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7讲|产权的兴起
人类社会需要产权的安排
产权的兴起有两个动力,一个是外部性,一个是人口的集聚。
产权的明确,产权的行使、产权的保护,所有这些过程都是挺耗费成本的。如果没有需要或者必要性不大,是没有必要进行各种产权的安排的。
只有当权利的安排带来的好处足够大的时候,人们才去操心,怎么样才能界定产权,怎么样才能行使产权,怎么样才能保护产权。
得到小结
产权兴起的两个重要动力。一是为了减少外部性;第二是由于交通成本下降、集聚带来的,对陌生人之间协调的需要。(市场经济从某个角度看,它确实使人情变得淡薄了,但是这种产权和制度的安排,也使我们物质生活变得丰富,同时也使得我们精神生活变得丰富。那些物理距离相近的人之间,他们的感情可能拉的远了,邻居之间交往没有以往密切了,但是,物理距离相远的人之间,互联网上志同道合的人之间,他们的思想、他们的感情交流、却可以拉得非常的近。
第058讲|产权:使用权、收益权和转让权
从产权的角度看,你是不是真正拥有某件物品,最有效的试金石就是看你有没有本事把它给卖出去。
第059讲|产权保护之一:财产原则
产权的保护分三种:第一个叫"财产原则",第二个叫"责任原则",第三个叫"不可转让原则"。
什么叫财产原则呢?它是说:一个人想要剥夺别人的所有权的话,;他只有一个办法,就是向原来的所有权持有者付费,付到原来的所有权持有者愿意放弃为止。如果只有这种办法才能把所有权从别人手里拿过来的话,那么我们就说这种产权是根据"财产原则"进行保护的。在财产原则下,政府只对财产权进行了一次干预,就是确权。
责任原则的意思是,当一个人侵害了别人的产权以后,侵害者就要向原来的产权所有者进行赔偿,但是赔偿的金额不由原来的所有者定,而由第三方定。这第三方可以是国家,保险公司,政府官员,法官。在实施"责任原则"的时候,政府干预了两次:第一是确权。第二是对产权的定价作出裁决。
不可转让原则。顾名思义,就是政府禁止所有权人把他拥有的资产卖给别人。在不可转让原则下面,政府对财产权的保护进行了三重干预:第一,确权;第二,如果产生侵权的行为,那么由政府决定这个侵权的赔偿金额;第三,政府还禁止原来的产权所有者出让他的产权,不准卖,这也是一种保护。
哪种产权保护原则更好?
一般情况下,财产原则当然很好,但在交易费用非常高的情况下,在没办法事前进行溢价的情况下,我们只能退而求其次,使用"责任原则"。
得到小结点
惩罚刑事犯罪分子,其实要惩罚他的是两宗罪,一是,他伤害了别人;二是,他改变了规则。他把原来明明可以根据"财产原则"进行保护的资产,改到人们只能通过"责任原则"来保护的局面。
第060讲|产权保护之二:责任原则
由于交易费用过高,没办法执行财产原则的保护,只能由第三方定一个违约,或者侵权的赔偿标准—责任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