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坐制起始于周朝时期,当时就已专设司民之职,对人口户籍进行登录管理。到了春秋时期,齐国图霸,推行什伍制,就是每十家为什,每五家为伍,什长,伍长负责闾里治安。
秦国变法图强,商鞅变法建立了“连坐制”,内容包括:禁止父子兄弟同室而居,凡民有二男劳力以上的都必须分居,独立编户,同时按军事组织把全国吏民编制起来,五家为伍,十家为什,不准擅自迁居,相互监督,相互检举,若不揭发,十家连坐。这种严苛的法律把农民牢牢束缚在土地上,国家直接控制了全国的劳动力,保证了赋税收入。秦国统一天下后,在全国大力推广什伍制度,十家连坐,实现对社会的严密控制。
在长期的封建社会里,连坐制度与宗族制度相互依存,斗争是非常残忍的,刑罚也体现出以暴制暴的特点,以刑去刑,重刑主义,残酷的肉刑、整个家族流放、全家充军、诛三族、诛九族甚至十族等等,都是连坐的具体体现。
族刑、连坐制的废除,是清末修律运动的成果之一,在沈家本、伍廷芳等修律大臣的大力倡导下,清庭终于在1905年正式宣布废除连作制。至此,族刑、连坐制度在法律上正式被废止了。
不过,在国民党白色恐怖统治时期,保甲连坐制度实施得更加残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