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见过竖笛吗?六个孔,十来厘米长,吹着吹着热气就容易在管壁凝成水珠。
初学竖笛是在初中,每周二十块零花钱的我十四块都得用作来回车票,却还是花了六块钱买了一支笛子。原因可不是热爱,而是——音乐老师规定要买。
从小学开始我就对音乐不感冒,在同龄孩子都在追快男超女时,我总觉得那是“玩物丧志”、“没文化”,然后趁大人不在猫在电视机前看武侠剧。那时候偏激的优越感不知从何而来,也想不到很多年后会为一首歌而哭的不能自己,想不到很多年后一首跑调的歌可以把全场逗笑。总而言之,讨厌音乐的我抱着被强迫买来的竖笛踏上回家的路时,心里是满满的,唔,孩子般的雀跃。也不需要理由,我觉得那“呜~呜~”的声音好听,权当一个特别的玩具。
于是那个周末,除了吃饭睡觉之类的,我把所有时间都花在了笛子上。
到了音乐课我自然而然地成为了惊艳四座的那一个:所有人里唯一呢一个能把《小星星》完整地吹出来的一个,80个人呢。
我得到了四个字:很有天赋。
但是很有天赋的我的笛子后来被堂妹摔坏了,奶奶还护着她。我气得直想哭,却无论如何也舍不得再花六块钱去买个新的,那时候的我还太懂事,还不知道花六块钱去买一个心愿不是罪过。
后来的某一天被路边的洞箫声所吸引着,当时觉得毫无缘由,现在想想多多少少含了那支竖笛的幽怨在里面吧。
除了笛子我还喜欢画画,很小的时候就对着画本临摹简笔画、卡通人物,到初中曾有一节美术画素描,不过画前略加思考,便足以让老师从一堆孩子的画里一眼看到。只是不愿意花六块钱买一支笛子的孩子是无论如何也没有条件成为艺术生的,整个初中高中除了几个卡通形象,我和绘画、素描缘止于此。
但是在大学里,我们专业也开了绘画课,素描、水彩都沾一点点。我记得我画的第一个素描球花了完整的七个小时,还被挂在了讲台前。第一幅水彩画的是一片树林,所有人都说很有感觉。可是随着课程结束,我再没有更多余的对于画画的热情了,这时候的时间和金钱,对我都同样奢侈。
一次去教堂参观,看到楼梯里的一幅幅美丽水彩,我想起了初中那节素描课,想起了纸上的那片树林,想起了小时候画的史努比——如果我很有钱,从小就开始学画画,或者太过坚定,大学里用尽全力获取机会,我的画一定有一天也可以被挂起来,在人来人往的地方。
只不过,这都是如果罢了,我不是另一个人,第一次的选择叫命运,第二次的选择只是因为不够热爱。回头来看,其实这些所谓“天赋”都不过是我用一腔热情和时间铸成的,而所有天赋最终的遗弃都是因为有机会时,却不再愿意付出心血。“拥有兴趣,并认真”大约才是当年最大的天赋了。
待历尽芳华,我还是拾起了一支笔,写一些无人问津的篇章。这又是一个漫长的故事了,关乎小时候几本被翻破的故事书,关乎老师有意无意的赞扬,关乎爸爸心血来潮教我写的日记,也关乎书里无数光怪陆离的美好,关乎童年写的幼稚小说,关乎夏日里偷偷写下的文字,也关乎某一刻的决然。
但,无论如何,就当抓住了童年时代的最后一个梦想,沦落人群,毫不发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