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6日看到这条新闻“ 2月15日12时20分许,汉中市南郑区新集镇王坪村14组发生一起杀人案,致2人当场死亡、1人重伤抢救无效死亡。
经初步侦查,张扣扣,又名张小波,男,现年35岁,身份证号612321198301063313,无业,有重大嫌疑,现在逃”。当时看到这条新闻,也没太在意,只是心里想:大年三十杀人,这得多大仇,希望早点抓住。但是随后了解到的相关情况不得不让我对他产生了同情之心。网上信息汇总可以得知:张扣扣杀人是为报二十多年前杀母之仇。死者为
1、王自新,男,现年71岁,务农。
2、王校军,男,现年47岁,系王自新长子,国家职工,xx管委会主任。
3、王正军,男,现年39岁,系王自新三子,员在西安打工。
这里就引出了另一个案件1996年张王两家因地基问题产生矛盾,王自新与他三个儿子都有参与,在冲突中张母被殴打至死,由于张家是当地比较有势力的家族,经过运作,最后罪名落到第三个儿子未成年的王正军身上,判了8年,(实际是只蹲了三年就出来)。
张扣扣杀的一父二子,当年杀害张母是一父三子一共四人。这25年,其三子各自成家,各有妻儿。这次报仇只针对当年凶手,未伤及家人,其中一人因不在家幸免于难。张杀人后实际并没逃跑,而是去坟前告诉了自己的母亲,吃了碗面皮,便去派出所自首去了。
需要知道的是当时十几岁的张扣扣目睹自己母亲被活活打死,想必童年一定是活在阴影里,仇恨的种子也就此种下了。母亲死后张扣扣一直跟随父亲生活,2001年,张扣扣应征入伍,2013年后复原回家,随后张扣扣外出务工,直到2017年年底,他才回到老家。不难看出,他的人生或许是早已筹划好的复仇之旅,当兵锻炼了自己的身体,退伍后想让自己父亲老后不愁吃穿,去务工,三十几岁也未结婚,最后吃完饭上完坟,毫无牵挂的为母复仇。
如果问到“他做的对吗?”答案或许大多是“不对”,毕竟现在是法制社会,不能动用私刑,能理解,但不赞同。但换做是自己,也许很多人和他一样。最后不经发问“布衣之怒真的只能以头抢地耳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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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以上都是网络传言,如果为真,我希望“几十年前他母亲的命值三年,现在他也用九年去偿还吧”。