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过去的一个星期收到两条短信请柬, 是贵阳的号码,收悉是回家的时候妈妈不经意的 絮叨,拿过来一看,心里一愣,不由得去了一个电话,我诧异老男孩居然没换号码,他诧异我居然换了号码,造化弄人,缺席他婚礼是无可挽回的了。心里有愧,就搁这说罢!
掰着指头算,由高中到现在,哥们情谊差不多九年了。断断续续联系着,上一次在一起喝大酒好像还是在三年前,上一次打麻将好像也应该是在两年前,临近他毕业,他说要回家去支教,于是到现在我也只晓得他去家乡支教去了,至于教什么学科或者水平怎样,不得而知。他的上学经历算不得励志,却也很离奇。我高一时,他补习高三,我大一的时候,他大二,如果我不补习,大概也就没有学长学弟这回事了吧!
人与人之间成为朋友确实得讲缘分,而我与他成为朋友确实是一个误会。上学那会儿虽说同在一个屋檐下,却也不是很相熟,那会儿也爱听妈妈的话:对于长得对不起观众的陌生人一定要避而远之。所以好一阵子的偶尔相逢,我总是视而不见,像那风一样的男子头也不回地一闪而过,这可怪不得我,对于足以入选美学教材的反面典型的人,我其实已经够克制我那澎湃的内心了。
某个午后,我做好了饭菜,正准备开动,突然门边有了响动,一个脑袋从门缝支了进来。“还没吃饭呐?我老远就闻到香味了”(有时候没话找话不一定是无聊,也有可能是饿了。)“噢,没吃就过来将就吃一点吧。”一顿饭结缘,自此我就在这条不归路上越行越远。对于一个玩性大于悟性的人来讲,他的优点全都集中于玩,对于一个玩性和悟性都不及他的我来讲,我的优点确实萌芽得不够明显。会玩儿的人身边大多不缺玩伴,悟性很好的人大多在玩这方面上手都很快。
后来,老虎机,网游,喝酒,看闲书基本上成了他的主业,他基本上是给一点阳光就会骄傲的主,有些小聪明,不多。实在是老师眼中的痼疾,同学之间的痞子。这于他又有另一个版本解释,他自认痞,却又以文艺自居,确实是恶心了不少人。
这么多年,以我阅人无数的丰富经验,对于他这款式的,大概也就只能落个孤独终老了。事实证明我错了,士别三日刮目相待,佳偶天成,天意如此,和他也没多大相关。这样一想,心里舒畅不少?可如果硬要牵扯点皮毛,那大概算他运气好吧!哦,忘了,运气也是实力的一部分,可以这么说,在这之前,他还算是名副其实的老男孩了,现在却不无感慨:终于媳妇熬成婆,老男孩升级成老男人了,前路坎坷,多多保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