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说方法之前我们先来看看富兰克林载入史册的神来之笔吧
独立宣言的发表代表了美国真正的独立,当时独立宣言是由杰斐逊起草,富兰克林只做了少许改动,其中一些由其亲笔写在杰斐逊所谓的宣言“草稿”上(这份文件现在藏于美国国会图书馆,在其网站上也可以查看到)。其所帮的最重要的修改虽然很小,但意义重大。富兰克林用其常用的重重的反斜线符号划去了杰斐逊所写的“我们认为以下这些真理神圣、无可辩驳”的最后几个字,改成了被载入史册的:”我们认为以下这些真理是不言而喻的“
杰斐逊使用了神圣两个字,无论是有意还是无意,他认为其所讨论的问题(人类的平等以及天赋人权)是基于宗教的主张。而经过富兰克林修改后,则将其变成了基于理性的主张。
还有他在制宪会议上发表最终的演讲,这是富兰克林写过的最为雄辩的文章,也宣告了启蒙主义观点成为美国自由的核心思想这一时代的来临,可能也是关于美国体系的魅力以及创造这一体系的妥协精神最好的描述。可查看富兰克林-1787年制宪会议收尾演讲
富兰克林的杜古德系列文章开创了美国幽默文学的先河,其中著名的 父子骑驴、约翰汤普森帽子店等经典的故事中,富兰克林把民间故事与敏锐的观察巧妙的结合起来,以幽默又朴实的口吻娓娓道来,这种叙事的风格也深刻影响了以后的美国文学家,如马克吐温和威尔罗杰斯。
那么没有上过大学的富兰克林,写作水平是如何炼出来呢?年轻时的富兰克林,为了提高自己的写作水平,想了一个好办法:
1、他挑选了几篇自己比较喜欢的作者的文章,做了一些简短的笔记,然后把他们放在一边;几天后试着用自己的话所文章的观点复述出来,与原文对比。
有时候他还故意打乱笔记的顺序,以自己的逻辑把文章组合起来。
2、他还将很多文章改成诗歌,借以扩充他的词汇量,因为这样他就必须绞尽脑汁地去想一些词意相同但发音、重音不同 的词语以符合韵律。几天后他再将诗改回文章,并于原文比较。如果发现有错误的地方,就马上改正。
对于小白来说这个方法很有益处,写作就像练字一样,前期先模仿自己喜欢的作者的文笔和逻辑,在经过大量练习后可慢慢形成自己的风格。
通过这种练习,富兰克林不仅让自己成为 一个“还不错”的作家,更成为了北美殖民地最受欢迎的作家之一。他自学并借鉴了艾迪生和斯蒂尔的写作手法,形成了自己独特的写作风格:风趣幽默、亲切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