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都要死了你让我觉醒前世记忆》林寻安妙汐小说在线免费阅读_林寻安妙汐《我都要死了,你让我觉醒前世记忆?》免费阅读无弹_林寻安妙汐《我都要死了,你让我觉醒前世记忆?》最新章节在线阅读

小说简介:她有白月光,却不能和白月光在一起,无奈之下只好找了他这个合约替身。他拿着工资,为白月光做饭,两人相处的挺和睦。却没想,合约快结束了,他得病了,只剩下两个月的寿命。这时的他,还意外觉醒了前世记忆,这记忆还没啥用……没办法,他还是好好想想下辈子怎么投胎

推荐指数 ☆☆☆☆☆

小说名:我都要死了,你让我觉醒前世记忆?

主角:林寻安妙汐

小说作者:朴通

状态:连载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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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漫漫缓缓走到自己的座位上坐了下来。

“怎么了?是不是最近遇到了什么不开心的事情?”

林寻笑着询问。

看着林寻的笑容,宛如春日里穿透云层的暖阳,柔和而明亮,每一丝光线都带着融融的暖意,能驱散心底的阴霾。

“为什么不告诉我?”

“什么?”

林寻感觉心底突然一紧,难不成邓辉跟她说了?

正好邓辉也从门外走了进来,看着林寻盯着他,眼神仿佛想刀了他一般,吓得他急忙低着头默默地走到座位上。

“对不起...”

又是对不起,为什么每次都想着其他人,你就不能为自己想想吗,笨蛋!

“你有什么愿望吗?”

突然路漫漫话锋一转。

“愿望吗?”

林寻陷入了沉思。

他的愿望太多太多了,可都没办法实现了。

“能办到的有吗?比如想去某个地方?或者见什么人?又或者想要什么东西?”

“没有...”

“好吧。”

听到林寻这么说,路漫漫也沉默了。

很快就到了下班点。

王悦率先带头站了起来。

“时间差不多啰!咱们准备准备出发吧,我已经在妙味轩订好了位子。”

“妙味轩?那可是海浦市一流的餐厅啊,这次王哥真是下了血本了啊。”

“听说人均消费都是500多,王哥太够意思了!”

“难得王哥请客,非得把你吃破产不可!”

“应该的应该的,这段时间都靠大家一起的努力,放开肚皮吃!”

王悦笑着摸了摸鼻子。

“走走走!咱们吃大餐去!”

邓辉一米八的高个子,平常最喜欢的事情就是研究美食,听到大餐早就馋的流口水了。

“阿寻,走啊,愣着干嘛?”

“我就不去了,家里面还有点事...”

林寻尴尬的摇了摇头。

他还得回去做晚饭,昨天就跟安妙汐请过一天假,这次再请的话就有点不太好了。

虽然距离合同结束已经没有多少时间了,但只要合同在一天,他就会干好自己应该干的事。

“你能有什么事!走吧,大家难得聚一次。”

“对啊对啊,你都要离职了,还不跟同事们聚聚?真走了下次再见就不知道是什么时候了。”

同事也都围了过来。

“这...”

想想也是,可能以后也都没有机会跟同事们相聚了吧?

“我先问问吧...”

林寻决定还是征询一下安妙汐的意见。

“问什么问!你怎么跟个妻管严似的,那个女人都不怎么关心你,你还关心他干嘛呀。”

邓辉皱着眉头,一只手耷拉在林寻的肩膀上。

“辉哥你误会了,我还是跟她说一下吧。”

说着林寻掏出微信准备问一下,结果就看到了安妙汐发给他的消息。

“晚饭不用做我的,我在外面吃。”

她今天不在家吃饭?

也是,估计是跟顾锦年约会吧?

这样也挺好,跟同事聚聚也没什么心理负担。

“怎么了阿寻?愣着干啥?”

林寻快速的回复了一个“好”字。

“没什么,我跟你们去吧!”

“这就对了嘛!走走走!”

“出发出发!我早就饿了!”

同事们纷纷朝着门口涌去。

“咱们打车过去?妙味轩距离咱们公司挺远的。”

“辉哥你不是有车吗?我们坐你的车去不就行了吗?”

林寻疑惑的询问。

“害!别提了,我表哥今天相亲,车子被他借走了!”

“那只有打车了。”

“不用,坐我的车吧。”

耳边传来路漫漫银铃般悦耳的声音。

“不是,你还有车?”

邓辉和林寻吃惊的看向路漫漫。

她年纪比两人都小一些,而且是大学毕业就加入到这家公司了,按道理说难道不是应该没啥钱的吗?

“你该不会是一个隐藏的富二代吧?”

邓辉一拍脑门,一副恍然大悟的表情。

“别瞎说,算不上富二代,顶多家里面有点宽裕而已,就是一辆代步车,好了,别说这么多了,咱们赶紧过去吧,要不然他们都吃上了咱们还在路上呢。”

说完路漫漫招了招手,示意两人跟上。

“哦对!现在下班的高峰期,人肯定特别多,走走走!”

当林寻两人看到路漫漫的车子时,他们才发现自己小了,格局太小了。

“这就是你说的代步车?”

一辆崭新的红色奥迪A7停在车库。

“这辆车的落地价应该在60万左右吧?卧槽,还说你不是富二代?”

路漫漫白了他一眼,按了一下车钥匙,打开驾驶座坐了上去。

“废话少说,上车。”

整个车子里面有一股淡淡的茉莉花香,闻着让人十分惬意。

车后座还有几个可爱的小动物抱枕,十分可爱。

看不出来,路漫漫居然还喜欢这种。

没多久,众人都来到了妙味轩餐厅。

踏入妙味轩餐厅,高级的氛围扑面而来,从精致的装潢到有礼貌的服务员,每一处细节都彰显着尊贵与非凡。

其风格复古而典雅,木质的桌椅散发着岁月的韵味,墙壁上悬挂的古典画作仿佛诉说着过去的故事,华丽的吊灯洒下柔和的光线,映照出餐具上的精美花纹。

“我看到了好多好吃的!阿寻你看那边!”

邓辉拍了一下林寻,示意他往前面的拐角看。

那边是一处食材存放处,数个玻璃柜里面装的全部都是新鲜的海鲜。

有大闸蟹、梭子蟹、皮皮虾、石斑鱼、澳龙、生蚝...

“看着我都饿了!等会我得到撑回去才行!”

“瞧你这点出息!你不怕痛风犯了?”

林寻白了他一眼,邓辉一直都有痛风这个毛病,按道理来说应该少碰海鲜和啤酒的。

“阿寻你这就不懂了,吃跟痛没有必然联系,先吃爽了再说,真痛起来还有药呢!”

“得...”

这时,一位服务员走了过来。

“不好意思各位,因为今天的生意太过于火爆了,包厢已经没有了,咱们可以坐大厅这边用餐吗?餐厅愿意给各位打8.8折。”

“那行吧,反正在哪吃不是吃。”

王悦点点头,随后服务员安排几人在一个靠窗的大圆桌坐了下来。

同事们也不客气,纷纷开始扫码下单。

大家的目的很是明确,什么贵点什么!


路漫漫缓缓走到自己的座位上坐了下来。

“怎么了?是不是最近遇到了什么不开心的事情?”

林寻笑着询问。

看着林寻的笑容,宛如春日里穿透云层的暖阳,柔和而明亮,每一丝光线都带着融融的暖意,能驱散心底的阴霾。

“为什么不告诉我?”

“什么?”

林寻感觉心底突然一紧,难不成邓辉跟她说了?

正好邓辉也从门外走了进来,看着林寻盯着他,眼神仿佛想刀了他一般,吓得他急忙低着头默默地走到座位上。

“对不起...”

又是对不起,为什么每次都想着其他人,你就不能为自己想想吗,笨蛋!

“你有什么愿望吗?”

突然路漫漫话锋一转。

“愿望吗?”

林寻陷入了沉思。

他的愿望太多太多了,可都没办法实现了。

“能办到的有吗?比如想去某个地方?或者见什么人?又或者想要什么东西?”

“没有...”

“好吧。”

听到林寻这么说,路漫漫也沉默了。

很快就到了下班点。

王悦率先带头站了起来。

“时间差不多啰!咱们准备准备出发吧,我已经在妙味轩订好了位子。”

“妙味轩?那可是海浦市一流的餐厅啊,这次王哥真是下了血本了啊。”

“听说人均消费都是500多,王哥太够意思了!”

“难得王哥请客,非得把你吃破产不可!”

“应该的应该的,这段时间都靠大家一起的努力,放开肚皮吃!”

王悦笑着摸了摸鼻子。

“走走走!咱们吃大餐去!”

邓辉一米八的高个子,平常最喜欢的事情就是研究美食,听到大餐早就馋的流口水了。

“阿寻,走啊,愣着干嘛?”

“我就不去了,家里面还有点事...”

林寻尴尬的摇了摇头。

他还得回去做晚饭,昨天就跟安妙汐请过一天假,这次再请的话就有点不太好了。

虽然距离合同结束已经没有多少时间了,但只要合同在一天,他就会干好自己应该干的事。

“你能有什么事!走吧,大家难得聚一次。”

“对啊对啊,你都要离职了,还不跟同事们聚聚?真走了下次再见就不知道是什么时候了。”

同事也都围了过来。

“这...”

想想也是,可能以后也都没有机会跟同事们相聚了吧?

“我先问问吧...”

林寻决定还是征询一下安妙汐的意见。

“问什么问!你怎么跟个妻管严似的,那个女人都不怎么关心你,你还关心他干嘛呀。”

邓辉皱着眉头,一只手耷拉在林寻的肩膀上。

“辉哥你误会了,我还是跟她说一下吧。”

说着林寻掏出微信准备问一下,结果就看到了安妙汐发给他的消息。

“晚饭不用做我的,我在外面吃。”

她今天不在家吃饭?

也是,估计是跟顾锦年约会吧?

这样也挺好,跟同事聚聚也没什么心理负担。

“怎么了阿寻?愣着干啥?”

林寻快速的回复了一个“好”字。

“没什么,我跟你们去吧!”

“这就对了嘛!走走走!”

“出发出发!我早就饿了!”

同事们纷纷朝着门口涌去。

“咱们打车过去?妙味轩距离咱们公司挺远的。”

“辉哥你不是有车吗?我们坐你的车去不就行了吗?”

林寻疑惑的询问。

“害!别提了,我表哥今天相亲,车子被他借走了!”

“那只有打车了。”

“不用,坐我的车吧。”

耳边传来路漫漫银铃般悦耳的声音。

“不是,你还有车?”

邓辉和林寻吃惊的看向路漫漫。

她年纪比两人都小一些,而且是大学毕业就加入到这家公司了,按道理说难道不是应该没啥钱的吗?

“你该不会是一个隐藏的富二代吧?”

邓辉一拍脑门,一副恍然大悟的表情。

“别瞎说,算不上富二代,顶多家里面有点宽裕而已,就是一辆代步车,好了,别说这么多了,咱们赶紧过去吧,要不然他们都吃上了咱们还在路上呢。”

说完路漫漫招了招手,示意两人跟上。

“哦对!现在下班的高峰期,人肯定特别多,走走走!”

当林寻两人看到路漫漫的车子时,他们才发现自己小了,格局太小了。

“这就是你说的代步车?”

一辆崭新的红色奥迪A7停在车库。

“这辆车的落地价应该在60万左右吧?卧槽,还说你不是富二代?”

路漫漫白了他一眼,按了一下车钥匙,打开驾驶座坐了上去。

“废话少说,上车。”

整个车子里面有一股淡淡的茉莉花香,闻着让人十分惬意。

车后座还有几个可爱的小动物抱枕,十分可爱。

看不出来,路漫漫居然还喜欢这种。

没多久,众人都来到了妙味轩餐厅。

踏入妙味轩餐厅,高级的氛围扑面而来,从精致的装潢到有礼貌的服务员,每一处细节都彰显着尊贵与非凡。

其风格复古而典雅,木质的桌椅散发着岁月的韵味,墙壁上悬挂的古典画作仿佛诉说着过去的故事,华丽的吊灯洒下柔和的光线,映照出餐具上的精美花纹。

“我看到了好多好吃的!阿寻你看那边!”

邓辉拍了一下林寻,示意他往前面的拐角看。

那边是一处食材存放处,数个玻璃柜里面装的全部都是新鲜的海鲜。

有大闸蟹、梭子蟹、皮皮虾、石斑鱼、澳龙、生蚝...

“看着我都饿了!等会我得到撑回去才行!”

“瞧你这点出息!你不怕痛风犯了?”

林寻白了他一眼,邓辉一直都有痛风这个毛病,按道理来说应该少碰海鲜和啤酒的。

“阿寻你这就不懂了,吃跟痛没有必然联系,先吃爽了再说,真痛起来还有药呢!”

“得...”

这时,一位服务员走了过来。

“不好意思各位,因为今天的生意太过于火爆了,包厢已经没有了,咱们可以坐大厅这边用餐吗?餐厅愿意给各位打8.8折。”

“那行吧,反正在哪吃不是吃。”

王悦点点头,随后服务员安排几人在一个靠窗的大圆桌坐了下来。

同事们也不客气,纷纷开始扫码下单。

大家的目的很是明确,什么贵点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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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快一盘盘海鲜美食就被送了上来。

同事们纷纷举杯。

“来,我提一个吧,首先第一个应该感谢林寻,没有他的这首歌咱们项目不可能取得这样的成功,咱们喝一个!”

说着王悦率先将酒给喝进了肚子里。

王悦的酒量也是真狠,大家都喝的是啤酒,就他一个人整白酒。

一些女同事包括路漫漫杯中都是倒的果汁和可乐。

本来林寻是不想喝酒的,事实上他的酒量很差,平时除了跟邓辉喝点一般是滴酒不沾的。

再加上安妙汐上次明确跟他说过,不让他喝酒抽烟。

但是今天晚上安妙汐跟顾锦年约会去了,第一次两人不在一起过夜,现在总会在一起过夜了吧?

他们两人五年不见,自然有很多亲密的话要深入沟通的。

既然如此,他喝点酒应该也没什么事。

于是林寻也端起了一杯啤酒。

“没错,这杯酒咱们应该感谢林寻!”

林寻谦卑的摇了摇头道,

“大家客气了,我也只是瞎猫碰到死耗子,这其中也有大家的功劳,没有这个团队也创作不出这么完美的歌曲。”

“你小子什么都好,就是有一点,太过于谦虚了啊!”

邓辉拍了拍林寻的肩膀。

“第二杯酒,希望我们这个团队能够越做越好!”

“干!”

大家一边吃菜一边聊天,气氛很是和睦。

“真是可惜啊,林寻就要离职了,哎,这么好的男人可惜早就名草有主了!”

“谁说不是呢,林寻长得这么帅唱歌又这么好听,怪不得人家安总能够看上他呢!”

“这才是郎才女貌嘛!”

“对了林寻,怎么很少听你提起安总的事情啊,你身为她的男朋友肯定知道很多安总私下的事情吧?”

大家认识安妙汐都是从电视和报纸上,在大家看来,安妙汐出席任何活动或者场所,总是一副高高在上的仙女模样,都很想知道安妙汐背地里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这...安总是一个很好很好的人...”

林寻实在不知道怎么形容安妙汐。

虽然两人住在一起,但其实对于她的私事了解少之又少,说白了他在安家只是一个类似保姆的身份而已。

“切,这还用你说,就没点新鲜的新闻吗?”

“这我不知道...”

林寻笑了一下,摇了摇头。

关于安妙汐的事情,林寻看到了总是会选择刻意回避。

他深刻知道自己的身份,过多了解雇主的私事对他并没有什么好处。

酒过半巡,大家的热情愈发高涨。

要不说酒这个东西是害人精,不少男同事涨红了脸,越聊越兴奋。

“对了,趁着大家都高兴,要不大家都来唱歌吧?”

有人提议道。

“我赞同!咱们都是制作音乐的,要不一人来一首?”

“这个主意好!我看就从林寻开始吧?他之前唱的那首歌太好听了!”

“对对对!林寻来一首!”

“来一首!来一首!”

在同事们的起哄下,林寻只得点点头。

脑海中回想起了前世他很喜欢很喜欢的一首歌。

“风吹过山——”

“船靠了岸——”

“风光呀,一点点看,”

“......”

声音传入耳中,清扬悠长的韵味四散开来。

“好烦,又加班到很晚,”

“你搭上空荡的地铁已是末班,”

“......”

渐渐地,同事们都沉迷到了歌声里面,大家都开始不知觉的用双手拍掌为林寻附音。

甚至周围吃饭的人也逐渐安静了下来,所有人的目光都聚集在了林寻的身上。

歌词完全唱到了他们的心中所想。

来这吃饭的,大多都是公司白领,听见这歌声直接就绷不住了。

为了生活,天天加班到地铁最后一班,这不是苦命打工人的真实写照么?

为了能够养活家里人,大家忍辱负重讨生活,迫不得已卑躬屈膝,不知不觉间已经脱离了自己最初的梦想。

在海浦市这个国际豪华城市想要活下去,真的太难太难了。

不少人已经围了上来,还有人掏出手机开始录制视频。

这歌声太难得了!

更了不起的是,林寻的声音完全没有经过任何的乐器陪衬,仅仅是清唱都如此的动听,难以想象他要是用上专业的设备会创造怎么样的奇迹。

“好烦,接近理想好难,”

“却又还很不甘,”

“......”

“若是月亮还没来,”

“路灯也可照窗台,”

“照着白色的山茶花微微开,”

“.......”

所有人心中此时只剩下感慨。

这水平能甩舞台上那些假唱的明星一大条街...

······

海边西餐厅内。

“谁是电音之王,我是电音之王,嗷哦~”

“everybody一起摇摆!”

“......”

“怎么样?妙汐,我这首歌还不错吧?”

唱完这首歌之后,顾锦年十分自信的放下了手中从餐厅借来的话筒。

在国外,年轻人大多喜欢的都是酒吧的一些DJ和摇滚舞曲,经过国外文化的熏陶,顾锦年早已融入到国外的文化中。

创作出来的歌曲基本上都是中英文参半。

这首歌是他绞尽脑汁一个月才创作出来的,他打算明天到星耀公司后,就拿这首歌录制给公司。

这种高大上的歌曲,想必他们肯定会奉若珍宝的吧?

想到这里,顾锦年嘴角往上勾了一个弧度。

其实顾锦年唱的不算差,放到网上应该还是能够吸引一批喜欢电音的粉丝,但在安妙汐听来完全不能跟她在公司听的那首《暮色回响》相提并论。

光《暮色回响》的歌词,每一句都感觉深击灵魂,听完整个人都能够沉浸在其中不能自拔,刚开车来餐厅的路上,安妙汐就将歌曲下载到了手机上面单曲循环...

现在听着顾锦年的电音歌,她感觉脑子有点疼,好像有一些垃圾进入了耳朵。

但想到是顾锦年唱的,安妙汐强撑着笑了笑。

“还不错吧...比市面上其他人唱的好...”

“是吧?!我就知道妙汐你会喜欢的!”

“这么好听的歌我第一时间就想到给你听了,我还在想这样的歌要不要交给签约我的那家公司呢,你说我自己放到网上的话带来的利益会不会更高?”

“妙汐,你要是喜欢的话,我可以天天唱给你听。”

说到这里,顾锦年的眼神变得深情了起来。

“这些年在国外有很多人追我,其中不乏家室勋贵的富豪家族,但是我都没有同意,因为我心中始终想的是你,任何女人在我的心中都没有你重要。”


很快一盘盘海鲜美食就被送了上来。

同事们纷纷举杯。

“来,我提一个吧,首先第一个应该感谢林寻,没有他的这首歌咱们项目不可能取得这样的成功,咱们喝一个!”

说着王悦率先将酒给喝进了肚子里。

王悦的酒量也是真狠,大家都喝的是啤酒,就他一个人整白酒。

一些女同事包括路漫漫杯中都是倒的果汁和可乐。

本来林寻是不想喝酒的,事实上他的酒量很差,平时除了跟邓辉喝点一般是滴酒不沾的。

再加上安妙汐上次明确跟他说过,不让他喝酒抽烟。

但是今天晚上安妙汐跟顾锦年约会去了,第一次两人不在一起过夜,现在总会在一起过夜了吧?

他们两人五年不见,自然有很多亲密的话要深入沟通的。

既然如此,他喝点酒应该也没什么事。

于是林寻也端起了一杯啤酒。

“没错,这杯酒咱们应该感谢林寻!”

林寻谦卑的摇了摇头道,

“大家客气了,我也只是瞎猫碰到死耗子,这其中也有大家的功劳,没有这个团队也创作不出这么完美的歌曲。”

“你小子什么都好,就是有一点,太过于谦虚了啊!”

邓辉拍了拍林寻的肩膀。

“第二杯酒,希望我们这个团队能够越做越好!”

“干!”

大家一边吃菜一边聊天,气氛很是和睦。

“真是可惜啊,林寻就要离职了,哎,这么好的男人可惜早就名草有主了!”

“谁说不是呢,林寻长得这么帅唱歌又这么好听,怪不得人家安总能够看上他呢!”

“这才是郎才女貌嘛!”

“对了林寻,怎么很少听你提起安总的事情啊,你身为她的男朋友肯定知道很多安总私下的事情吧?”

大家认识安妙汐都是从电视和报纸上,在大家看来,安妙汐出席任何活动或者场所,总是一副高高在上的仙女模样,都很想知道安妙汐背地里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这...安总是一个很好很好的人...”

林寻实在不知道怎么形容安妙汐。

虽然两人住在一起,但其实对于她的私事了解少之又少,说白了他在安家只是一个类似保姆的身份而已。

“切,这还用你说,就没点新鲜的新闻吗?”

“这我不知道...”

林寻笑了一下,摇了摇头。

关于安妙汐的事情,林寻看到了总是会选择刻意回避。

他深刻知道自己的身份,过多了解雇主的私事对他并没有什么好处。

酒过半巡,大家的热情愈发高涨。

要不说酒这个东西是害人精,不少男同事涨红了脸,越聊越兴奋。

“对了,趁着大家都高兴,要不大家都来唱歌吧?”

有人提议道。

“我赞同!咱们都是制作音乐的,要不一人来一首?”

“这个主意好!我看就从林寻开始吧?他之前唱的那首歌太好听了!”

“对对对!林寻来一首!”

“来一首!来一首!”

在同事们的起哄下,林寻只得点点头。

脑海中回想起了前世他很喜欢很喜欢的一首歌。

“风吹过山——”

“船靠了岸——”

“风光呀,一点点看,”

“......”

声音传入耳中,清扬悠长的韵味四散开来。

“好烦,又加班到很晚,”

“你搭上空荡的地铁已是末班,”

“......”

渐渐地,同事们都沉迷到了歌声里面,大家都开始不知觉的用双手拍掌为林寻附音。

甚至周围吃饭的人也逐渐安静了下来,所有人的目光都聚集在了林寻的身上。

歌词完全唱到了他们的心中所想。

来这吃饭的,大多都是公司白领,听见这歌声直接就绷不住了。

为了生活,天天加班到地铁最后一班,这不是苦命打工人的真实写照么?

为了能够养活家里人,大家忍辱负重讨生活,迫不得已卑躬屈膝,不知不觉间已经脱离了自己最初的梦想。

在海浦市这个国际豪华城市想要活下去,真的太难太难了。

不少人已经围了上来,还有人掏出手机开始录制视频。

这歌声太难得了!

更了不起的是,林寻的声音完全没有经过任何的乐器陪衬,仅仅是清唱都如此的动听,难以想象他要是用上专业的设备会创造怎么样的奇迹。

“好烦,接近理想好难,”

“却又还很不甘,”

“......”

“若是月亮还没来,”

“路灯也可照窗台,”

“照着白色的山茶花微微开,”

“.......”

所有人心中此时只剩下感慨。

这水平能甩舞台上那些假唱的明星一大条街...

······

海边西餐厅内。

“谁是电音之王,我是电音之王,嗷哦~”

“everybody一起摇摆!”

“......”

“怎么样?妙汐,我这首歌还不错吧?”

唱完这首歌之后,顾锦年十分自信的放下了手中从餐厅借来的话筒。

在国外,年轻人大多喜欢的都是酒吧的一些DJ和摇滚舞曲,经过国外文化的熏陶,顾锦年早已融入到国外的文化中。

创作出来的歌曲基本上都是中英文参半。

这首歌是他绞尽脑汁一个月才创作出来的,他打算明天到星耀公司后,就拿这首歌录制给公司。

这种高大上的歌曲,想必他们肯定会奉若珍宝的吧?

想到这里,顾锦年嘴角往上勾了一个弧度。

其实顾锦年唱的不算差,放到网上应该还是能够吸引一批喜欢电音的粉丝,但在安妙汐听来完全不能跟她在公司听的那首《暮色回响》相提并论。

光《暮色回响》的歌词,每一句都感觉深击灵魂,听完整个人都能够沉浸在其中不能自拔,刚开车来餐厅的路上,安妙汐就将歌曲下载到了手机上面单曲循环...

现在听着顾锦年的电音歌,她感觉脑子有点疼,好像有一些垃圾进入了耳朵。

但想到是顾锦年唱的,安妙汐强撑着笑了笑。

“还不错吧...比市面上其他人唱的好...”

“是吧?!我就知道妙汐你会喜欢的!”

“这么好听的歌我第一时间就想到给你听了,我还在想这样的歌要不要交给签约我的那家公司呢,你说我自己放到网上的话带来的利益会不会更高?”

“妙汐,你要是喜欢的话,我可以天天唱给你听。”

说到这里,顾锦年的眼神变得深情了起来。

“这些年在国外有很多人追我,其中不乏家室勋贵的富豪家族,但是我都没有同意,因为我心中始终想的是你,任何女人在我的心中都没有你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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