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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他人欠条上签字,会承担还款义务吗?
1、法律案例
小张向舅舅余先生借款10万元,约定于2020年年底前还清。但是借款到期后,小张并没有按照约定归还。
余先生找到了小张的父母,并让小张父母在欠条上签下了名字。2021年11月,余先生将小张及小张父母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小张偿还借款,并由小张父母承担连带责任。小张对于借款事实予以认可。
小张父母辩称,在欠条上签字,仅仅表明对借款事实的知悉,并没有为欠款承担担保责任的意思。同时,小张已经成年,不与父母一同生活,父母没有义务帮他偿还借款。
2、法律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条规定:
他人在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或者借款合同上签名或者盖章,但是未表明其保证人身份或者承担保证责任,或者通过其他事实不能推定其为保证人出借人请求其承担保证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本案中,小张与舅舅余先生的借贷关系成立,应当依照借款时的约定承担还款义务。
小张的父母在借条上签字,并未表明保证人身份或承担保证责任的意思表示,亦没有其他事实证明,因此保证关系不成立。
最终,法院判决小张向余先生返还借款10万元,驳回了余先生的其他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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