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遇到一件案子让我十分震惊!一个九八年出生的女盗窃犯,竟然已经因盗窃被判刑四次,今天是第五次受审!
从没有上过学的她,不满十八岁从边远省份来到内地,开始了盗窃生活。五年来,她不是在偷手机,就是呆在看守所或监狱里,等待审判或是服刑!偷了就进去,出来继续偷!小小年纪把自己的人生彻底糟蹋了。
看着小姑娘稚嫩的脸庞,无助的眼神,我忍不住开导起来:“干点什么不好!为什么非要偷东西?偷一部手机能卖多少钱?值不值?”
大颗泪珠从女犯的眼里滾落,实不忍心再说,她其实还是个涉世不深的孩子!
盗窃犯的头目反侦查能力非常强,每次组织女孩盗窃前,都让她吞咽铁钉!这样如果被抓,看守所会因嫌犯体内有异物,不同意收押,他们妄想公安机关因此会把他们放掉!
亏他们想得出,吞咽铁钉极难排出体外,弄不好会有生命危险!真是惨无人道!
女犯在庭后,痛哭流涕,表示要痛改前非,绝不再犯罪!
不知道她会不会言不由衷,会不会真的要重新做人。她还太过年轻,一直颓废下去,太可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