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果主义道德理论最具有影响的一个版本是功利主义的哲学。
杰里米·边沁,18世纪英国政治哲学家,首次对功利主义道德论做出了系统的定义。
他的核心观点是:正确的选择、公正的选择就是去最大化功利。功利被定义为快乐减去痛苦(功利主义认为快乐和痛苦都是可以计算的)。
如果杀死一个人。可以救活三个人,那该不该让他牺牲呢?
1884年7月5日,从英国南安普顿开出的货轮——木犀草号——,在好望角西北600海里遇上暴风雨,沉没在巨浪中。船长达德利和三个船员,史蒂芬斯、布鲁克斯和理查德·帕克爬上救生艇,在大海中漂流。
他们虽然捡到一命,但还在鬼门关前。救生艇上只有两罐大头菜。第一罐撑到7月7日,7月9日史蒂芬斯和布鲁克斯合力抓到一只海龟。他们吃到骨头都不剩,多撑了8天,这时第二罐大头菜也没了。
另一个要命的问题是没有饮水,他们只能靠用衣服来接雨水喝。后来没有下雨,他们只好喝自己的尿。四个人中,年纪最小的理查德·帕克,只有17岁。他是见习水手,第一次出海,航海经验不足。身体最弱的他,终于耐不住,喝了海水。结果造成他更虚弱,不时昏迷。船难后的第20天,他们已经9天没吃东西、7天没喝水。
船长提议抽签,抽输的人就得被杀,牺牲自己来救其他人。理查德·帕克这时陷入昏迷,缩在一角,可能已经没有力气参与讨论。
布鲁克斯反对抽签,他认为理查德·帕克只是个孤儿,不像他们都有家庭。而且此时他虚弱不堪,应该撑不了多久。抽签实在没有意义,不如牺牲理查德·帕克。
隔天早上,7月25日,史蒂芬斯按住少年的双腿,船长达德利在念完祷文后,一刀刺进少年的脖子。接着几天,他们分吃理查德·帕克的肉,分喝他的血。7月29日,一艘德国船发现他们,三人死里逃生,终于得救,被送回英国。
回来后,达德利船长和史蒂芬斯坦诚事情经过,他们认为不需要隐瞒,因为依照海上船难的惯例,他们的行为应该没问题。
但所谓海事惯例是起源于17世纪的通则,当发生船难,缺乏食物时,船员可抽签决定谁要牺牲,成为别人救命的食物。但达德利他们并没有抽签,他们直接杀死理查德·帕克,所以不能适用海事惯例的保护。
检察官决定起诉船长达德利和史蒂芬斯。你说是不是漏了一个人?不,布鲁克斯回来后没说话,而且检方需要一个“证人”,所以布鲁克斯成为污点证人,躲过起诉。
这个事件不只英国每家报纸都刊登在头版,也轰动整个欧洲。舆论都被同情被告,认为他们吃尽苦头,是在不得已的情况下杀人。而且是一条命换三条命,又换来三个家庭的幸福,所以应该法外开恩。有人还上书维多利亚女王,为被告请愿。
如果你是陪审团的一员,你怎么做判决。
法官赫德尔斯顿判决被告有罪,处以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