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使用微信公众号记载自己的工作、生活和学习差不多近三年(还差两个月满),前两年在学校教科室专门记录一些组织的要好的活动,后来从教科室退下来后使用的公众号也“交公了”。
歇下来就差不多两个月吧,2019年12月12日,我从山东武城“求经”回来根据需要又申请了一个自用的微信公众号,取名为“七乡师者”。至今已经一年差两个月零十来天,一共发表了150余篇文章,计约18万字。
从主题来讲——不新颖;从内容来讲——不充实;从观点来讲——不深刻……应有尽有的毛病。甚至于更可笑的是有的文章只有一个读者——自己。
但我会不断努力,继续前行,因为“读与写”都是为了自己,不在乎他人的看法。
但,发文最根本的一点就是不能触碰潜规则,否则会承担相关责任,毁于一旦。
短短不到一年的撰文发表里,我应该给自己提醒性地回顾两次“危险动作”:
第一,大约是3月份,“改版”了关于李文亮的一篇美文,为了呼吁、赞美最美逆行者,不假思索就发布,结果“被封三天”。
第二,是前两天的一篇《孩子固然有错,但家长不应赌气》,没注意两点:一是使用了当时家庭教育指导的双方图片,二是使用了父子分歧、争执的语言,有的现象或许有损于相互的形象。为此,我和当事人联系相互协商后,在没有任何“伤害”的前提下尽快删除了此文。也算牺牲了我觉得最为成功的一次家庭教育指导案例。
为此,我也“吃一堑长一智”给自己立下几条戒律,以免产生较多误会和麻烦。
戒律一:不可实名
文中除了自己之外,应尽量不用他人的实名。人的思想不尽相同,你认为是夸奖他人、是好事,别人不一定这样理解,或者说他不需要“露这个脸”。要使用除非他人同意,更甚至于写下不追责的“协议”。
戒律二:不可实照
封面、文中绝不采用分辨清晰容易招来侵犯肖像权的照片。采取的规则和处理办法按照戒律一。
戒律三:不可评判
发文中最容易引起的争执和惹来“官司”就是对他人评判。
人各有志!不同的人、不同的出发点、不同的角度、不同的表达、不同的水平……同样的一件事定有不同的阐述。孰是孰非?既然他人能发表出来定有他人的道理和依据。
评判别人,就是想说服他人顺从你的思想,哪有那么容易。
就像马云老师所言:
统一思想是一件很困难的事,但只要统一了目标思想就会自然统一!
对啊,我不能,也不应该用评判他人理念的方式撰文。应该转化思路,用阐述自己正确观点为出发点,努力让他人在同一问题上统一目标,达成为共同的目标而齐心协力。
戒律四:宁缺毋滥
努力从数量走向质量!这一目标计划12月12日后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