但不合理是肯定的)占道也不是自辩的理由。由此,我又一再提醒自己:城市套路深,小路也有坑!今后出门,定须步步小心,千万别再犯这种不入流的事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